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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后勤处绩效管理综合考核实施意见为加强后勤工作管理,建立和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高水平特色名校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根据后勤工作的性质和特点,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考核目的绩效管理是指根据岗位工作职能,明确管理职责,以取得的工作成绩和社会效益作为考核的指标,同时将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作为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进一步提高全员素质、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学习型、服务型、效益型三型后勤建设提供保障。二、考核原则1、客观性:绩效考核要客观的反映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以岗位职责、工作成绩为依据,进行客
2、观评价,对事不对人,保证考核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2、一致性:在一段连续的时间之内,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标准要不断完善,但考评的标准和方法要保持一致性;3、公平性:考核者必须公正无私,严禁营私舞弊,对于同一岗位的工作人员使用相同的绩效考核标准。4、公开性:全体工作人员知道自己的绩效考核结果。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五部分。1、工作业绩:根据岗位职责中描述的工作内容,对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创新情况,工作效率的高低,上下级之间沟通汇报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考核。2、工作态度:指本职工作内的协作精神、吃苦耐劳,任劳任怨积极主动、爱岗敬业,团结友善、相互帮助等。由部门内部同事
3、或被服务者进行考评。3、工作行为:对在工作中的服从领导,团结协作,组织纪律,勤俭节约,学习培训,爱护公物等方面进行考核。4、服务满意度:对工作中所涉及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对工作中的相互配合,相互协作,信息沟通,成本控制进行考核。5、组织管理能力:对资源信息共享与沟通,组织与协调,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会议决议的落实、发现人才和使用人才等方面进行考核,由直接领导和管理者进行考核。评分标准:绩效考核总分100分,其中:工作业绩50分,工作态度20分,工作行为10分,服务满意度10分,组织管理能力10分。扣分原则为避免工作中出现失误,建立必要的监督管理机制,对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实行
4、一票否决制。对在工作中造成责任事故者,在培训中考试不及格者、在检查复检中不负责任者进行必要的处罚。具体考核内容见绩效考核表。四、考核标准根据岗位职务、职责,确定考核标准。根据考核结果的不同,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合格、不合格具体标准见员工绩效考核标准表。五、考核办法每年6月和12月中旬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提出绩效津贴发放建议。对有异议的结果提交处领导审核。1、员工的直接上级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具体执行考评程序;2、员工对岗位工作和工作态度部分进行自评,自评不计入总分;3、直接上级一般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4、考评结束时,考评负责人必须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评沟通;5、具体考评步骤在
5、各岗位的考评实施细则中具体规定。六、绩效津贴发放办法1、新调入后勤处的人员,上半月报到并工作的当月按半月计发,下半月报到并上岗工作的下个月起发放。2、职务变动的人员,从变动的下月起津贴作相应变动。3、请假人员津贴的发放(1)事假。当月事假在5天以内的(含5天)津贴按天扣发;超过5天不满10天的,津贴按50%标准扣发;当月事假超过10天及以上者,扣发全月津贴。(2)病假。当月病假按实际天数扣除津贴。(3)婚丧假。在规定婚丧假期内,津贴按实际天数扣发;超假时间按事假处理。(4)当月假(上述各假)合计超过20天者,扣发当月全部津贴。4、未经请假,擅自离岗人员津贴的发放。旷工1天(含1天)扣当月津贴,
6、超过2天扣发全年津贴的50%。超过15天的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5、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者,下年度的岗位津贴按50%计发,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下年度岗位津贴停发。6、由于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造成责任事故或损失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发或停发津贴。7、未经允许私自顶替上班按旷工处理。8、因个人原因酗酒或交通肇事等不能正常上班或严重影响、干扰他人工作,扣除当月全部津贴。9、由于工作失误或管理疏漏,给集体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上产生一定负面影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七、其他事项1、绩效考核结束时,考核负责人必须与该员工单独进行管理沟通。绩效考核结果及考核文件交综合科存档。2、如果有异议,可向隔级领导提出申述申请;有关人员在接到考核申述后,必须在三日作出复核意见。3、绩效考核结果只限考核负责人、被考核人、处级干部。任何人不得将绩效考核结果告诉无关人员。4、员工手册中的奖罚条例和规定,作为日常运行规范和管理办法依然有效。八、附则本实施意见如与国家、大学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相悖的,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九、本实施意见自20xx年XX月X日起试行。十、本实施意见由后勤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