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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荣成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快提升肉类蔬菜流通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落实经营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开展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要求,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向,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实现肉类蔬菜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的电子化,加强肉菜流通主体责任意识,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促进现代化农产品流通方式提升。二、目标任务2016年完成5家种植养殖基地、1个农产品批发市场(荣成广源综合批发市场)、2个标准化农贸市场(荣成崖头
2、水产品市场、荣成市石岛农贸中心市场)、60个超市(专卖店)、1个外埠肉检验点、5个团体采购单位,共74个节点的追溯子系统建设,通过项目综合验收。2017年,根据市政府统一规划,整合相关部门监管资源,增加水产品、粮油、水果、禽蛋奶等追溯品种,实现流通链条、关键节点全覆盖。三、工作重点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实用为先的原则,建设6类关键节点追溯子系统,实现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台账电子化。关键节点追溯子系统相关信息实时上传市级追溯管理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形成完整的追溯链条。1.规模种植养殖基地追溯子系统。对纳入追溯范围的产品实行信息化追溯管理,采集生产养殖、检疫检测、出场销售等环节信息,
3、形成追溯链条。2.机械化屠宰企业追溯子系统。以流通服务卡作为身份证明、信息存储、交易结算的载体,建立入厂批次登记制度,对生猪供应商和肉类经销商逐一登记,将生猪进厂、屠宰、检疫、检验及肉品出厂等关键环节信息记入流通服务卡。3.农产品批发市场追溯子系统。肉类蔬菜进场时分别按照检疫检验证明和产地证明进行登记,建立批次信息。利用电子化结算系统,对肉类蔬菜进场、质量检测、批发分销、交易结算等信息进行标准化采集。4.标准化农贸市场追溯子系统。肉类蔬菜入场时进行登记,生成批次信息,通过溯源电子秤打印追溯码作为追溯凭证。5.连锁超市门店(专卖店)追溯子系统。完善内部业务流程,对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肉类
4、蔬菜进场时系统读取流通服务卡中的采购信息,通过溯源电子秤打印追溯码作为追溯凭证。6.团体采购单位追溯子系统。团体采购单位对进货登记、索证索票、质量检测等流程进行信息化升级改造,完善供应商管理、进货验收和商品登记功能,建立数据库,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四、进度安排(一)项目启动阶段(2016年6月中旬前)。对现有标准化种养殖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专卖店)、团体采购单位等关键节点有关情况进行摸排,确定纳入试点的流通节点企业、单位名单,完成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二)项目招投标阶段(2016年6月16日8月20日)。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完成监理咨询、项目集成、专用软硬件的采购
5、招投标工作。(三)建设运行阶段(2016年8月21日12月31日)。完成肉类蔬菜流通主体工作人员培训、商户备案和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的发放工作。各节点子系统与威海市肉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实现对接和数据上传,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投入运行。(四)推广完善阶段(2017年12月31日前)。在总结完善肉菜流通追溯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增加水产品、粮油、水果、禽蛋奶等追溯品种及扩大节点企业(单位)覆盖面;建立完善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经费保障机制,加强运行状态监控和考核管理,落实运行维护和资产管理责任,提高追溯体系的运行效果。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区镇、市直相关部门负责
6、人为成员的荣成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和沟通协调。(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区镇、市直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责任落实,抓好各辖区、监管领域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督促追溯节点企业、单位使用追溯设备,及时上传信息。具体职责分工如下:市商务局负责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做好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和进度管控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市级配套资金的落实,做好项目采购招投标的审批、监督工作。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做好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种植环节监管和产地质量检测工作
7、,督促纳入节点的种植企业使用肉菜追溯设备并及时上传信息。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生猪等畜禽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和养殖环节、屠宰环节的监管,负责生猪产品的检疫检验工作,督促纳入节点的养殖企业和屠宰企业使用肉菜追溯设备并及时上传信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规范批发市场、标准化农贸市场及商场超市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肉类蔬菜批发销售环节使用的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运用市级管理平台对肉类蔬菜流通环节和餐饮消费环节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溯源并解决处理。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其他流通单位和餐饮消费单位使用追溯设备情况和信息上传情况纳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市
8、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水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并与市肉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进行对接。督促纳入节点的企业使用追溯设备并及时上传信息。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负责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相关政策的落实。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标准化农贸市场、超市、便民肉菜店周边流动摊贩的规范整治工作,引导流动摊贩进入标准化农贸市场。市教育局负责学校和幼儿园食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组织落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贯彻落实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等税收政策。各区镇负责辖区内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三)落实建设资金。根据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情况,由市财政局结合我市实际,做好项目采购招标工作,确保顺利启动和建设。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严格督查考核。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和管理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范围,对工作进度慢、管理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实行效能问责。(五)强化舆论宣传。各区镇、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以及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措施和成效,提升消费者对肉类蔬菜追溯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引导消费者优先选择可追溯肉类蔬菜食品,主动索要购物凭证,增强维权意识,促进消费者科学消费与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