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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省女子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山东省有关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改革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与分配制度改革,实现人员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鲁厅字(2005)42号)与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鲁人发(2007)28号)、关于转发人事部教育部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鲁人发(2007)35号)、关于核准山东女子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11)723号)、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8)71号)、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
2、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鲁人发(2009)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属本科高校岗位设置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鲁教人函(2009)6号)、关于加快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2011)29号)及印发关于规范省属高等学校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意见的通知(鲁编(2012)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与进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科学进展观与科学人才观为指导,以充分调动各类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协调进展为目的,按照因事设岗、按岗聘任、优化结构、精简效能、分类管理的原则,根据工作任务、岗位编制与学校事业进展需要等因素,科学合理设置各类各级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按
3、照“先入轨、后完善、平稳过渡”的工作思路,建立符合我校特点与要求的岗位管理制度。二、组织领导为保证岗位设置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校党委会研究批准,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下列简称学校领导小组)与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下列简称学校工作小组)。学校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履行各自的职责与完成分工的具体任务。三、岗位设置总量、类别及结构比例(一)岗位设置类别根据岗位性质,全校工作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大类,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与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是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其他系列为辅助系列。山东省将事业
4、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十三级,正高级对应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五至七级、中级对应八至十级、初级对应十一级至十三级;管理岗位分为十级,厅级正职对应三级,依次向下排列;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级。其中:1.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卫生等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能力才能担任的工作岗位。根据工作需要,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会计系列、档案系列、出版系列、审计系列、卫生技术系列、工程技术系列等9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其中高校教师系列为主系列,其他系列为辅助系列。我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
5、岗位设三至十一级,即教授三级、四级,副教授五至七级,讲师八至十级,助教级。我校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四至十一级,即正高四级,副高五至七级,中级八至十级,初级。2 .管理岗位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与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设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等管理岗位,分别对应三至十级职员岗位。3 .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与保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与普通工岗位两类。设高级工岗位、中级工岗位、初级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三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名称沿用现岗位名称。(二)岗位结构比例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
6、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发(2007)77号)高等学校岗位中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岗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具体结构比例为:管理岗位通常不超过单位岗位总量的20%;专业技术岗位通常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工勤技能岗位不超过单位岗位总量的10%o四、岗位设置工作分工及程序(一)工作分工学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学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按照上级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学校进展的总体目标及学科进展需要,制定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有关文件;核定下达各类各级岗位数量;负责制定全校的指导性聘用条件;对各部门、各单位岗位聘用工作进行指导与监
7、督;负责对全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三级、四级岗位的等级认定与聘用工作,并审核其他各类各级岗位的聘用结果;各二级学院(部)成立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院(部)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五级及下列各级岗位等级认定与聘用工作;学校成立辅助系列聘用工作小组,负责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二)工作程序1 .学校工作小组公布岗位、数量与聘用条件等事项。2 .各部门、各单位组织教职工竞聘。竞聘人员填报应聘岗位申请表(各类表格在办公系统下载),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竞聘申请材料。3 .各二级学院(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各辅助系列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职权范围内的各级岗位竞聘人员进行评议,按聘用岗位数额确定拟推荐聘用候选人,结果
8、在本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工作小组审核。4 .学校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5 .学校工作小组将审核情况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6 .学校党委会审批。五、岗位聘用与考核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聘用条件进行聘用。首次聘用不同意越级破格申请。2 .首次岗位聘用后的各类人员(含受聘、岗位变动、未聘、缓聘、解聘等人员)的工资待遇按转发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7)93号)文件执行。3 .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岗位聘用合同。4 .实施年度考核与聘期期满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年度考核
9、要紧考核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成效等,考核结果作为兑现年度绩效工资、薪级工资、奖惩的要紧根据;岗位聘期期满考核要紧考核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与岗位聘用合同的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续聘、职务职级晋升、工资待遇晋升的要紧根据。六、其他有关问题1.首次岗位聘用时,教学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2007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2 .首次岗位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聘期为四年,聘期内,原则上不再进行岗位分级。聘期内职务晋升的,聘用后暂按晋升岗位的最低档执行相应岗位工资,待下个聘期开始时,重新竞聘确认相应等级,执行相应岗位工资;聘期内职务降低的,聘用后暂按降低岗位的最高档执行相应岗位工资
10、,待下个聘期开始时,重新竞聘确认相应等级,执行相应岗位工资。五至十级管理岗位职员的聘期与调整换届同步,聘用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聘期至退休之日。3 .兼职审批。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工作按照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8)71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常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与工作需要,个别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须根据国家规定,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专业技术岗位兼职,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其中事业单位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四级以上管理岗位任职)在专业技术岗位上
11、兼职,报省委组织部审批。经审批同意兼职的,按照有关规定与要求,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被聘用后由单位人事机构报审批机关备案。教务处、科研处负责人中具有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首聘时可根据自己从事的学科、专业到相应的二级学院(部)竞聘教师系列岗位,聘用后履行与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同样的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要求。各二级学院(部)行政正职、辅导员可选择专业技术岗位,也可选择管理岗位;行政副职原则上选择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实验技术、图书资料、会计、档案、出版、审计、卫生技术、工程技术等8个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且现从事相应工作的可选择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担任科级以上领导职务者,也可选择管理岗位。4、根据关
12、于加快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9号文件),2006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时,已经聘用在管理岗位但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的人员或者超过专业技术岗位数额聘用的人员,首次聘用后仍聘用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可继续执行原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其原工资待遇对应的岗位不计入核准的该等级岗位数额。附件:L山东女子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2 .山东女子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必要条件3 .山东女子学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4 .山东女子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5 .山东女子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山东女子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为做好我校
13、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与山东女子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以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与综合实力,促进教学、科研与学科建设为目标,合理配置教学、科研人才资源,强化岗位职责,建立一支结构优良、精干高效的教学、科研队伍,实现建设高水平普通本科高校的进展目标。二、组织领导为保证岗位设置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校党委会研究批准,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下列简称学校领导小组)与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下列简称学校工作小组)。学校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履行各自的职责与完成分工的具体任务。三、专业技术岗位
14、设置与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卫生等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能力才能担任的工作岗位。根据工作需要,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会计系列、档案系列、出版系列、审计系列、卫生技术系列、工程技术系列等9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其中高校教师系列为主系列,其他系列为辅助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跨系列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务必首先履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评手续并取得与竞聘岗位相应的职务任职资格。(一)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关于核准山东女子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
15、(鲁人社字2011)723号)文件要求,我校教师岗位包括教授三级、教授四级、副教授五级、副教授六级、副教授七级、讲师八级、讲师九级、讲师十级、助教级岗位,分别对应主系列专业技术三至十一级岗位。(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我校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包含正高四级,副高五级,副高六级,副高七级,中级八级,中级九级,中级十级,初级,分别对应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四至十一级岗位。(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程序1.学校工作小组负责全校教师岗位三级、四级的等级认定与聘用工作。2 .学校工作小组将上级部门批复的教师岗位五级及下列岗位数,分配到各二级学院(部),并制定副教授、讲师、助教的基本必要任职条件。3 .
16、各二级学院(部)成立本院(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院(部)的岗位聘用工作,结合本院部实际,制定本院部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与各级副教授、讲师、助教的聘用条件,按照学校工作小组核定的岗位数,组织本部门的教职工竞聘,并在本院(部)内公示5个工作日。4 .公示无异议后,各二级学院(部)将本院部聘用意见报学校工作小组审核。5 .学校工作小组将全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意见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6 .学校党委会审批。(四)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程序1.学校成立辅助系列聘用工作小组,负责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2 .学校工作小组将全校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意见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3 .学校党委会审批。四、其他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