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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术前病例讨论制度1、二级及以上择期手术均应开展术前讨论,科主任根据手术难易程度决定讨论范围,一般二级择期手术在医疗小组内讨论,科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扩大在全科范围内术前讨论的范围;所有三级及以上手术、患者病情较重、新开展的手术及致残手术必须在科内讨论。重大手术、致残手术的讨论必要时请医务部或分管院长参加,讨论结果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务部审批,急诊抢救时可先口头报告,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办手续。2、手术主刀医师必须参加术前讨论,未参加术前讨论者不得担当主刀医师。3、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二线医师主持,主管医师报告病例,二线医师做相关补充并提出初步手术意见和难点。主刀医生应阐明手术步骤和难点、术中可能发
2、生的意外及处理办法、内植物及备血的准备情况和术后观察护理的重点等。4、讨论时要发扬民主,任何意见均应有充分的理论根据。同时要强调正确的集中。5、科主任做好手术中的安排,合理分工,对麻醉、手术、护理以及术后观察提出要求,做出手术决策。6、疑难重症手术或危险性较大手术术前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病理医师、护士以及有关人员参加,病情涉及多科室的,邀请相关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参加。必要时请医务部、分管院长参加。7、术前讨论内容应包括术前诊断、手术指征、麻醉及手术方法、术中及术后可能发生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必要的药品器械和设备的准备、伤病人员家属或单位知情同意等,制定出合适的手术方案、麻醉方案、并发症的观察与处理、抗菌药物应用方案、术后观察注意事项及护理要求等。8、新开展的手术开展前由医务部组织讨论,必须经过医院学术委员会论证。论证内容包括手术目的、意义、手术适应症、现行手术条件(人员、技术、设备)、手术操作步骤。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处理办法、可行性分析等。9、新开展的手术要严格选择病例、术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制定详细的手术方案;需报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必须按规定审批后才能实施。要求需要讨论的择期手术,其术前讨论必须在手术前一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