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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蒙古自治区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全区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责任意识、诚信意识,督促其深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属地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监管责任,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全区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的主体,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自查义务。第三条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应当遵循客观、全面、及时的原则,对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的真实性负责。要真查实查、
2、责任到人,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把风险隐患化解在源头,把问题整改落实在细节,努力做到举一反三、防患未然。第四条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全区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有关规定,指导全区开展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工作。盟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属地市场监管局开展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工作。属地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工作。第五条全区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对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全区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认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按时向属地市场
3、监管局报告。第二章自查和报告第七条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是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的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是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的主要责任人;自查工作执行人员是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的具体责任人。第八条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制定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表(附件1),根据需要及时进行细化、补充。盟市市场监管局、属地市场监管局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要求,对自查表进行细化和补充。企业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对自查表进行补充。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企业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委托生产,产品
4、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二)企业对上次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三)企业对近半年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四)企业应当依法报告的其它事项。企业应对照自查表逐项自查并如实记录结果,形成自查报告。第九条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的自查报告内容(参考附件2)包括自查时间、自查的具体内容、自查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问题整改情况和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表等。对自查中重复出现、有严重隐患的问题,在报告中应提出长效治理措施。自查报告应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审核后签字并加盖企
5、业公章。第十条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要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系统性自查工作,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的自查报告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向属地市场监管局提交:(一)常规自查报告在每年5月20日、10月20日前提交;(二)许可有效期内连续停产后属地市场监管局批准恢复生产的,在恢复生产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发现具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因食品安全问题被集中投诉举报或出现重大舆情事件的在24小时内提交专项报告。第十一条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自查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风险隐患,发现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活动,采取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
6、向属地市场监管局报告。属地市场监管局收到报告后,应当针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及风险隐患,帮助和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企业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积极整改、制定预防措施,且没有食品质量事实上的影响、没有造成社会危害的),一般不作为处罚的依据。生产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活动,按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并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第一时间向属地市场监管局报告:(一)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管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的;(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问题产品的;(四)因食品安全问题被集中投诉举报或出现重大舆情事件的;(五)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
7、;(六)其他需要开展自查的情况。第十二条保健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应当留存自查记录和自查报告,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自查记录和自查报告,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自查报告实行属地、盟市、自治区级市场监管局“三级联审”,确保企业自查和报告质量。属地市场监管局收到企业自查报告后,要及时对企业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于收到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对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现场核查验收。现场核查验收应当逐项核实企业自查内容。现场核查可以与日常监督检查合并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按照风险分级管理要求开展,检查内容见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附件3)。
8、属地市场监管局应在现场核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盟市市场监管局报送验收报告(参考附件4)。验收报告内容包括现场核查时间、企业自查的全面性真实性情况、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和企业自查报告等。验收报告应经属地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审核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盟市市场监管局收到属地市场监管局验收报告后,应对辖区内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自查总体情况进行审核和分析,针对情节严重、长期存在、具有共性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制定长效治理措施,形成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整改落实报告(参考附件5),报告经盟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审核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每年6月10日、11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审
9、核。整改落实报告,应将属地市场监管局的验收报告作为附件。第十四条属地市场监管局应加强对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提交自查报告的行为。第十五条各级市场监管局在推进落实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自查工作过程中,未按照要求对企业自查报告进行书面检查、现场核查和后续处理并记录保存有关监管信息的,由上级市场监管局予以约谈纠正或通报批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十六条各级市场监管局在推进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报告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
10、施行,原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附件:1.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表2 .企业自查报告(模板)3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4 .XXX市场监管局关于属地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结果验收情况的报告(模板)5 .XXX市场监管局关于全市(盟)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模板)附件1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表食品类别: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口食盐企业名称:序号检查项目项目序号自查内容自查结果不符合项说明或备注自查单项负责人监管人员1食品生产者资质1.1食品生产许可在有效期内,证书载明的信息无变化(例:法定代表人信息、地址等)
11、符合口不符合口1.2生产的食品在许可范围内(品种明细包含生产的所有食品)符合口不符合口YB1.3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且法定代表人、地址等基础信息与实际一致,保健食品“双无”批件按照要求进行换证符合口不符合口2生产环境条件2.1厂区、车间环境保持卫生整洁,无扬尘、积水符合口不符合口2.2许可后厂区、车间周边无新增污染源,或有新增污染源并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符合口不符合口2.3厂区和车间定期清理垃圾符合口不符合口2.4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与准予食品生产许可时保持一致,新增、变更设备及时进行许可变更符合口不符合口2.5更衣、洗手、干手、消毒等卫生设备设施齐备、数量满足生产要求
12、且正常使用符合口不符合口2.6洗手设备水封地漏无臭味溢出、无蝇虫滋生符合口不符合口2.7工作服、帽、鞋靴等进行有效消毒,准清洁作业区、清洁作业区的工作服、帽、鞋靴等进行有效消毒,已穿、未穿工作服分开放置符合口不符合口序号检查项目项目序号自查内容自查结果不符合项说明或备注自查单项负责人监管人员2.8通风、防尘、排水、照明、温控等设备设施齐全且正常运行,进排气口网罩设施、照明设施的照度符合要求符合口不符合口2.9存放垃圾、废弃物的设备设施标识清晰且有效防护符合口不符合口2.10车间内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专门存放、专人管理、正确使用、有记录,婴配企业应当正确使用含氯消毒剂符合口不符合口2.1
13、1生产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有相应记录,在用及停用设备有明显标识符合口不符合口2.12用于生产的计量器具和关键仪表定期检定或校准,检定或校准日期在有效期内符合口不符合口2,13空气净化系统正常运行,空调系统过滤器定期清洗、更换且有记录,初、中、高效压差无异常符合口不符合口2.14水处理设备定期维护且有记录符合口不符合口2.15监控设备(压力表、温湿度计、压差计等)定期检定或校准、维护,并有记录符合口不符合口2.16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定期检查且有记录符合口不符合口BY2.17空气洁净度、压差、换气次数、温度、湿度监测符合要求且有记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经空气净化的车间及作业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
14、差应当不小于10帕,温度应当控制在18C-26C,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婴配生产企业:清洁作业区与非清洁作业区之间压差应2IOPa,清洁作业区的湿度应W65斩温度应当控制在1625C)符合口不符合口3进货查验3.1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真实且符合要求符合口不符合口B3.2保健食品采购原料提取物的,原料提取物供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相关信息真实且符合要求,许可明细应载明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名称、保健食品名称及批准文号符合口不符合口3.3按照要求对原辅料及食品相关产品供应商进行审计或审核符合口不符合口Y3.4婴配企业应对合格供应商开展现场核查(如有,请注明已现场核查的家数)符合口不符合口序号检查项目项目序号自查内容自查结果不符合项说明或备注自查单项负责人监管人员Y3.5婴配企业应当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合格供应商一览表等需备案的信息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备案符合口不符合口3.6进货查验记录及证明材料真实、完整且保存期限符合要求,进口原辅料查验对应批次的检验检疫证明符合口不符合口3.7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记录、领用出库和退库记录完整且保存期限符合要求符合口不符合口4生产过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