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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发布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标准等级评价暂行规则的通知穗物协通20243号各会员单位、市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提升我市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水平,促进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规范发展,本会受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依据广州市地方标准物业服务第3部分:商务写字楼(DB4401/T100.3-2022),开展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标准等级评价工作,为配合相关工作开展,制定本规则,经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七届会员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正式发布实施。附件: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标准等级评价暂行规则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2024年1月17日
2、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标准等级评价暂行规则第一章评价组织主体第一条根据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物协)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提升我市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水平,促进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规范发展,市物协受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委托,依据广州市地方标准物业服务第3部分:商务写字楼(DB4401TlOo.3-2022),开展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标准等级评价工作。第二条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标准等级评价工作遵循主管部门统筹监督、行业实施、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第三条在广州市辖区内提供物业服务的商务写字楼在管一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向市物协申
3、请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标准等级评价。第二章评价方式流程第四条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标准等级评价分为超甲级、甲级、乙级3个等级。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据在管商务写字楼的具体服务水平申请相应的服务标准等级评价,经市物协评审合格的,按不同的等级授予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标准等级评价牌匾,并经市物协每年复核达标后继续有效。第五条市物协在市住建局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等级评价、复核、宣传、培训、评价标准推广等工作。第六条市物协对服务等级评价收取培训及相关费用。第七条申请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标准等级评价的物业服务企业须按照物业服务第3部分:商务写字楼相关要求,建立并运行服务标准后,再向市物协申请等
4、级评价。第八条市物协从广州市物业服务行业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组建评价专家开展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标准等级评价工作(包括复核、抽查等工作);若抽取的专家与参评商务写字楼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应进行回避。参加评价工作的专家须经过市物协的培训方可开展评价工作,在完成相关评价工作后可获取市物协给予的合理报酬。第九条企业在专家开展评价工作中发现其行为不当的,可向市物协秘书处进行反馈。市物协经核实相关情况后,发现确实有违法违规的行为的,将向市住建局报告情况,由市住建局依据相关规定对专家进行处理。第十条评价专家组对参评项目进行现场测评,通过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查阅资料、证照复核、场地勘察、设置运行、抽查访问、互
5、动问答等环节完成现场测评工作,并召开现场反馈会议,向参评项目反馈情况。第十一条评价专家组完成评价工作后,将现场测评情况汇总到市物协秘书处。第三章评价结果及应用第十二条市物协将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等级评价结果在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收到对等级评价结果的异议,市物协组织专家对相关资料进行复查及现场复查,复查后予以答复。第十三条公示期满,对等级评价结果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物协授予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标准等级评价牌匾。第十四条通过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标准等级评价的物业项目,市物协将依据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相关规定予以加分。第十五条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
6、等级评价的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3个月前,物业服务企业应向市物协提出期满复核申请。经复核达标的,由市物协授予新的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标准等级评价牌匾。未申请复核的,有效期满后原获得的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标准等级评价牌匾作废。市物协可对通过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标准等级评价的物业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第十六条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等级评价有效期满复核不达标的或经市物协抽查不达标的,限期3个月内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原获得的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标准等级评价牌匾作废。第十七条通过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标准等级评价的物业项目发生安全、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安全责任事故或该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运营主体存在违法经营行为,且后果严重的,市物协将进行通报,其原获得的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标准等级评价牌匾作废。被通报作废的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物业服务标准等级牌匾不得继续使用,如经发现违规继续使用,市物协将依据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