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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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03.080.99CCS12B3211镇江市地方标准DB3211/TXXXX2022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规范Specificationofintegratedmanagementforurbanandruralpublicinfrastructure(报批稿)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XXXX-XX-XX实施XXXX-XX-XX发布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本文件按照GB/TL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本文件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发展和

2、改革委员会、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农业农村局、扬中市经济发展局、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唐勇、屠高、谈沁磊、赵守彩、张海斌、孙鹏、黄铢之、殷文玺、陈隽、毕波、赵明、孙斌、郭振中、孔肖菌、沈小静、许歆宜。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以下简称“管护”)的总则,以及管护内容及要求、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3、用于本文件。GB5768.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T19095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26-2022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JTG/T5190-2019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DB32/T2929农村(村庄)道路管理与养护规范DB32/T2930农村(村庄)河道(塘)管理与维护规范DB32/T2934公共厕所管理与维护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公共基础设施指水电路气信以及公共人居环境、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设施。3.2城乡一体化管护指采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方式来管

4、护农村的公共基础设施,以使农村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要求一致的过程。4基本原则4.1城乡融合、服务一体。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逐步建立健全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体化发展机制,实现城乡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4. 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各类主体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4.3 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按产权归属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统筹考虑政府事权、资金来源、受益群体等因素,合理确定管护主体,保障管护经费。4.4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不同类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特点,科学制定管护标准

5、和规范,合理选择管护模式,有序推进管护体制改革。4.5 建管并重、协同推进。按照“建管一体”的要求,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一谋划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护,建立健全有利于长期发挥效益的体制机制。5管护内容和要求4.6 通信类基础设施通信基础设施管护应符合以下要求:a)管护范围包括信息通信管线、铁塔基站、网络局房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b)完善移动网络、宽带网络、通信设施信息库等通信基础设施,并定期检修和维护。c)设施应具备防范盗窃、破坏的措施,无强制拆迁。4.7 养老类基础设施养老类基础设施管护应符合以下要求:a)管护范围包括农村养老服务设施。b)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新建、改扩建及存量设施

6、的日常运营。c)服务内容的监督管理。4.8 殡葬类基础设施殡葬类基础设施管护应符合以下要求:a)管护范围包括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b)乡镇及村级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的新建、改扩建,以及存量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c)服务内容的监督管理。4.9 社区服务类基础设施社区服务类基础设施管护应符合以下要求:a)管护范围包括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b)农村综合服务设施的新建、改扩建以及功能设置、日常运营的监督管理。c)服务内容的监督管理。4.10 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类基础设施4.10.1 活垃圾收集容器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管护应符合以下要求:a)收集容器布点配置应与生活垃圾产生量、收运频率要求相适应;实施生活

7、垃圾分类的地区还应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要求相适应。垃圾分类的标志应符合GB/T19095的规定。b)收集容器应干净整洁、功能完好、美观适用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容器表面应有明显标志。c)收集容器应根据使用情况,有破损时及时更换。5. 5.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机具)和运输车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机具)和运输车辆管护应符合以下要求:a)应按分类收集作业的需要配备,不得混装混运。b)收集机具应分类标识清晰、外观干净整洁、无残缺和破损。c)分类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况完好、车容整洁、车辆密闭、标志标识清晰。d)车辆的使用、维修应规范管理,并应做好记录5. 5.3压缩式垃圾转运站压缩式垃圾转

8、运站(镇)管护应符合以下要求:a)综合考虑服务区域、服务人口、转运能力、转运模式、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合理选址,合理确定建设规模。b)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通信、车辆通行等方面要求。c)具备喷淋除臭、渗灌液收集功能;兼顾可回收物分拣、有害垃圾暂存等。5.3 交通运输类基础设施应按照JTG/T5190-2019的规定执行。5.4 水利基础设施5.7.1河道(塘)河道管护应符合以下要求:a)有堤防的河道: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迎水坡、两岸堤防及护堤地。b)无堤防的河道: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平原地区的河道为两岸之间的水域、滩地、行洪

9、区以及护岸迎水侧顶部向陆域延伸部分不少于2m的区域。c)河道(塘)的管理和养护应按照DB32/T2930的要求执行。5.7.2供水管网应按照GB55026-2022的规定执行。5.7.3灌区骨干引排工程应加强灌区渠首工程、骨干渠系及配套建筑物的建设、维修养护及管理,保持正常安全运行使用。1.8 农田基础设施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应符合以下要求:a)管护范围包括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以及省级以下统筹整合资金建成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b)田间道路维持路面平整,路沿路肩完好平直,保持畅通,路牌等标志保持完好。c)灌排工程及配套设施要定期检查,确保井、泵、井房、管道、桥、涵、闸、井台、渠道、出水口、配电等正常

10、运行,渠道应及时疏浚,保持通畅。d)农田防护和生态保持工程要做到缺额补栽,保持总体完好。1.9 文化类基础设施文化类基础设施管护应符合以下要求:a)管护范围包括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乡、村文化广场。b)功能健全、管理规范、开放正常。c)公益岗位和公共服务落实到位。d)无设施被挪用、挤占、拆除等现象。e)古桥保护应符合相关规定。f)服务内容的监督管理。1.10 教育类基础设施教育类基础设施管护应符合以下要求:a)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按标准配备并做好维护,保障正常安全运行使用。b)落实校(园)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确保校(园)舍安全。1.11 卫生健康类基础设施1.11.1 乡镇卫生院医

11、疗卫生设施设备应按标准配备,并能正常运行使用。1.11.2 村卫生室选址应符合要求,医疗卫生设施设备应按标准配备,并能正常运行使用。1.12 广电类基础设施广电类基础设施管护应符合以下要求:a)管护范围包括广播电视有线网络设施、广播电视发射台(站)设施、应急广播播音室和终端。b)设施应无缺失、无损坏,能保证正常使用。c)持续为应急广播设施提供运维服务,保障正常使用。1.13 体育类基础设施体育类室内外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应符合以下要求:a)管护范围包括农村室内外公共体育设施(包含体育场(馆)、场地、器材和设备。b)体育设施的开放、管理、巡查、报修、维护和更新。c)防止体育设施被侵占和随意拆除。电力

12、基础设施管护应符合以下要求:a)管护范围包括电力(输、变、配、通信)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和站房。b)应具有防范盗窃、破坏、施工、异物、垂钓、树障、山火、腐蚀等外力隐患措施。c)设施应及时维护,有效运行,满足居民需求。无乱拉电线现象。1.15 林业类设施绿化设施管护应符合以下要求:a)管护范围包括各类绿化设施。已建绿化区块维护、植被保护。b)优先选择本地适生树种,绿化区域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c)树木保存率不低于80%,村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25%,已建成省级绿美村庄的村绿化覆盖率须达35%。d)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明显枯枝死叉。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1%,绿地内无死

13、树。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e)应按照DB32/T2933的要求,适时做好整形修剪、病虫防治、施肥、浇灌与排水、松土与除草、补植与调整等维护工作。f)绿地应无明显杂挂物、堆物、堆料、搭棚,树干无钉拴刻划等现象。g)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及时清除。h)树木病虫害发生率不超过5%01.16 邮政类基础设施邮政类基础设施管护应符合以下要求:a)管护范围包括农村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及投递场所、村邮站、智能信报箱、信箱筒。b)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场地、设施设备正常使用。c)村邮站网络正常使用。d)保障农村邮政普遍服务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持续提供邮政普遍

14、服务。1.17 快递类基础设施快递类基础设施管护应符合以下要求:a)管护范围包括快递末端公共服务平台(共配网点)、智能快件箱。b)应保障设施、设备安全运行。c)宜提供快递相关服务。1.18 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管护应符合以下要求:a)管护范围包括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排水管网。b)对污水收集管网、格栅、检查井、化粪池、调节池、处理工艺主体和出水井等构筑物进行全面巡查检查,检查各类井盖的完整性、安全性,发现设施损坏的应及时修复。c)对污水收集管网、格栅、检查井、化粪池、调节池、出水井进行清渣清淤维护,发现设施管道堵塞的应及时进行疏通。d)对水泵、风机等机电设备及

15、电力电缆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出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e)进出水水量、水质进行观察记录,发现异常及时进行排查检修。f)出现较严重情况,如地面沉降、路面拓宽等可能影响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乡(镇)报告。5. 19公共厕所应符合DB32/T2934的规定。6. 20供气类基础设施应符合GB55009-2021的规定。6其他要求7. 1人员要求管护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a)应落实相应的管护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并为其配置相应的管护装备。b)设施管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护能力,熟悉相应管护的有关规定,并经过安全、技能及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培训。c)设施管理人员应了解掌握设施相关的基本常识和管理知识。设施管理人员更换时,应办理移交手续。d)设施安装后,设施管理部门或使用单位应检查验收,由安装者填写设施检查文件,管理人员和安装人员共同签字确认。7.1 制度要求6. 2.1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管理制度应结合本区域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基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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