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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柱县2023年农产品加工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根据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柱县2023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石农工委发20231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产品加工厂房、仓储房建设,延长产业链、减少产后损失、改善产品品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制定石柱县2023年农产品加工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一、补助对象及范围()补助对象石柱县域内以农、林、牧、渔产品及其副产品为原料所进行生产加工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对象必须符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林地保护等相关政策,取得设施用地或建设用地许可。项目建设内容未享受过
2、财政资金补助。(二)补助范围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期间新建(或改建扩能)的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厂房占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及以上、农产品仓储房占地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及以上;同一主体不能同时申请补助加工厂房和加工仓储房。新建加工厂房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或钢架结构,层高要求4.5米以上;仓储房结构类型可以为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或钢架结构。钢架结构主体钢材为槽钢、H型钢等符合厂房建设要求的材质。地坪为C20混凝土厚度不少于10厘米。配电设施、给排水、排污、通风和必备的消防等设备设施齐全完善,进出厂区道路畅通。二、资金安排2023年农产品加工设施补助项目拟安排资金
3、200万元。三、资金补助(一)补助标准。对新建(或改建扩能)的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厂房占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按照400元/平方米予以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总投入的50%),限额补助60万元。对新建(或改建扩能)的农产品仓储房占地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及以上的,按照200元/平方米予以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总投入的50%),限额补助30万元。(二)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项目建设按期完成的,验收合格后按项目完成的先后顺序兑现补助资金。若按期完成并验收合格,当年资金无法安排的,在以后的项目资金中优先安排。未按期完成,达不到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安排补助资金。四、申报条件(一)企业无违
4、纪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二)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三)新建(改建扩能)农产品加工厂房占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及以上或新建(改建扩能)的农产品仓储房占地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及以上且符合用地要求。(四)新建厂房只能用于农产品加工,仓储房只能用于加工原料、产品仓储,不能改变项目用途。五、实施程序(一)实行公开申报。项目实行公开申报,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按照项目申报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附合法的用地手续、设计方案等项目申报佐证资料,形成一套完整的项目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经所在乡镇(街道)或工业园
5、区管委会审核盖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高成大厦406室),申报材料纸质件需一式7份。申报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6月9日止,逾期不予受理。(二)项目初审。县农业农村委对申报主体资格、企业信用、用地条件、自筹资金等进行初步核实,同时征求县商务委、经信委、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意见,防止企业多头申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取消项目申报资格。(三)项目评审。初审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评审结论。(四)项目审定。评审结论报县农业农村工委会审定,审定后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建设计划。(五)项目实施。项目实施主体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
6、,加工厂房和仓储房建设按有关要求进行施工设计(加工厂房需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委备案。技术含量及安全风险较高的加工厂房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应选择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建,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管理规程规范施工,做好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检验、检测和质量评定,竣工验收时提供房屋质量安全检测合格报告。项目进行发包建设的,要形成承包合同和交付使用的验收依据。项目必须在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开展竣工自查验收,做好加工厂房、仓储房建设质量鉴定和结算审计工作,形成完整的项目竣工资料。(六)项目验收。实施主体在项目竣工自查验收和结算审计的基础上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乡镇
7、验收,经乡镇(街道)验收合格后以正式公文向县农业农村委申请验收,并提交项目建设竣工资料1套(含财务资料、建设前后的影像资料和结算审计报告)。县农业农村委根据提交的竣工资料和乡镇(街道)验收意见实地抽查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兑现补助资金的依据。未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不予验收、不予以补助。(七)资金拨付。验收合格后按程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企业以正式公文向县农业农村委申请划拨补助资金,县农业农村委按照项目资金拨付程序划拨实施主体。六、有关要求(一)做好申报宣传工作。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委属相关单位要做好项目建设宣传工作,动员指导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积极申报。(二)认真推进项目实施。各
8、实施主体要认真按照项目建设要求,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加大项目质量监管,确证项目建设质量,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实施主体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监管人员,细化安全保障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项目所涉乡镇(街道)和委属相关单位要加大对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严把项目申报关、质量关和安全关。(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委属相关单位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补贴专账,严禁弄虚作假,做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把住项目资金补贴划拨关,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县农业农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联系人:崔俊娟,联系电话:73332826。附件:1.项目申报
9、资料清单2.项目实施方案模板3 .项目申报承诺书4 .安全生产承诺书附件1-1项目申报资料清单(1)2023年农产品加工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项目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3)建设地点方位图、项目设计图、项目建设原状照片。(4)合法的用地手续复印件。(5)信用中国(重庆)查询信用报告(网站不能查询的申报主体提供信用承诺)。(6)其他能够满足申报基本条件的相关证明或说明材料。(7)项目申报承诺书。(8)安全生产承诺书。附件1-2行(产)业分类:2023年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职务/职称:办公电话:手机:项目主管部
10、门:联系人:职务/职称:办公电话:手机:填制日期: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制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二、项目任务计划(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二)建设地点及规模(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四)建设进度(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且符合石柱县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方案(试行)(石委农办20234号)要求。)(七)其它三、资金投入概算(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附投资概算表)(三)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
11、准和额度等。)(四)其它四、组织实施及运行管护五、项目设施用地及环保情况六、项目实施单位情况(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七、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表1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职称项目任务分工联系电话项目申报意见表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意见承诺:保证申报材料数据真实完整,自筹资金及时到位,项目建设任务按期完成。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本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万元)乡镇(街道)或工业园区管委会审
12、核意见(单位公章)年月曰部门审核审审意见管业务科室忌见(单位公章)年月日主管部意见(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1-3项目申报承诺书我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单位符合申报项目范围,申报材料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所有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二、申报的项目建设内容未享受其他财政资金,也未向其他部门申报项目。三、企业自身信用状况良好,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收到过财政违法行为处罚,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四、本单位无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自觉接受政府、社会、舆论监督。五、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自愿返回享受补贴资金,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3、。承诺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日期:年月日附件1-4安全生产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保障2023年农产品加工设施建设施工和运行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管部门的规定,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特别是强制性规范对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义务。二、参与项目施工和后期运行的所有人员(含农民工)上岗前均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了与其从事岗位相符的安全教育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
14、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三、所有进场设备、机具、材料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和具备有效的检测合格证书。四、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承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台账,做好施工和设备运行记录,做到信息公开、透明、真实,绝不弄虚作假。六、若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七、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进行项目设计施工及后期运行维护,确保项目有效运行。八、积极配合各级开展安全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九、讲诚信、守承诺,若项目建设和设施运行期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承诺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