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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策划方案15篇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策划方案(精选篇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县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求,县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切实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努力创造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良好生态环境,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清洁环境的迫切需求,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宜居县城。二、组织机构成立行唐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县长、公安局长张磊任组长,县大气办、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教育
2、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开发区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全面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具体组织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措施。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王永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三、任务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发动各乡镇、部门全面宣传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支持配合、自觉遵守;严管严控严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决防止发生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迅速上升的情况,全力保障
3、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工作步骤(一)集中宣传阶段(即日起至20_年1月17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开展通告宣传,动员引导广大群众理解、配合、支持和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二)集中整治阶段(20_年1月18日至20_年2月5日)在集中宣传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宣传工作力度不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组织开展全区域、滚动式的巡逻查控,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适时适度依法公开曝光典型案例Q(三)总结固化阶段(20年2月6日至20_年2月28日)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取得
4、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固化经验做法,通过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常态化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形成禁放烟花爆竹的长效机制。五、任务分工(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开发区要切实履行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属地责任,全面扎实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宣传引导、巡逻查控、打击查处等各项工作。一是周密部署。各乡镇、开发区主要行政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禁放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并召开专题会议,调度禁放工作进展。二是广泛宣传。采取媒体播发、平台发布、标语条幅、“大喇叭”广播、入户发放告知书(附件1)等方式,迅速掀起宣传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新高潮。三是强化事前教育。各乡镇、开发区
5、要将辖区按照网格化管理落实管控责任,包片(包村)干部要结合村干部摸清各村婚丧户,提前介入,严防燃放烟花爆竹。四是强化巡查。各乡镇、开发区要在春节、初三、初五等重要时间节点,全面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巡逻查控工作。(二)县政府有关部门1、县公安局。查处非法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特别是加大燃放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处100OO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相关责任;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对个人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
6、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县应急局。严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3、县住建局。督促企业落实禁放规定,严禁奠基、封顶等各类庆典活动燃放烟花爆竹。负责禁放区域内各沿街门店的禁放规定落实与查处,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禁放宣传条幅。4、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配合禁放工作,对环境进行检测,并向政府提供相关数据。5、县交通局。加大客运站点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客运车辆的行为,对不听劝阻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督促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公交车公司利用车载电视、滚动屏幕播放烟花爆竹禁放标语。6、县民政局。加强婚丧嫁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教育引导。一是向办理结婚登记的群众开展禁止燃
7、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办理结婚登记时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材料;二严格要求殡仪馆办理殡葬手续时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材料,强化殡仪馆及其周边的管理,凡发现在殡仪馆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殡仪馆的连带责任。7、县教育局。组织学生开展以禁放为主题的“小手拉大手”活动,发挥学生的作用,监督家长摒弃陋习,不要燃放烟花爆竹。通过校讯通、微信群等向家长定期下发宣传短信,教育广大师生及家长积极遵守。8、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向各商业娱乐场所、餐饮酒店、沿街商户宣传禁放规定,加大对饭店、宾馆及娱乐场所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与酒饭店、宾馆及娱乐场所签订责任书,确保不发生燃放烟花
8、爆竹行为。查处超市、小卖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9、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禁放工作的新闻宣传工作,组织、督促各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和教育群众自觉遵守规定;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积极鼓励群众举报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10、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落实内部监督自律要求,杜绝任何形式的违法燃放、销售、储运烟花爆竹行为,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将县政府禁放规定传达到每一名工作人员,在婚丧嫁娶等活动中摒弃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陋习,带头执行我县禁放规定。(三)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责任分工按照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将主城区(
9、东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范围内)以内区域划分为8个区域(附件2)。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区域1(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2、县交通局负责区域2(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区域3(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4、县公安局负责区域4(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5、县住建局负责区域5和区域6(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6、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区域7和区域8(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以上责任单位于除夕17时至2
10、2时,除夕23时至初一凌晨1时,初一6时至9时,初三7时至11时,初五6时至9时,初八8时至11时,十五晚19时至22时等重点时段,由主管副职带队,成立每个责任区不少于4人的巡逻队,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查,巡查情况及照片、视频实时反馈至大气攻坚群。发现非法燃放行为的,立即教育劝阻,经教育劝阻无效的,第一时间向公安等部门反映,由辖区公安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进行查处。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党员干部的,同时通报县纪委,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六、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
11、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把手要亲自组织,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全力推进工作开展,做到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务求实效。(二)密切配合。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讲分工,又讲合作,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确保完成任务。要加强统筹协调,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搞好督导,严格按照要求,强力推进禁放工作开展。(三)强化督导。大气办要对各有关单位禁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违法燃放、销售、储运、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发生的进行通报,对造成重大影响的,提交县纪检监察部门对责任单位一把手和主管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策划方案(精选篇2)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
12、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做好20_年春节期间辖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_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_)87号)要求,结合街道辖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及目标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社会面安全稳定的工作目标。二、职责分工(一)街道办事处组织机构和职责成立李家沱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
13、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武装部部长兼办事处副主任、街道政法委员、李家沱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街道党政办、党群办、应急办、平安办、经发办、规建环办、社事办、财政办、社区事务中心、城市管理中心、生态环保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大队、李家沱市场监管所、李家沱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街道武装部部长兼办事处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街道禁放安全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辖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街道禁放办职责:制订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安全
14、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与村(居)签订责任书;组织开展辖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协调、配合区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落实街道禁放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各部门、单位职责根据条例规定,街道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在辖区内燃放和违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严厉打击,保证市民过一个宁静、祥和的春节。街道应急办:配合区应急局、派出所查处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
15、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街道党群办:负责制订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街道财政办: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的落实。街道城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街道城管执法大队: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有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应立即上报街道及派出所。街道经发办: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街道社事办: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教育、医疗机构等区域的看护;负责制订辖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
16、人员伤亡情况。街道规建环办:负责对辖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街道社区事务中心:负责指导辖区物业企业加强禁放的宣传力度;督促物业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街道文服中心:负责组织指导文娱场所、旅游景点、宗教场所等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街道平安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李家沱市场监管所:配合派出所对辖区烟花爆竹非法零售经营点查处工作。李家沱派出所:依法查处辖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等工作Q街道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