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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塔区川口道路上陕西置天实业有限公司tt410”天然气运输车辆一般闪爆事故调查报告2023年4月10日,宝塔区川口镇党庄村强尧小组道路上发生一起天然气运输车辆一般闪爆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1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延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事故督办函(延市安办督函(2023)25号)要求,2023年4月11日,延安市宝塔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总工会、公安宝塔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警二大队和川口镇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曹振恒、齐忠一
2、、温勇、兰建(天然气专家)、贪永峰(民爆专家)等五位专家协助开展技术调查分析。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有关情况(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1 .陕西置天实业有限公司(登记地为榆林市子洲县双湖峪镇峨骈村),成立于2015年12月8日,注册资金IoOO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31MA70329AOP,法定代表人:刘文军
3、。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燃料油、天然气(富含甲烷)、危险货物运输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陕交运管许可榆字610800236186号,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危险货物运输(3类);有效期至2026年3月27日。2 .干气装车点(无名称),位于宝塔区川口镇党庄村强尧小组,未办理任何手续,属非法经营。实际控制人:彭吴宗(安徽人,男,40岁,身份证号:34112619830218XXXX,电话号码:1399216XXXX1865522XXXX),非法干气装车点共有6名员工,分别为:站长赵亮,管线工人赵子良、马宗山,门卫(照场)杨宗凯、吴顺祥,厨师刘桂林。其中只有赵
4、亮有特种设备操作证,证件状态正常,其他作业人员均无相关作业证件。3 .非法干气装车点气源:经事故调查组调查,非法干气装车点气源来自刘渠伴生气站、牛田寺伴生气站、罗家沟伴生气站、西尧沟伴生气站。其中,刘渠伴生气站属于延安乔治绿能工贸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05月19日,注册资金肆佰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6006751145595,法定代表人乔治平,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油田材料销售。牛田寺伴生气站和罗家沟伴生气站属于甘泉鲁豫油气洁能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04月13日,注册资金伍佰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627593313394W,
5、法定代表人辛蔚,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燃气经营;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西尧沟伴生气站属于延安东力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25日,注册资金贰佰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600MAB38EOU7J,法定代表人刘志良,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住宿服务。(二)事故车辆情况事故车辆车牌号为:陕KJ8716,机动车所有人:陕西置天实业有限公司;车辆类型:重型半挂牵引车;使用性质:危化品运输车;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事故车辆半挂车:通华牌集装
6、箱半挂车,车牌号:陕K73F7挂,危化品运输,车辆类型: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该车于2019年11月4日注册,2022年1月21日参加营运,道路运输证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日,道路运输证号为陕交运管榆字610831008939号,由陕西省子洲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配发。2022年10月22日至11月15日,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出具了该车缠绕气瓶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定期检验报告。2022年10月31日,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长管拖车无损检测报告,报告编号:22Q2039-RD02,设备代码:225010113201900358o二、事故经过及应急救援处置情况(一)事故经过2023年2月
7、初,彭吴宗与强尧小组组长石文贝结识,随后商谈干气充装设备租用场地事宜。2月19日,川口镇党庄村强尧组长石文贝召开强尧小组全体村民大会,征得村民代表同意后,石文贝与彭吴宗口头约定场地租期为5个月,租金5000元。2月22日左右,彭吴宗将干气充装压缩机等设备拉到川口镇党庄村强尧小组,开始布置场地。3月10日,彭吴宗私自将附近4个伴生气站(牛田寺伴生气站、刘渠伴生气站、罗家沟伴生气站、西尧沟伴生气站)排放到山上的废气私自用输气管线接到租赁场地。3月20日彭吴宗等人开始调试干气充装设备,于3月23日开始运营。4月9日3时许,陕西置天实业有限公司调度员姬源渊与朋友刘延东联系到延安市宝塔区川口镇有CNG气
8、源(即彭吴宗刚开始运营的非法干气充装点),在未了解企业相关资质的情况下,打电话给杨建军(车队长),杨建军指派司机郭白宝及押运员李博驾驶陕西置天实业有限公司危险物品运输半挂车(车号:陕KJ8716)从榆林米脂出发,于当天22时许到达延安市宝塔区川口镇党庄村强尧小组小卯沟非法干气充装点,卸载集装箱后,空车返回本公司拉另一个集装箱。4月10日11时49分11秒,车辆再次抵达非法干气装车点,卸下所拉的空集装箱后,于13时.18分59秒,将已经装载干气的集装箱(据干气装车点站长赵亮于2023年4月24日的询问笔录描述:给陕KJ8716充了19个压,20个压就充满了,一个压能充装平均360方气,按照此说法
9、,给事故车辆的槽罐的最终充装压力应该是19MPa)拉运驶离干气充装点,准备出发送往榆林市榆阳区小壕兔乡。当驶离非法干气装车点210米左右,行车记录仪后台监控数据显示,13时21分41秒,司机将车停下(推测司机和押运员连通CNG储罐和车辆燃料罐进行加气操作),约5分钟后即13时26分37秒,相继发生多次闪爆。发生闪爆后,司机被气浪推向车辆后方并被弹飞的尾门压住,押运员被推向车辆右后方并滚落至山沟低洼处,8个车载CNG储气罐尾端密封失效,罐内高压燃气逐一高速喷出,导致多次闪爆并持续燃烧,致使司机死亡,押运员受伤,CNG车辆严重受损。闪爆事故发生后,非法干气装车点人员听见爆炸声,发现有铁片飞到干气装
10、车点场内,当时场内还存放气罐,出于逃生本能,5名工作人员跑向临近的后山躲避,事故车辆押运员被炸短暂昏迷,15时15分许,押运员醒来后向延安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二)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情况15时22分警情被转至延安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15时25分转至宝塔区消防救援站。接警后,特勤站、宝塔消防救援站、工业大道消防救援站、川口企业消防队、杨山企业消防队,共10辆消防车56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支队全勤指挥部随即出动。同时消防部门联系公安、应急等部门前往现场共同处置。16时10分,宝塔消防救援站到达事故现场,事故车辆为CNG压缩天然气运输车辆发生闪爆,车上共8个集束管被炸开
11、,其中6个散落在山坡下方。现场位于川口乡山区道路,周围无其他建筑,无人员居住,到场后发现车身部位有余火,宝塔消防救援站立即对现场进行警戒,疏散围观人员,并对现场进行气体检测,同时使用一个消防水炮对事故区域进行稀释并对车身余火进行扑灭,对车身进行冷却,16时15分,政府相关领导及公安、应急等部门抵达现场指挥调度。16时20分,利用可燃气体探测仪检测,周围可燃气体浓度低,16时22分在车身周围排查时发现驾驶员的尸体,并在事故前方100米左右处发现押运员身体状态良好,身上有轻微划伤,无生命危险。16时24分,120救护车将押运员送至延安市人民医院进一步检查。消防员对事故车体进行喷水降温,并对周围进行
12、可燃气体监测,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护。17时58分,经现场检测可燃气体浓度值为。后,事故处置完毕。应急、公安部门现场查封了非法干气装车点。(三)应急处置评估结论1 .事发后,非法干气装车点人员紧急避险,未带手机,导致未第一时间拨打110、120、119等急救电话;押运员被炸导致短暂性昏迷,醒来后确定无二次伤害,立即向延安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2 .宝塔区应急管理局及时查封扣押了非法干气装车点站内设施、设备,并协同公安、川口镇政府落实专人保护现场。3 .市、区、镇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此次事故中的信息接收、流转和报送及时有效。应急处置中反应迅速,处置得当。综上所述,该事故应急抢救及时,应急处
13、置措施得当,应急救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关于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规定。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一)死亡人员情况郭白宝,男,1985年8月10日出生。户籍所在地: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市杨家园则镇蜜蜂峪村民委员会237号,身份证号码:6106231985081OXXXXo陕西置天实业有限公司危险物品运输半挂车(车号:陕KJ8716)驾驶员。(二)受伤人员情况李博,男,1991年9月7日出生。户籍所在地: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市安定镇安定村民委员会666号,身份证号码:61062319910907XXXXo陕西置天实业有限公司危险物品运输半挂车(车号:陕KJ8716)押运
14、员。左脸部及右小臂轻度烧伤,正在延安大学附属医院烧伤科进行治疗。(三)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6721)核定事故直接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善后处理费用、财产损失价值等,共计310万元。四、技术鉴定情况(一)天然气气样组分全分析事故调查组在现场勘查和分析的基础上,委托核工业二。三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对非法干气装车点天然气气样进行了全组分分析,取样位置为CNG车辆尾部泄气阀;取样体积:500ML;取样口压力:4.87MPa。检测结果表明,该气体含有甲烷92.438%(物质含量百分数,下同)、二氧化碳2.8914%、氧气0.
15、402%、硫化氢低于检出限(0.3%ND)及少量其他煌类等组分,该气体组分符合陕北常见的伴生气回收分离后的干气组分特征。(二)气瓶检测情况按照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对车辆CP瓶管束式集装箱定期检测报告(编号:22Q2039-RD02),2022年10月22日至2022年11月15日。鉴定结果表明,缠绕气瓶宏观检查报告符合TSG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D3.1规定。气瓶内胆壁厚满足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相关规定;缠绕气瓶符合TSG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D3.1.6条规定;端塞、管路、阀门、气瓶固定装置符合TSG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D3.2条、D
16、3.3条、D3.5条规定;管路、阀门符合TSG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D3.3条规定;阀门密封性符合TSG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贝UD3.3条规定;安全附件检查(爆破片装置、易熔塞、安全阀、压力表、导静电装置)符合TSG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D3.4条规定;整车气密性符合TSG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D3.6条规定。(三)行车记录仪鉴定情况因闪爆导致行车记录仪音视频存储卡丢失,4月19日,事故调查组委托榆林市世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调取了行车记录仪后台监控数据。陕KJ8716,2023年4月10日数据为:13时21分41秒停车,13时26分27秒记录仪碰撞报警,13时26分51秒终端主电源掉电。(以上行车记录仪后台监控数据最大误差为30秒。)(四)事故现场勘查情况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