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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区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项目5#楼区域环境绿化工程工程地点:*省*亚 发 包 人:*房地产开发公司承 包 人:*(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发包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简称甲方)承包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签约各方的责任,确保本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项目名称:*5#楼景观绿化工程1.2 工程地点:*省*县*镇*村1.3 本工程实行固定总价(绿植部分除外)
2、包干、绿植部分按照固定单价的形式,包工、包料、包运输(含上下车)、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一次性验收合格、包成品保护和植物一年(乔木两年)包成活的承包方式。第二条 承包范围2.1 本次承包范围为:*景观绿化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2.2 特别注明:含变更及甲方指定的合理工作内容属于乙方工作内容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不得拒绝。2.3 工作内容包含完成本工程一切所需的劳务及材料,包括供料制作、运输、安装、产品保护、竣工前清洁、验收、保险、竣工资料、维修服务等,不但包括已指示或指明的主要机械及设备,并且包括整项施工安装工程得以正常操作所需的一切附带零件、所需的劳务,无论此类劳务、零件是否在合
3、同文件、工程量清单中表述。第三条 工期要求3.1 开工(竣工)日期:2011年2月14至2011年6月10日,完工日以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得以批准的日期为准。3.2 若遇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就延误工期的内容在3天内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报告,经甲方审核批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工期是否顺延。工程量大量增加和重大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地震、国家气象局发布海南*区域8级以上台风、一月内连续超过5日暴雨。合同中约定或甲方项目经理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报告,否则,视为放弃申请权利,甲方不再给予工期顺延。3.3 因乙方责任未按时完工的,每逾
4、期一天,乙方承担每日合同总价千分之三的延期违约金。累计延误超过10天的,乙方按本每日合同总价千分之五加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4 如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或缓开工,工期可以顺延,但乙方放弃索赔权利。第四条 合同价款本工程所有工作采用施工图包干,固定总价(按招标文件签发图纸)为 * 元(人民币大写:*整);施工图绿植部分为暂定合同价格为:*元 (人民币大写 *万圆整 ):绿植部分工程结算根据绿植施工图及竣工图按照模拟清单进行结算,模拟清单中未列的按照本合同9.2条确定。合同总价包括原材料采购费、人工费、机械费、水电费、措施费、检测实验费、仓储及运输费(包括二次及多次转运费)、管理费、
5、利润、验收、售后服务和保修、税金等及相关分包单位配合之费用、及一切国家及*省政府现行法则所规定的税收及费用、为保证其交钥匙项目之完整性和系统性而另增加的材料或其它费用等全部费用;设计变更及调整涉及费用另计,按照本合同第九条执行。该价款不因现场施工条件、工期、市场材料价格变化而变化。第五条 付款方式5.1 本合同工程采用节点付款方式。施工单位进场后20日即付第一次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0%,以后第二个月起按月实际完成量支付。第二、三次付款时分别扣回预付款的50%,扣完为止。5.2 每月工程进度经甲方和现场监理验收确认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办理进度款。乙方每月25日提交当月已完工程量报表、下月形象进
6、度及资金计划表,甲方在收到承包人已完工工程量报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部分审核,并按审定工程量产值的85%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完成后,提交完所有竣工资料且全部离场;施工期间方案调整、设计变更未引起固定合同总价部分减少,60日内完成固定合同总价(硬景、安装)范围内的结算,并于固定总价合同部分结算确认后30日内支付至本固定合同(暂定)总价的95%。5.3 余下结算总价的5%作为包修、包活金。分两次付清:第一次付款为包修、包活期壹年满后,经甲方及甲方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包修服务及包修质量确认后30日内退还质量保证金的60%。第二次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经甲方及甲方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包
7、修服务及包修质量确认后30日内退还质量保证金的40%。(包修、包活金不计息)。5.4 本工程在包修、包活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及甲方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整改,否则,甲方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指定其他单位处理(不经乙方认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120从包修、包活金中扣除,包修、包活金不足支付的部分由乙方承担。若乙方超过二次不及时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没收包修、包活金,但乙方仍不能因此免除或减少保修责任。第六条 材料供应及要求6.1 甲指乙供材料根据业主需要确定。由发包人指定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报价以资竞争,中标后发包单位封样
8、作为进场验收标准之一。6.2 其余材料为投标单位自购,投标单位明确材料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报价以资竞争中标后发包单位封样作为进场验收标准之一。第五条 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7.1 本工程实行样板带路,乙方在单项工程进行大规模施工以前,应先做好样板通知甲方现场工程师代表及相关人员确认后方能进行大面积施工。7.2 硬景和水电安装工程施工、验收应满足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电气安装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及其他相关图集、规范、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硬景部分的
9、装饰或贴面,其颜色和效果必须满足设计、甲方的书面要求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有关规定。7.3 软景工程施工及验收应满足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及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草)(CJ /T34-91)的有关规定。植物栽种以及验收均要接受甲方委托人员的全面监督。7.4 工程完工时景石干净、交工区域无建筑垃圾、无枯枝、步行石干净。7.5 工程施工注重过程和施工程序,乙方应通过严格的工艺流程来保证施工质量,工艺过程必须留下记录。7.6 工程质量经甲方聘请专家评定,硬景必须达到优良标准,为软景景观效果打下基础。7.7植物施工及保
10、活管护要求按绿化施工验收标准、植物养护管理标准、草坪养护管理标准、大型乔木种植施工技术措施。苗木的成活率:名贵苗木成活率必须达到100%,一般苗木的成活率100。如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二年,指乔木)内苗木出现死亡,施工方应及时更换栽植同规格数量及品种的苗木并保证存活,该费用由施工方全部承担。7.8 安全文明施工7.8.1 乙方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施工,注意周边建筑物、道路、树木及人身安全,作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若在施工中发生了员工、第三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7.8.2 若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按安全事故损失的估计金额暂扣工程款,待该事故损失最
11、终确定后,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或人员直接支付或赔偿。7.8.3 若质量施工不合格或不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必须无条件整改。第八条 技术措施8.1 严格遵守国家及海南省现行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及相应的行业标准施工,工程水准必须达到规范要求的同时达到甲方及设计师满意的效果。乙方应负责向质检部门报审,如报质检或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8.2 工程技术要求:8.2.1 本工程的绿化植物部分采用包种包活的承接方式。8.2.2 本工程内的高大植物必须为一次成型,胸径、地径、树冠外型尺寸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必须达到或超过前期绿植树形标准亦必须受植物图册签认版约束。8.2.3 在工程施工
12、前,如甲方要求,乙方必须接受重要节点、景点、重要高大乔木带甲方相关人员及设计师确定植物品种、标准效果及规格。8.2.4 种植土需满足各种植物的栽植要求,以确保可做种植用途。种植后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养、绑扎、支撑、固定等措施;乙方回填土前,须除去所有杂物、石烁等。所有高大植物树穴回填土必须为种植土,绿化灌木位置需回填30厘米厚种植土,大乔木都有适当支撑,完成种植后需立即对所有种植之植物浇水,并保持所有绿化位置泥土有适当水分。8.2.5 甲方或设计师如发现植物确实死去或不合格,乙方须于3天内立即作出答复,并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更换,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8.2.
13、6 苗木必须经甲方监理验收通过才能使用。 第九条 设计变更及结算9.1 设计变更9.1.1 工程变更的立项以甲方项目经理书面签字确认并正式下发的建设单位工程联系单或设计变更通知单或技术核定单为准。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设计变更或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拒绝,若乙方拒绝甲方有权按相关违约条款处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延长工期(重大变更除外)9.1.2 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口头指令乙方必须立即予以执行的工程变更,乙方应督促并配合甲方于口头指令发出后七日内申请并补发建设单位工程联系单或设计变更通知单。对未及时执行该项手续的项目,事后将作为乙方
14、让利,甲方不予结算。9.1.3 甲方下达的建设单位工程联系单或设计变更通知单或技术核定单,乙方须立即执行并在三天内报告甲方调整后的合理完工工期。9.2 变更的计价原则,如发生甲方认可的施工图及设备、材料变更,引起价款变化,调整变更的原则如下:9.2.1 本合同承包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9.2.2 本合同承包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乙方提出变更项目细节和单价组成的有关说明,由甲方审核确认。9.2.3 由于甲方要求的设备、材料变更,其设备、材料价格以甲方审核价格为准,双方若不能达成一致时,甲方有权代为采购,除采购价外,乙方需向甲方支付20%
15、的采购费用,且只能按甲方审核价格进入结算。造成的变更价款仅按变更设备、材料与原报价设备、材料的价款差额进行计算,不进入费用取费。9.2.4 新增、变更调整引起的后期综合单价及材料核定价格出现争议时:综合单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综合单价按照当地现行定额水平计价,材料价格计价出现争议时按照同期*造价信息价格计价确认。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双方协商确认。9.2.5 工程量按变更指令计算,若图示不清楚的或需办理现场收方签证,需办理现场收方签证。9.3 变更管理流程9.3.1 由变更引起的任何费用变化均须经甲方内部流程审批确认。乙方在收到建设单位工程联系单或设计变更通知单或技术核定单后7天(如遇复杂签证,时限可延至30天)内完成变更引起费用的报价或估算并填写费用审核单,由乙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上报甲方审核。若需要现场收方签证单作支撑的,乙方需附现场收方签证单,甲方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