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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itle: 16 CFR 1510 Requirements for Rattles 对摇铃的要求Keywords: 16 CFR 1510Description: 16 CFR 1510 Requirements for Rattles 对摇铃的要求适用标准16 CFR Part 1510 Requirements for Rattles 对摇铃的要求什么是摇铃?摇铃是一种婴儿玩具,它是:1 .用于手持的,2 .通常含有小球或其他小物体,并且3 .摇动时会发出声音。并非所有能发出与摇铃类似的声音的产品都是摇铃。像玩偶、毛绒玩具、婴儿床摇椅和运动 器、链子上的塑料钥匙、游戏和拼图以及乐器,如
2、手鼓和马拉卡琴,都不是摇铃。制定摇铃条例的目的是什么?摇铃规定的目的是防止婴儿被摇铃呛到或窒息。该规则要求:1 .摇铃在经过某些测试后保持完整,以及2 .摇铃的设计和构造应使其不能进入婴儿的嘴里并堵塞其喉咙。如何测试摇铃以确保它不会窒息儿童?将摇铃放在测试夹具的开口处(在使摇铃最有可能穿过开口的位置)。如果摇铃的任何部分 在没有被推或拉的情况下全部穿过开口,则该摇铃不合格。UrH (lf(ftl eu*r MiIglL八“摇铃测试夹具 对摇铃有什么其他要求吗?有。摇铃不能有锋利的尖端或边缘。(见16 CFR 1500.48和16 CFR 1500.49。这些要求不 需要第三方测试)。(2008
3、年CPSC消费者产品安全改进法案对摇铃有哪些额外要求?摇铃须遵守表面涂层要求、铅和邻苯二甲酸盐含量限制、强制性玩具标准(ASTM F963)下 的要求、测试和认证以及追踪标签要求:表面涂层限制摇铃不得使用含铅量超过0.009%的油漆。铅含量限制摇铃的任何可接触部件中的总铅含量不能超过IOoPPm (0.01%) o F963玩具标准根据ASTMF 963标准,摇铃的发声部分和手柄的末端均不得为球状、半 球状或圆形喇叭状,以免儿童窒息。如果这样的端部完全穿过补充测试夹具的开口,摇铃可摇铃补充测试夹具 邻苯二甲酸盐含量限制摇铃的塑化成分不得含有超过0.K的以下八种特定的邻苯二甲酸 酯:邻苯二甲酸二
4、(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或邻苯二甲酸丁 节酯(BB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lBP)、邻苯二甲酸二 正戊酯(DPENP),邻苯二甲酸二正己酯(DHEXP)和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CHP)0 测试和认证摇铃,像所有主要为12岁或以下儿童设计或打算使用的产品一样,必须由经 认可和CPSC接受的第三方实验室测试,以符合摇铃法规和所有其他适用的儿童产品安全规 则。在测试的基础上,国内摇铃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颁发儿童产品证书(CPe证书), 说明每项适用规则,并表明产品符合这些规则。追踪标签摇铃必须在产品及其包装上贴有追踪标签或其他区别性的永久标志。追踪标签 应在可行的范围内成为产品及其包装上的永久性区别标志,并且必须包含某些基本信息,包 括产品来源、生产日期以及诸如批号或流水号等队列信息。美国市场对婴童产品的需求量巨大,但同时法规对婴童产品的管控也较为严格。赛德斯威 (SATISFY)可提供婴童产品合规性指导,请联系赛德斯威客服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