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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总则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原规范及条文1.0.7城市消防站应位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户腕设施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其用地边界距离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不应小于50m,距离甲、乙类厂房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不应小于200m域市消防站执勤车辆的主出入口,距离人员密集的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50mo3.0.1消防站的执勤车辆主出入口应设在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部位,且距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和公交站台不应小于SOme3.0.1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消防站的主出入口位置消防站主出入口位置应保证消防
2、队在接到出动指令后,能够迅速安全地出动;消防站执勤车辆主出入口距人员囹集的公共场所不应小于50m,主要是为在接警出动和训练时不致影响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单位的正常活动,避免因发出警报引起惊慌造成事故;同时,也是为了防止人流集中时影响消防车迅速安全地出动,贻误灭火救援战机。3.0.2消防站与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距离不应小于50m3.0.3辖区内有生产、贮存危险化学品单位的,消防站应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边界距生产、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危险部位不宜小于200m。3.0.4消防站车库门直接临街的应朝向域市道路,且应后退道路红线不小于15m域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5105
3、4-2014)2基本规定2.1目标与功能2.2消防救援设施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原规范及条文2.2.3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和甲类厂房可不设置消防救援口外,在建筑的外墙上应设置便于消防救援人员出入的消防救援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沿外墙的每个防火分区在对应消防救援操作面范围内设置的消防救援口不应少于2个;2无外窗的建筑应每层设置消防救援口,有外窗的建筑应自第三层起每层设置i肖防救援口;7.2.4 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在每层的适当位置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7.2.5 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0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
4、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iS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易于识别的明显标3消防救援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Om,当利用门时,净宽度不应小于0.8m;4消防救援口应易于从室内和室外打开或破拆,采用玻璃窗时,应选用安全玻璃;5消防救援口应设置可在室内和室外识别的永久性明显标志。志。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2.2.4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并靠外墙或可直通屋面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的顶部或最上一层外墙上应设置常闭式应急排烟窗,且该应急排烟窗应具有手动和联动开启功能。3.3.11设置机械加压送
5、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顶部设置不小于Iml的固定窗。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m7的固定窗。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2.2.5除有特殊功能、性能要求或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可不在外墙或屋顶设置应急排烟H航设施外,下列无可开启外窗的地上建筑或部位均应在其每层外墙和(或)屋顶上设置应急排烟同洲设施,且该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应具有手动、联动或依靠烟气温度等方式自动开启的功能: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的丙类厂房;2吟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行的丙类仓库;3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OE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会议厅、多功能厅、宴会厅,
6、以及这些建筑中长度大于60m的走道;4总建筑面积大于100OE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的房间和走道;5靠外墙或贯通至建筑屋顶的中庭。4.1.4下列地上建筑或部位,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尚应按本标准第4414条第4416条的要求在外墙或屋顶设置固定窗: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OrTl的丙类厂房(仓库);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建筑;3总建筑面积大于10E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4商店建练展览建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建筑中长度大于60m的走道;5靠外墙或贯通至建筑屋顶的中庭。注:当符合本标准第4417条规定的场所时,可采用可熔性采光带(窗)替代作固定窗
7、。建策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226除域市综合管廊、交通隧道和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可不设置消防电梯外,下列建筑均应设置消防电梯,且每个防火分区可供使用的消防电梯不应少于1部;1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25层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大于3000E(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第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3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7.3.1下列建筑应设雷肖防电梯:1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5层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f(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
8、照料设施;3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IO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m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4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丙类高层厂房:5建筑高度大于32m的封闭或半封闭汽车库;6除轨道交通工程外,埋深大于IO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7.3.3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1台消防电梯,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1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的高层塔架;2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m的丁、戊类厂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
9、14(2018年版)6.0.4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外,建筑高度大于32m的汽车库应设置消防电梯。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6720142.2.8除仓库连廊、冷库穿堂和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可不设置前塞外,其他建筑内的消防电梯均应设置前室。消防电梯的前室应符合下列规定:1前室在首层应直通室外或经专用通道通向室外,该通道与相邻区域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2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7.1.8条的规定;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2.4m3前室或合用前室应采用防火门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O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除兼作消防电梯的扬梯前室
10、无法设防火门的开口可采用防火卷田分隔外,不应采用防火卷南或防火玻璃墙等方式替代防火隔墙。7.3.5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外,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2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E,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2.4m;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其使用面积尚应符合本规范第5.5.28条和第6.4.3条的规定;3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本规范第5527条规定的户门外,前室内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4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
11、00162014(2018年版)2.2.10消防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能在所服务区域每层停靠;2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3电梯的动力和控制线缆与控制面板的连接处、控制面板的外壳防水性能等级不应低于IPX5;4在消防电梯的首层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和供消防救援人员专用的操作按钮;5电梯轿厢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7.3.8消防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能每层停靠;2电梯的戟重量不应小于8kg;3电梯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4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应采取防水措施;5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6电梯轿照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
12、话和视顿监控系统的终端设备.6电梯轿陶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7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H4(2018年版)2.2.11建筑高度大于250e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应在屋顶设置直升机停机坪。7.4.1建筑高度大于IOo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m的公共建筑,宜在屋顶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2.2.12屋顶直升机停机坪的尺寸和面积应满足直升机安全起降和救助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停机坪与屋面上突出物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2建筑通向停机坪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3停机坪四周应设置航空
13、障碍灯和应急照明装置;4停机坪附近应设注肖火栓.7.4.2直升机停机坪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置在屋顶平台上时,距离设备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共用天线等突出物不应小于5m;2建筑通向停机坪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每介出口的宽度不宜小于090m;3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4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5其他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航空管理有关标准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3建筑总平面布局3.1!定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原规范及条文3.L3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其他民用建筑
14、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甲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4.2.5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民用建策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亶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甲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与厂房、仓库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表4.2.1的规定值增加2m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3.2工业建筑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原规范及条文3.2.1甲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
15、于3.4.2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30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3.2.2甲类仓库与高层民用建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甲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3.5.1甲类仓库之间及与其他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51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3.2.3除乙类第5项、第6项物品仓库外,乙类仓库与高层民用建筑和设置人员器集场所的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3.5.2除乙类第6项物品外的乙类仓库,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表3.5.1中甲类仓库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3.3民用建筑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原规范及条文3.3.1除裙房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可按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