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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公司关于员工聘用、解聘的管理制度规定为了利于员工的合理流动,引进各种人材,逐渐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解聘及调配工作的手续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办理。二、员工聘用(一)各部门在定员编制内,因工作量增加,内部又无法调济的,可由部门提出增员报告。(二)新聘员工须经办公室面试,由用人部门进行业务考核,确认能胜任应聘岗位,填写员求职申请表,上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经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三)批准聘用的员工与公司先签定用工协议书,并根据受聘岗位试工期可分为一至三个月。在此期间,享受试工待遇。试用期满合格者,可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享受正式
2、员工待遇,对试工期不合格者,限期调离并解除“用工协议书”。(四)被聘用的员工需将个人档案存放于公司认定的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档案保管费由公司负担。三、员工解聘(一)因员工违法乱纪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解聘,被解聘者在接到公司书面通知后,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一切后果自负。(二)因员工工作不称职被子公司解聘的,在接到公司书面解聘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办理解聘手续。(三)因员工本人主动提出解聘的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部经理签字同意,并报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解聘手续。(四)凡被解聘的员工,要按“员工解聘交接手续清单”的要求,逐项办理交接手续。(五)凡
3、经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解聘的,要承担公司所支付的培训费,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一般员工培训费合同期限/月X未完合同时间/月业务骨干(指部门经理、副经理及专业性较强的技术人员)服务不满1年的:赔偿全部培训费;服务不满2年的:赔偿80%培训费;服务不满3年的:赔偿60与培训费(以每年递补减20%类推)(六)凡被解聘的员工,在一个月内未将本人档案提走的,从第二个月起由个人承担档案管理费。四、员工内部调动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动的员工,在办公室接到总经理通知后办理调动手续,并通知有关部门执行。五、员工聘用、解聘审批权限及程序(一)审批权限:总会计师、总工程师、部门经理报董事会批准;部门副经理、部门职员报总经理批准;临时工报办公室主任批准。(二)审批程序:总会计师、总工程师、部门经理办公室填表一一总经理审批一一董事会批准部门副经理、部门职员办公室填表一一总经理批准(必要时报董事会批准)临时工办公室填表办公室主任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