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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TF02-2007工业1,2丙二醇L2Propanediolforindustrialuse2007-04-01发布20070430实施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前三本标准由山东泰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科化工分公司提出。本标准于2007年4月1日首次发布,于2007年4月30日实施。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到期复查。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伟本标准由徐伟负责解释。工业1,2丙二醇192Propanediolforindustrialuse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1,2丙二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碳酸烯酯和甲醇为
2、主要原料,在催化剂作用下经碳酸酯交换法制得的1,2.丙二醇。本产品是生产不饱和聚酯树脂的原料,也是增塑剂、表面活性剂、乳化剂和破乳剂的原料,也可作为防冻剂等。分子式:C3Hs2结构式:CH3CH-CH2hJh相对分子量:76.10(按1989年国际相对原子量)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601-2002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
3、制备GB/T602-2002化学试剂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GB/T603-2002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T606-2003化学试剂水分测定通用方法(卡尔费休法)GB/T614-1988化学试剂折光率测定通用方法GB/T615-1988化学试剂沸程测定通用方法GB/T4472-1984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测定通则(比重瓶法)GB/T6678-200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T6680-2003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6682-1992分析实验室水规则和试验方法3定义3.1.1 沸程:初偏点与干点之间的温度差。3.1.2 初储点:试样在规定的蒸储装置中进行蒸储时,从冷凝管
4、末端滴下第一滴液体的瞬间温度,即为初储点。3.1.3 干点:在蒸僧烧瓶底部最后一滴液体蒸发的瞬间温度为干点。4技术要求3.1.4 二醇的各项指标应符合下表要求:指标名称指标优级品-级品合格品色度101660相对密度(20/20)1.037-1.0391.036-1.0401.035-1.041折光率(112()D)1.431-1.4351.426-1.4351.426-1.435水分%W0.080.130.32沸程(C)184-190183-190182-1905试验方法本试验所用试剂特殊说明外均为分析纯试剂,所用水应符合GB6682或三级水的规格,测定所用标准溶液及试剂、溶液均按GB601G
5、B603之规定制备。5.1 色度测定1.1 .1原理试样与伯一钻色度标准液比色,以测定其色度。1.2 .2试剂及溶液1.2.1.1 盐酸标准溶液(0.Imol/1)按GB601配制。1.2.1.2 氯钳酸钾(KzPtCLe)1.2.1.3 氯化钻(CoCL26H2)1.2.1.4 粕-钻色度标准溶液的制备:准确称取1.245克氯钳酸钾和1.000克氯化钻,溶于20OmOI/L盐酸及适量水中,用蒸僧水稀释至100Oml,此溶液为500号色度标准液有效期为6个月。1.2.1.5 取不同量的500号色度标准液,用0.1mol/1盐酸稀释至100ml,可制得任意号色度标准液。V=NX100/500式中
6、:V一欲制备100mIN色度标准所用500号标准溶液的体积,mlN一欲制备色度标准液的号数。所制备的N号色度标准液有效期为一个月。1.3 .3试验步骤:取IOoml试样倒入比色管中,沿比色管轴向观察,与同体积的色度标准液进行比色。1.4 .4仪器1.4.1.1 磨口比色管:容积100ml1.4.1.2 移液管:容积Iml其余为实验室一般仪器。1.4.1.3 测定下限及允许差目测法测定下限为5个色度号。平行测定结果的差值为2个色度号。5.2 相对密度测定按GB4472比重瓶法规定进行。允许差: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0.001,取两次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5.3 折光率的测定按GB6
7、14之规定。5.4 水分按GB606规定测定。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差值不大于0.03%,取两次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试结果。5.5 沸程测定5.5.1 仪器及设备、试验步骤、计算按GB615之规定测定,在规定温度内储出体积不少于95%O5.5.2 允许差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间的允许误差,初储点不大于0.1,干点不大于0.2。6检验规则6.1 基本规则经本公司质检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出厂。出厂产品应附有成品检验报告单。6.2 组批6.2.1 罐车发货时每批产品以一槽为一组批。6.2.2 桶装发货时每批产品以80桶为一组批。6.3 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3.1 出厂检验6.3.
8、1.1 出厂检验按发货量的大小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的方法进行。检验项目包括:色度、沸程、水分、密度(客户有要求时)、折光率(客户有要求时)6.3.1.2 出厂检验判定规则如果检验批符合技术要求的全部规定,则判定该检验批出厂检验合格,否则判定该检验批出厂检验不合格。6.3.2 型式检验6.3.2.1 型式检验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的方法进行。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的所有项目。6.3.2.2 型式检验项目应在下列情况下进行: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长期停产又恢复生产时 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 生产设备变化、更新时6.3.2.3 型式检验判定规则如果产品检验符合技术要求的全部规定,则判定该产品检验合格,否则判定该产品检验不合格。6.4 检验仲裁当供需双方因为产品质量产生异议时,由仲裁单位裁决,仲裁检验应以本标准为检验依据。7标志、贮存、包装、运输7.1 标志包装桶上应清楚标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执行标准代号、商标、批号、净重。7.2 贮存1.2 -丙二醇应装于镀锌铁桶中,也可装于不影响产品质量的其它材料的容器中,容器要求密闭、干燥、清洁、内无机械杂质。1.3 包装每批出厂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等级、批号、检验日期、发往地、检验员号等。1.4 运输1,2-丙二醇为吸水性物质,在运输中过程应保持容器的密闭性,桶装禁止日晒、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