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个人印章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个人印章管理规定.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印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建立法律风险约束机制,规范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个人印章授权管理程序,避免未经授权而产生的法律纠纷,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公司及下属各职能部门。第二章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个人印章管理第三条各托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省内的托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的刻制、发放、收回、保管和使用,及省外的托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的备案。公司总经理个人印章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各托管子公司总经理个人印章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各托管子公司的总经理办公室或综合办公室,
2、各托管子公司总经理个人印章应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备案。第四条根据公司总经理授权,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可拥有公司总经理个人印章的保管及使用权。省外的托管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或综合办公室,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授权,可拥有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个人印章的保管及使用权。省内的托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仅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行使其个人印章的保管及使用权;经托管公司总经理授权,托管子公司的总经理办公室或综合办公室可拥有本公司总经理个人印章的保管及使用权。除以上三款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持有或私自使用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个人印章。第五条未经授权使用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个人印章的,由公司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并按照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个人印章的使用部门或单位,应当指定由专人管理,负责印章的保存、日常文件的加盖。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出借。第三章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个人印章的授权使用第七条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个人印章的管理人员在文件加盖印章前应取得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同意或按公司制度履行内部审批手续,未经许可或办理审批程序,不得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文件上加盖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个人印章。第八条根据公司总经理授权,公司总经理个人印章管理人员分别对以下文件加盖总经理个人印章:1、公司财务部仅对公司于银行间的往来金融票据及财务类报表加盖总经理个人印章(包括:支票、本票、汇
4、票等结算票据)。需盖章的银行金融票据及财务报表等文件,必须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方可加盖总经理个人印章。2、代表公司出具的各类正式文书及其他类报表,或文件中设计需要公司总经理个人签名或盖章时,在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后,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加盖公司总经理个人印章。3、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公司董事会决议,在总经理职责范围内需要由本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的决策及执行决议的事项;或经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应当由本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的经营管理事项,在总经理同意的情况下,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加盖总经理个人印章。第九条省外的托管公司,对于银行间的往来金融票据及相关财务类报表,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由管理人员加盖本公司总经理
5、个人印章;代表公司出具的各类正式文书及其他类报表,或文件上涉及需要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个人印章时,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由托管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个人印章管理使用人加盖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个人印章。第十条省内的托管子公司财务部门,对与银行间的往来金融票据及相关财务类报表,如需加盖总经理个人印章时,应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由总经理个人印章管理使用人加盖本公司总经理个人印章。代表公司出具的各类正式文书及其他类报表,或文件上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名盖章时,在履行审批流程后,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或托管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或综合办公室分别负责加盖。第十一条印章管理人员仅对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范
6、围内的事项加盖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个人印章,任何单位和个人请求印章管理人加盖不属授权范围的事项,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第十二条非因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授权的事项,加盖钱赢取得法定代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因故不能授权并且情况紧急的,可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授权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同意,由印章管理人员加盖。第四章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个人印章的刻制与处置。第十三条省内托管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个人印章的刻制必须由公斤老公I办公室微弱公干部门刻制,因法代表人,总经理变更,个人印章需要更换时,应在工伤登记变更注册后的7日内,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收回印章,并做出响应处理。第十
7、四条省外过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个人印章的刻制由坐在公司自行上当地公安部门提出刻制申请,并向公司备案。因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变更,个人印章需要更换时,应在工伤登记变更后的7日内,由托管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收回印章,并走出相应处理,同时书面告知公司。第五章违规责任第十五条省内托管的子公司未经印章归口部门的批准,擅自私刻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的,由公司对托管子公司经营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扣罚3-6个月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法定代表人提请董事会给予降职或免职,并赔偿公司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省内托管子公司的总经理个人印章,省外托管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个人印章未向公司备案的,由公司对托管子公司经营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扣罚3-6个月工资。第十六条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个人印章的管理使用人,未经授权,违反本规定为他人加盖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个人印章的,视情节严重,给予扣减-3个月工资、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赔偿责任,工程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七条本规定下发时,已在使用的公司总经理个人印章,各托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个人印章应在十日内交付之公司总经办或进行备案;本规定授权外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个人印章按本规定程序进行处置。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