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重点笔记.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906935 上传时间:2024-02-27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6.9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法重点笔记.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合同法重点笔记.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合同法重点笔记.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合同法重点笔记.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合同法重点笔记.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合同法重点笔记.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6页
合同法重点笔记.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6页
合同法重点笔记.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6页
合同法重点笔记.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6页
合同法重点笔记.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6页
亲,该文档总共1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合同法重点笔记.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法重点笔记.docx(1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一、客观题1.合同法适用范围不适用合同法的合同:没有财产内容的身份合同(例如:婚姻、收养、监护);行政合同;企业内部生产责任制的协议。2 .合同的分类合同生效是否需要实际支付(实践/诺诚)是否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双务/单务)是否支付对价(有偿/无偿)3 .合同法的原则及具体内容意思自治原则A合同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合同的自由B合同当事人有选择合同相对人、合同内容和履约方式的自由平等公平原则A平等:地位和权利义务的分配平等、合同主体受法律平等保护B公平:正当行使权利,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诚实信用原则A合同订立时,当事人负有先合同义务B合同履行时,当事人应同时履行附随义务C合同履行后,负有后合同义

2、务公序良俗原则A遵守法律、行政法规B尊重社会公德4 .要约、承诺、要约邀请的判断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他方发出的希望与其按照某些具体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甲一乙);要约邀请是指当事人一方发出的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甲一乙);承诺是受要约人的意思表示(甲一乙)。5 .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含义同时履行抗辩权又称不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当事人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顺序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要求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不安抗辩权又称拒绝权,指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一方在后履行义务一

3、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发生恶化而有难为对待给付之虞时,有中止履行债务的权利。6 .任意解除权的内容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合同的,合同也自解除之时终止。7 .合同相对性合同相对性是指原则上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只能赋予给当事人或加在当事人身上,合同只能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拘束力,而非合同当事人不能诉请强制执行合同。起源于罗马法。有两层涵义:意指“当事人之间之羁束状态而言”。即指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合同缔约人不得以合同约定

4、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项,任何一方缔约人不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合同无效。8 .撤销权、代位权的构成、适用、诉讼原被告、费用承担构成:代位权的构成不但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且要求债务人与他的债务人之间也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撤销权的构成只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债权存在,对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有无到期债权存在在所不问。适用区别:代位权:基于债务人消极地不行使权利;撤销权:基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诉讼原被告:原告是债权人,被告是次债务人。费用承担: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

5、担。9.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的含义和区分主给付义务附随义务性质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随合同发展产生的作为或不作为行为与抗辩权关系不同对待给付义务的违反,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非对待给付义务,不能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否具有解除权违反可以解除合同一般只能追究违约责任,特殊情况下可以解除附随义务从给付义务能否诉请实际履行不能能10.效力瑕疵的合同内容(效力待定、无效、可撤销的情形)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都属于无效合同。在我国的合同法中对无效合同有着详细的规定,无论是他的确认还是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对此行为的处理都是值得注意的。效力

6、待定合同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中国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消。”IL一般保证人的权利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只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后,才能向一般保证人主张权利,否则,一般保证人可以对抗债权人

7、的要求。12 .债权、债务转让的要求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以下债务不能转让: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如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不作为义务。13 .免除概念:债权人抛弃债权的单独行为。单方行为;无因行为

8、;无偿行为;非要式行为。成立要件:免除人应对债权有处分权;免除人应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为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14 .抵消概念:两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相对人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要件: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双方互负债务,必须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非不得抵消的债务。类型:合意抵消;法定抵消。15 .提存的风险转移时间标的物提存后,债因提存当然消灭,债务人不再负清偿责任。标的物的所有权如同债务人给付后一样移转于债权人,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也一并移转于债权人。16 .合同成立的时间确定口头合同:承诺人表示承诺的时

9、间。书面合同普通的书面合同:合同上签字、盖章;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要约人收到承诺的时间。有特别规定或特别约定的合同:完成规定或约定程序的时间。17 .要约、承诺生效时间要约: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18 .情势变更原则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的意义,在于通过司法权力的介入,强行改变合同已经确定的条款或撤销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约意志之外,重新分配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应当获得的利益和风险,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公平和公正

10、。19 .定金合同的分类立约定金。这是指为保证正式订立合同而交付的定金。成约定金。此种定金是以其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即定金交付,合同才成立;若不交付定金则合同不能成立。证约定金。此种定金为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即因定金的交付以证明合同的成立。违约定金。所谓违约定金,是指交付定金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如不履行合同,则收受定金的一方得没收其定金而不予返还;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一般说来,违约定金类似于违约金。解约定金。这种定金为当事人一方保留解除合同权利的代价。即交付定金的一方得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亦得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合同。20 .法定解除权及使

11、用一方违约,非违约方享有法定解除权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一一未支付金额达1/5;借款合同一一借款人未按借款用途适用借款;租赁合同一一擅自转租;承揽合同一一承揽人转包主要工作。二、简答题1.简述协议解除、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与约定解除权的合同异同点相同点: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权,都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区别:协商解除是当事人双方根据已经发生的情况,达成解除原合同的协议;而约定解除权是约定将来发生某种情况时,一方或双方享有解除权;协商解除不是约定解除权,而是解除现存的合同关系,并对解除合同后的责任分担、损失分配达成共识;而约定解除权本身不导致合同的解除,只有在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通过行使解除权方可使合同归于

12、消灭;协商解除主要是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安排、调整和分配;而约定解除权主要是对当事人提供补救,使其有可能通过行使解除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2.简述合同主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区别主给付义务附随义务性质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随合同发展产生的作为或不作为行为与抗辩权关系不同对待给付义务的违反,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非对待给付义务,不能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否具有解除权违反可以解除合同一般只能追究违约责任,特殊情况下可以解除3.简述承诺构成要件及生效时间构成要件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表明订立合同的意图;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到达要约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13、生效时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4 .简述合同生效要件一般生效要件当事人缔约时有相应的缔约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标的确定和可能;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特别生效要件例如附条件、附期限法律行为之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审批、登记、公证、物之交付等。5 .简述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欺诈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胁迫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直接以物质性强制或精神性强制迫使对方与已订立合同。乘人之危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的

14、认识,并且基于错误认识而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明显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合同。6 .简述出卖人瑕疵担保责任类型继续实际履行合同。因买卖合同标的的权利瑕疵致使买受人取得的标的被第三人依法取得后,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重新提供出卖物,因此而引起的合同履行期限延误的,出卖人应当依照合同及法律的规定承担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解除合同。当出卖人实际不能履行或者买受人认为没有必要履行合同时,买受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赔偿损失。如果因第三人主张权利给买受人造成损失时,出卖人应当赔偿。支付违约金。需要指出的是,此处所指违约金仅限于有关权利瑕疵的违约金

15、,如果买卖合同中没有关于权利瑕疵的违约金的约定,买受人则不能主张。7 .简述合同法律特征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合同的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自愿协商,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观点、主张强加给另一方。合同的目的性在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两个以上当事人不仅作出意思表示,而且意思表示是一致的。8 .简述合同履行基本规则履行的主体债务人/代理人;第三人;受领人。履行的内容给付义务;附随义务;不真正义务。履行的方法地点;期限;费用;顺序。履行的提供、受领与拒绝履行的抵充三、论述题1.试论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时依法或依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学 > 民法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