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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园关于使用电子产品时间的规范近年来,儿童青少年电子产品使用增多、户外活动减少,增加了近视发生和进展的风险。为响应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引导幼儿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保障充分户外活动,严格控制视屏时间。阳光幼儿园关于使用电子产品时间进行严格规范:一、发挥电子产品辅助功能。电子产品是一种辅助教育活动的工具。教师要严格筛选播放内容,主要用于游戏的即时记录、活动导入与分享、经验的梳理与提升等。教师不得利用电子屏幕替代纸质阅读或单纯播放音乐、动画片等。二、控制使用电子产品时间。每天单次连续使用3-4岁幼儿不超过15分钟,总时长
2、不超过30分钟;4-5岁幼儿不超过20分钟,总时长不超过40分钟;5-6岁幼儿不超过30分钟,总时长不超过60分钟。三、每次使用后,教师应组织幼儿注意休息和远眺放松。电子产品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四、关注电子屏幕的使用距离。根据电子产品的大小,适当调整幼儿与电子屏幕的距离,一般保持3米左右。五、保证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季节交替时要坚持。六、教师在制定每日教育计划中要明确体现电子产品使用的目的、内容、时长。幼儿园要做好日常检查监督工作。七、建立家园联动机制。幼儿园要向家长宣传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指导家长以身作则,有意识控制幼儿使用电子产品,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