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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项目工程合同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处属各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处项目工程合同工作的管理,使我处的合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更好地为生产和经营管理服务。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经处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项目工程合同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一、建立合同评审工作管理组织机构:1、为了加强合同评审工作的管理,处成立合同评审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组长:李昌宇副组长:王鹏、牛刚成员:曹新刚、王新和、翟善海、张成丽、王亚伦、刘登友、刘志保、葛征涛、李为峰、刘銮成、王振东。2、下设合同评审工作管理办公室,曹新刚同志任主任,地点设在处经营管理部。二、合同评审的范围:1
2、、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以集团公司施工资质中(议)标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在签订前应到处经营管理部登记备案后,上报至集团公司进行合同评审;以处名义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在签订前,由处合同评审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进行合同评审。对评审中所存在的意见,由合同承办人员与业主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对合同修改后,方可进行签字盖章。对存在的意见,与业主协商后,仍不同意修改的,应由送审单位领导签署洽谈意见后,方可进行签字盖章。2、分包及劳务用工合同:项目工程分包50万元以上的分包合同,在合同签订前报处经营管理部组织评审;50万元以内的分包合同,项目部与分包商签订后,报处经营管理部及劳资社保部登记备案;项目部清包工的合同签订
3、后,报处经营管理部及劳资社保部登记备案。3、材料、设备购置合同与周材租赁合同:3.1 材料管理实行合同评审制与备案制:3.1.1 需合同评审的材料采购程序:根据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及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的不同特点,处与项目部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时明确需要进行合同评审的材料名称。项目部需使用和购置的大宗材料,除了实行用量计划会签制外,项目部还将拟定的采购合同(双方未签字盖章),一并报处经营管理部组织评审,项目部按评审后的意见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实施后,将已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报处经营管理部统一编号,加盖合同评审专用章,登记备案并存档。3.1.2 需备案的材料采购程序:处与项目部签订的目标考核责任书中未明
4、确需评审的材料,处实行备案登记制,即项目部将材料采购计划会签表和已签订的采购合同,一并报处经营管理部登记备案,统一编号,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登记备案并存档。3. 2设备购置合同管理:3.1.1 贰万元以上设备购置,由处设备租赁公司进行安排购置,报告及购置合同(供需双方均未签字盖章),报处经营管理部签署意见,列入当年设备购置计划;合同由经营管理部组织评审,并签署评审意见。3.1.2 贰万元以下设备与资产(包括小型工器具、办公设备、仪相仪表等)购置,由项目部自行购置,项目部实施后,将所购置设备与资产的名称、数量及金额,上报处对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存档。项目工程结束,项目部解体后,由项目部将处置情
5、况报告,报处对口管理部门核定审批后自行处置,处置的相关资料报处对口管理部门备案(对口管理部门:小型工龄具属设备租赁公司管理、办公设备属处办公室管理、仪器仪表属处技术科管理)。3.1.3 项目部所购设备与资产的使用与处置,将纳入处经营管理大检查的范围,并作为竣工目标总考核的依据之一。3.3周材与设备租赁合同的管理:33.1凡对处属各项目部之间的内部租赁合同,送处经营管理部备案;凡对外进行周材与设备租赁的合同,在合同签订前送处进行评审及备案。4、对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合同评审及备案的,处相关职能部门在审批资金使用计划审批表中,不予签字。三、处内部经营合同管理:1、处与各项目经理签订的经营合同:(1)实行“项目班子集体承包责任制”的项目工程,待各项目工程上缴处各项管理费用确定,接到通知后30天内与处签订项目工程承包合同。(2)实行“项目工程目标考核责任制”的项目工程,在与业主合同签订后,处相关职能部室进行目标成本预测基数,上报处分管领导审核确定,接到通知后30天内与处签订项目工程目标考核责任书。(3)实行“项目工程联合(合作)施工承包责任制”的项目工程,联合(合作)方必须在投标前与我处工程开发公司签订项目工程联合(合作)施工合同,工程中标与业主签订合同,处已确定上缴费用基数,接到通知后10日内,所委派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必须与处签订项目经理委托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