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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全套第一部分1-11章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电力工业部1996年电力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技综199651号文)的安排,对1991年发布的电力行业标准电能计量装置管理规程(DL448-91)进行的修订。本标准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形势的需要,明晰管理权限及职责,积极采用国际标准(ISC)10012)和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提高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水平及管理水平,保证电能计量的准确、可靠、统一而修订的。针对电力投资经营主体的变化,本标准首先明确了电网经营企业负责本供电营业区内业务归口管理,以供电企业为主管理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的原则;根据电能计量装置的重要
2、程度和工作量的大小,将电能计量装置分类作了重大调整;根据市场经济对电能计量装置高准确度和高可靠性的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配置提高了要求;借鉴国外管理模式,改变了过去居民用单相电能表由定期轮换为抽检等。起草小组首先发文征询全国电力部门对DL448-91规程的修改意见,共收回意见60多条。在此基础上,起草小组于1997年9月8日完成编写大纲的起草与讨论。1998年3月28日完成征求意见稿,4月2日发出征求意见稿,共收回意见19份。1998年5月18日完成讨论稿,5月2124日在浙江召开讨论会,会议对讨论稿给予基本肯定,并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1998年11月1日完成送审稿,1998年11月2122
3、日在绍兴市审查通过。参加人员有部分标委会成员、网省电能计量专责、科研、试验、设计单位和供电企业的代表共44人。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代替DL448-91o本标准的附录A、BsC、D、E、F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G、H、J、K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原电力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河南省电力工业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兴远、俞盛荣、徐和平、陈俪、张春晖。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内容、方法及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电力企业贸易结算用和企业内部经济技术指标考核用的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2引用标
4、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3925-832.0级交流电度表的验收方法GB/T15239-94孤立批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GB/T17442-19981和2级直接接入静止式交流有功电度表验收检验GBJ63-90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DL/T645-199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JJG597-89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JJG1033-92计量标准考核规范SDJ9-87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SD109-83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原电力工业部第8号令-1996年10月8日3总则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3.1 电能计量装置包括各种类型电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3.2 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电能计量量值的准确、统一和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的安全可靠。3.3 电能计量装置管理是指包括计量方案的确定、计量器具的选用、订货验收、检定、检修、保管、安装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现场检验、周期检定(轮换
6、)、抽检、故障处理、报废的全过程管理,以及与电能计量有关的电压失压计时器、电能量计费系统、远方集中抄表系统等相关内容的管理。3.4 电能计量装置管理以供电营业区划分范围,以供电企业、发电企业管理为基础,分类、分工、监督、配合,统一归口管理为原则。3.4.1 供电企业负责管理本供电营业区内所有用于贸易结算(含发电厂上网电量)和本企业内部考核技术、经济指标的电能计量装置。3.4.2 发电企业负责管理本企业内部考核用电能计量装置,并配合当地供电企业管理与本企业有关的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3.4.3 电力企业的运行部门和电力用户负责电能计量装置日常监护。3.4.4 省级及以上电网经营企业负责本网(含
7、发电企业)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工作。3.4.5 省级及以上电网经营企业的电能计量技术机构是本网的电能计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发、供电企业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工作的技术监督、指导和帮助。3.5 全面推行计算机技术在电能计量装置管理上的应用,建立电能计量装置微机管理信息系统。4技术管理机构及职责4.1 供电企业4.1.1 技术管理机构供电企业应有电能计量技术管理机构,负责本供电营业区内的电能计量装置业务归口管理,并设立电能计量专职(责)人,处理日常计量管理工作。电能计量专职(责)人的职责见附录Ao供电企业应根据工作需要和管理方便设立电能计量技术机构。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应具有用以进行各项工作的工作场所;应有专
8、职(责)工程师,负责处理疑难计量技术问题、管理维护标准装置和标准器、电能计量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人员技术培训等。4.1.2 电能计量技术机构的职责a)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b)按照国家电能计量检定系统表建立电能计量标准并负责其使用、维护和管理,其常规项目和定额见附录G。c)参与电力建设工程、地方公用电厂、用户自备电厂并网、用电业扩工程中有关电能计量方式的确定、电能计量设计方案审查;开展电能计量装置的竣工验收。d)负责电能计量器具的选用,编制电能计量器具的订货计划;负责新购入电能计量器具的验收。e)开展电能计量器具的检定、修理和其他计量测试工作;负责电能计量装置的
9、安装、维护、现场检验、周期检定(轮换)及抽检工作。管理各类电能计量印证。f)开展电能计量故障差错的查处及本供电营业区内有异议的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处理。g)电能计量装置资产和电能计量技术资料的管理。h)电能计量人员的技术培训及管理。i)实施计量新技术的推广计划和计量技术改造。j)参与电能量计费系统和集中抄表系统的选用、安装与管理。k)负责编报有关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各类总结、报表(见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和附录K)。I)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计量任务。4.2 发电企业4.2.1 技术管理机构发电企业负责本企业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工作,并设立计量专职(责)工程师处理日常管理工作;设立电测计量室,
10、开展正常的电能计量业务工作。4.2.2 电测计量室的电能计量技术管理职责a)执行国家计量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本企业电能计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b)建立、使用、维护和管理本企业的电能计量标准。c)开展本企业除贸易结算以外的其他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修理、安装和维护等工作。d)配合电网经营企业做好本企业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的验收、现场检验、周期检定(轮换)、故障处理等工作。4.3 电网经营企业4.3.1 技术管理机构电网经营企业应有其供电营业区内的电能计量管理机构,并应设立电能计量专职(责)管理人员,处理日常管理工作。电能计量专职(责)人的职责见附录Ao电网经营企业应设立
11、本网的电能计量技术机构。4.3.2 技术管理机构职责a)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制订本网电能计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并督促实施。b)组织制订本网电能计量标准建设规划及本网电能计量标准的管理。c)组织制订贸易结算及考核电力系统经济技术指标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更新与发展规收集并汇总电能计量技术情报与新产品信息,组织制订本网电能计量技术改进与新技术推广计划。e)组织本网电能计量器具的选型和运行质量的监督考核。f)参与规定电压等级以上的电力建设工程、用电业扩工程供电方案中有关电能计量方式的确定和电能计量装置设计审定。g)组织对电能计量重大故障、差
12、错和窃电案件的调查与处理。h)组织本网的电能计量技术业务培训与经验交流活动。i)负责电能计量业务管理方面的考核、统计、分析、报表和总结工作。4.3.3 电网经营企业的电能计量技术机构的职责a)执行国家电能计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完成管理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b)参与制定全网电能计量标准建设规划。负责建立、使用和维护本网最高电能计量标准。c)开展本网的电能计量技术监督、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周期检定工作。d)负责220kV及以上电压互感器和5000A及以上电流互感器的检定(含现场检验)。e)负责本网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竣工验收、故障查处和现场抽检。f)负责对网内有争议的电能计量装置进行
13、技术检定。g)对网内在用的电能计量器具进行质量监督抽检。h)负责建立、使用和维护电能计量器具常规型式试验设备,配合管理部门开展电能计量器具的选型试验。i)收集并汇总电能计量技术情报与新产品信息,开展电能计量技术研究,提出并实施电能计量技术改进与新技术开发推广规划。j)承担本网电能计量技术经验交流工作和对本网发、供电企业计量检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k)承担技术管理机构委派的其他技术工作。5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及技术要求5.1 电能计量装置分类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能量的多少和计量对象的重要程度分五类(工、口、田、IV、V)进行管理。5.1.1 I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500万kwh及以
14、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Oo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200MW及以上发电机、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网经营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省级电网经营企业与其供电企业的供电关口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5.1.2 II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0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100MW及以上发电机、供电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的电能计量装置。5.1.3 11I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315kVA及以上的计费用户、100MW以下发电机、发电企业厂(站)用电量、供电企业内部用于承包考核的计量点、考核有功电量平衡的HOkV及以上的送电线路电能计量装
15、置。5.1.4 IV类电能计量装置负荷容量为315kVA以下的计费用户、发供电企业内部经济技术指标分析、考核用的电能计量装置。5.1.5 V类电能计量装置单相供电的电力用户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5.2 电能计量装置的接线方式a)接人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三线有功、无功电能表。接人非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四线有功、无功电能表或3只感应式无止逆单相电能表。b)接人中性点绝缘系统的3台电压互感器,35kV及以上的宜采用Y/y方式接线;35kV以下的宜采用V/V方式接线。接人非中性点绝缘系统的3台电压互感器,宜采用Yo/yo方式接线。其一次侧接地方式和系统接地方式相一致。c)低压供电,负荷电流为50A及以下时,宜采用直接接入式电能表;负荷电流为50A以上时,宜采用经电流互感器接入式的接线方式。d)对三相三线制接线的电能计量装置,其2台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电能表之间宜采用四线连接。对三相四线制连接的电能计量装置,其3台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电能表之间宜采用六线连接。5.3 准确度等级a)各类电能计量装置应配置的电能表、互感器的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表1所示值。表1准确度等级电能计量装置类别准确度等级有功电能表无功电能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I0.2S或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