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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房屋征收政策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坚持一城一策和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原则,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科学调控,加强市场监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努力实现吉林省广大人民群众由安居迈向优居。一、完善房屋征收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房屋征收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协
2、议等相关示范文本。完善房屋征收评估机制,坚持评估机构经济、组织上保持独立和评估机构法律责任的独立,严格评估机构选定程序,加强评估监管,规范评估行为。做好房屋征收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推行补偿协议网上签约,强化房屋征收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司法保障等制度,依法依规加快房屋征收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二、保障措施(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住房建设系统各级党委统揽全局、多方协调作用,健全党领导房地产长效机制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方式方法,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健全责任明确、分工协作、高效协调的规划实施机制。坚决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国家、吉林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标准办事
3、。(二)完善组织实施各市县要依据全省住房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住房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落实政策措施和建设项目,落实主体责任,构建长效机制。统筹协调、加强对接,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融入工作全过程,通过多部门联动共同推动各项住房发展事业,造福于民。(三)加强资金支持形成稳定的住房保障财政支持机制,因地制宜落实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加大对棚户区改造资金和金融支持力度。各市县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以及居民住房消费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各类货币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发放规模,并实行动态调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四)强化用地保障加强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市、
4、县定期向社会公开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提高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供应比例,优先满足住宅用地需要,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完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方式,提高存量住宅用地利用效率,完善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方式。(五)加强舆论引导准确解读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整治房地产信息网络传播乱象,营造良好的市场舆论氛围。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前,做好风险评估和工作预案。三、形势展望(一)国家住房发展政策新方向。一是逐步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发展方式与增速、结构与体制在不断变化,全国住房市场也表现出明显阶段性特征,住宅投资从高速增长步入平稳、下降状态,住宅
5、建设从总量扩张阶段步入总量放缓、市场区域结构分化,基于以上形势及房地产市场的新变化,国家住房政策在住房不炒的总体思路指导下,逐渐由去库存、因城施策分类管理,过度到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建设上来,在时间上基本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2016-2017年分类调控、长效机制起步期。2016年起为应对一二线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三四线城市库存过度的问题,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去库存方面,要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同时首次提出将住房租赁市场培育纳入住房制度改革,增加住房供给渠道与途径。第二阶段,2018-2019年因城施策、主体责任发展期。随着棚改货币化去库存任务基本完成,三四线去化周期回归合理水平,国
6、家调整收紧货币化安置政策。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的政策自主权,将土地、金融、财税、住房保障和市场管理等短期调控手段赋予地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强化地方政府担负起控房价到“稳房价的主体责任。第三阶段,2019年至今,长效管理调控机制全面落实期。201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总量平稳回落、区域分化加大,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过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目标管理。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国
7、房地产市场波动较大,市场风险因素增多,国家仍继续强调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避免市场波动变化对经济增长、人民就业、和社会稳定造成冲击。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加强预期引导,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二是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推动三线四档”金融管理。2020年8月央行、住建部出台了重点房企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三线四档,用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现金短债比三项核心指标作为三条红线,将房地
8、产企业划分为四个档位,打破了房企高负债、高周转的发展模式。新政策执行后,根据国家统计局2021年1-9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数据,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保持增长,其中国内贷款下降8.4%、利用外资下降36.9%;自筹资金增长6.1%;定金及预收款增长25.6%,反映出房地产企业自筹资金比例持续增长,预计可减少近万亿的负债规模,极大有利于房地产行业的稳健经营,有效预防系统性金融风险,有利于优化全社会资源配置。三线四档”将成为房地产长效机制中的重要举措,预示着该项政策在未来的执行阶段,适用范围和指标维度更具深远性,监管执行力度将不断加强。(二)全省住房市场环境新变化。“十四五”时期是吉林省贯彻
9、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担负起“新担当、新突破、新作为的重要时期和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五年,我省住房市场将面临诸多新变化:一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房地产行业升级转型。随着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吉林省区位特点、禀赋优势和产业特色将得到充分发挥,新发展格局将加速形成,截至2020年我省房地产业占生产总值比重为6.57%,是稳定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压舱石之一。预计“十四五期间随着生产总值和投资总量稳步提升,我省房地产业将稳步健康发展,仍然可保持百亿级产业规模。二是长春都市圈为载体新型城镇化将成为稳定市场重要力量。依据七普数据我省近十年来人口逐步减少,九个市州中户籍人口除省会长春市
10、外较大幅度增长外,其他市州户籍人口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少,人口向省会集中趋势十分明显。预计2025年吉林省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达到67%,每年增长一个百分点(与国家平均水平持平),将有大量新市民进入长春市、吉林市等大城市生活,同时各城市棚户区和旧城改造项目稳步推进,为市场发展带来连续稳定的需求支撑。三是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对住房供应提出新需求。通过对吉林省人口年龄结构分析,十三五”期间我省常住人口年龄中枢上移,其中15-64岁适龄劳动人口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仍有较强的租房和购房需求。同时家庭结构逐步小型化,主要表现为3人的小户型家庭户数将持续增多,1-2代户的家庭结构将成为社会中的主要载体,大家庭单位
11、向小家庭单位的拆分或可在未来进一步提高住房需求。(三)全省住房发展面临新问题。我省住房发展面临以下问题:房地产市场分化明显,特别县级城市受产业集聚水平低、人口吸纳能力弱等因素影响,存在房地产市场总量小、住房消费低迷等问题。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有待健全,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众存在住房困难问题;城镇棚户区改造资金压力较大;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和监管有待加强,支持政策还需各方面持续细化落实。四、强化房地市场监督管理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房地产评估等领域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炒作学区房行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同时,畅通投诉举报
12、渠道,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加快推进我省房地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制定出台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失信惩戒的政策文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房地产领域存在的重大舆情内容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发声。对于经核实为虚假信息、误导言论的,立即通过宣传媒体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对故意炒作、误导舆论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出台的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及时做好宣传报道,提高政策知晓度。五、全面提高住房品质统筹
13、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坚持新旧并重,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助力城市更新行动,不断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环境及生活配套设施,消除燃气、电力、排水、供热安全隐患,补齐养老、托育、停车充电桩等便民设施短板,提升居住社区物业服务水平,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托幼服务、医疗服务、社区食堂以及其他家政服务。建立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和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企业建设超低能耗建筑,积极使用绿色建材;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积极使用预制内外墙板、楼梯等部品部件,推进整体厨卫等产品应用,提高住宅全装修交付使用比例,实现房地产开发建设由粗放型向绿色低碳型转变,带动家电家具消费水平提升,促进装饰装修产业发展。到2025年,依托现有开发区,全省建成5个以上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5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