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征.docx(1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申报、推荐、评定和运行监督等工作,促进我省森林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促进海南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琼林(2020)267号)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森林康养基地,是指利用森林生态资源、景观资源、食药资源和文化资源,并与医学、养生学有机融合,提供保健养生、康复疗养、健康养老、自然教育、运动健身等产品和服务,经林业、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旅游文化、民政、气象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认定的特定场所。第三条省林业局会同省资规厅、省卫健委、省旅文厅、省民政厅、省气象局负责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的认定、管理
2、和运行监督工作。省林业局具体承担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评定、运行监督等工作的联络、组织、协调、服务等日常事务。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的申报初审、推荐和日常运行监督工作。第四条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的申报、推荐、评定和运行监督,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兼顾区域平衡,发挥行业协会和专家作用,不干预申报单位自主合法经营,实行动态管理。第五条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的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和省林业局公布的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外,其他单位和机构不得以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和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名义开展相关活动和服务,严禁以森林康养基地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海南省森林康养
3、基地,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定,具有明确的空间范围,四至边界清晰,面积不少于50公顷。所有权与经营权明晰,权属无争议。(二)森林康养基地内森林覆盖率不低于50乐森林群落结构完整,森林自然度较高,平均林分郁闭度0.40.8。康养基地所在地域生物类型多样,能够提供多种感官体脸,森林景观应有利于康养活动,异质性丰富,景色多样。(三)森林康养基地外部交通便利通畅,距离最近的机场、火车站、客运站或码头等交通枢纽行车时间不超过2h。基地无地质灾害、洪水安全隐患,无疫源疫病风险记录。(四)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海南省地方标准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规范(DB46/T612-2023)要求
4、。(五)基地正式对外营业满1年及以上,近3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记录,未发生相关安全事故。第七条满足第六条相关要求的申报单位,可向所在地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申报书(附件1)。(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地规模证明、权属证明或流转协议(复印件)等。(三)森林康养基地简介及相关证明材料。基地介绍;基地区位及四界范围图;森林资源分布图;功能布局图;康养产品与项目简介;第三方出具的生态环境质量现场抽样检测报告,包括空气负离子含量、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噪声环境质量、大气环境
5、质量等检测报告;申报PPT或者高清视频。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八条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向省林业局推荐上报。省级相关部门直属单位可直接申报。第三章认定程序第九条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实行年度申报制。申报主体向所在地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省级部门直属单位须在每年9月30日前向省林业局推荐申报,逾期将顺延至下一年度。第十条省林业局会同省资规厅、省卫健委、省旅文厅、省民政厅、省气象局组建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评定专家组,对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省级部门直属单位推荐的基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专家评定意见。第十一条评定专
6、家组根据评定需要,可抽取部分申报基地开展实地核查,核查相关申报材料真实性、康养产品及项目实施情况、基地运营效果等,并提出实地核查意见。第十二条省林业局、省资规厅、省卫健委、省旅文厅、省民政厅、省气象局根据专家评定意见,择优提出拟命名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建议名单,按程序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第十三条公示期间未收到投诉和举报,或投诉和举报问题经核有不属实,或投诉和举报内容属实但已整改且不影响命名的,由省林业局、省资规厅、省卫健委、省旅文厅、省民政厅、省气象局联合公布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名单,并颁发证书和牌匾。第四章运行监督第十四条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运行监督评价制度
7、,每两年开展一次运行监督评价。第十五条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经营主体应依据本办法有关要求做好建设与运营工作,在应开展运行监督评价年份填写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运行监督评价表(附件2),并于12月底前报送所在地市、县林业主管部门。经所在地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汇总审查并提出监督评价意见后,报送省林业局。第十六条省林业局会同省资规厅、省卫健委、省旅文厅、省民政厅、省气象局,对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的运行监督评价结果进行审查,并适时组织现场核查,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第十七条经监督评价合格的森林康养基地,继续获得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称号。对监督评价不合格的基地,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
8、称号,并向社会公布。第十八条经评定公布的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省林业部门和省级相关部门的扶持政策。第十九条经营主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称号。(一)违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二)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三)在申报和运行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舞弊行为。(四)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而破产的。(五)不按要求提供运行监督数据和相关材料,催报后未按时提供材料,拒绝监督和审查的。第五章附则笫二十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森林康养基地评定和运行监督中不收取任何费用。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省林业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年月日施行,有效期年。
9、附件:1.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评定申报书2.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运行监督评价表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申报书申报单位(全称):(公章)基地名称:基地地址联系电话:申报日期申报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基本情况一览表申报单位详细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候选基地名称所在地(具体到村)候选基地地理坐标候选基地面积(公顷)距最近的交通枢叙行车距离(小时)基地权属性质权属有无争议是否纳入地方森林康养产业规划情况有无编制基地森林康养规划现状资源条件森林奥施率%主要植被植物种类数(种)动物种类数(种)舒适度负离子浓度(个/cm3)平均气温平均相对湿度%空Pi=土填环境地表水廊量环境辐射边界外延5公里内污染源情况噪音
10、情况dB(八)基础触情况内部交通通达性停车场接待中心住宿床位(个)餐位数(个)购物设虚医疗设施无障碍设施应急救助设施环境监测设施标志体系JI所及污水处理情况水电设籁辅助设施康养设施情况健康管理朦务中心户外康养体验点(个)营养菜单(个)森林康养网(km)健身场所自然敦育设线林养品状森康产现森林康养产品与服务营理状运管现经营主体总员工数(人)制度建设森林康养服务人员(人)人才培养规划医护人员(人)安全管理体系开始服务年份年服务人数(人次)森林康养产值(万元/年)社区弁与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人数社区发展模式推荐审核意见表申报单位意见: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其实性负费,特申报“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法定代表人(
11、签章其单位(盖章)年月11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审锂意见:本舱位对以上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性负责.同意其申报“海南省森林膜养基地二负责人(签章):单位(装章)年月口省评定专家委员会审锂意见:海南省森林康养基地运行监督评价表申报单位基地名称首次评定年份运行监督年份法人代表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详细地址基地地理坐标海拔区间米至米基地面积(hm2)公共交通现状基地权JH现状权属有无争议IkAM方森林康养产业发慵况基地建设规划编制执行情况资源环境森林覆盖率%主要植被植物种类数(种)动物种类数(种)负离子浓度(个/cmD平均气温-C平均相对湿度%空气土城环境地表水质量环境幅射边界外诞5公里内污染源情况噪音情
12、况dB(八)基础设施建设内部交通通达性停车场按符中心住宿床位(个)餐位数(个)购物设能医疗设施无障碍设籁应急救助设施环境监测设施标志体系Je所及污水处理情况水电设荒辅助设於设施情况健康管理原务中心户外康养体验点(个)营养菜单(个)森林康养飒(km)健身场所自然做育设黄森林牌成熟康养产品数(个/套)康养菜单数(个/套)核心产品与品牌常理状运管现经营主体总员工数(八)制度建设森林康养服务人员(人)R*养规划医护人员(人)安全管理体系开始服务年份年服务人数(人次)年收入(万元)社区弁与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人社区发展模式(元/人年)运行监督审核意见表申报单位怠见:本JR位对以上内容的支实性负费,特申请“海两省森林康界基地”运行监督评价,法定代表人(签率: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负责人(签章):单位(康章)年月日省评定专家委员会审代建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