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强化执业药师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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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强化执业药师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十四五”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强化执业药师服务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提高全县药学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市市场局、市卫健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执业药师服务能力的通知(马市监综(2024)3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加强药学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提升药学服务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创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环境。到2024年底,执业药师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二、实施范围全县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三、主

2、要任务(一)强化执业药师人才管理1、健全制度体系。县市场监管局应引导并督促本县辖区内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健全执业药师制度体系,对药品零售企业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情况进行登记,建立相关信息档案,对医疗机构中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但尚未注册的“静止药师”进行充分摸排、建档,实现药学人才精准管理。2、加强政策引导。县卫生健康委要鼓励医疗机构在药品工作岗位上或从事药品相关工作的、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但未注册的执业药师注册到本单位,应注尽注,提高我县执业药师注册率。充分利用执业药师人才资源,鼓励医疗机构退休且按期参加执业药师继续培训的执业药师到药品经营企业承担相应的药学服务工作,提高药学服务水平。3、强化继续

3、教育。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应全力支持本单位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有利条件让执业药师参加培训学习、提升药事服务能力和水平。应建立内部培训档案,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培训计划,对包括执业药师在内的药学技术人员开展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更新药学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二)提高执业药师队伍素质县市场监管局要督促本县辖区内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将对执业药师的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不断提高依法执业的能力和药学服务水平。1、督促执业药师不断增强职业道德伦理观念,在履职尽责时,应首先把公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以消费者为中心,用医药知识和技能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药学服务。2、督促执业药师

4、自觉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不断加强学习,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依法执业水平。3、督促执业药师努力掌握法律法规和临床药学、生物学、医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注意收集药学信息,关注药学发展的新动态,并能够准确运用有关知识处理和解决执业中的实际问题。4、督促执业药师提高交流和沟通能力,面对消费者提出合理用药的建议,并进行用药指导和咨询,为医生当好参谋,为病人把好合理用药关。5、倡导执业药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及政策,坚守执业理念、遵守执业行为、杜绝“挂证”现象,要诚实守信,做好人民健康的守护者。(三)做好执业药师注册服务。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与市市场监管局企业登记注册局沟通,明确执业

5、药师注册办理条件,积极服务执业药师注册申报,提供全程指导。对线上注册遇到困难的执业药师,提供咨询答疑和操作帮助。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统筹协调。执业药师注册情况已纳入*市2024年度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考核目标暂定为一级医疗机构至少注册一名执业药师,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至少注册两名执业药师。最终考核标准以2024年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为准),县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执业药师注册和管理工作,明确部门责任,加强沟通协作,确保我县医疗机构执业药师注册率达100%。(二)加强宣传引导。执业药师注册是药品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委要充分认识加强执业药师注册工作的重大意义,

6、通过媒体、会议、户外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高全社会对执业药师工作的认同度,引导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未注册执业药师积极注册,提高药学服务能力与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三)加强督促指导。县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对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的执业药师药学服务水平的督促和指导,并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执业药师注册工作进行跟踪和季度通报。请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对本单位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表及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自查表,其中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自查表应于2024年5月20日前报县市场监管局,医疗机构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表应分别于2024年5月20日、9月20日前报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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