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三个部分).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603592 上传时间:2023-12-08 格式:DOCX 页数:51 大小:79.2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三个部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1页
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三个部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1页
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三个部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1页
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三个部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1页
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三个部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1页
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三个部分).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51页
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三个部分).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51页
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三个部分).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51页
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三个部分).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51页
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三个部分).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51页
亲,该文档总共5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三个部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三个部分).docx(51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目次目次1第一部分: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组件通用要求31范围32规范性引用文件33术语和定义34分类65要求66试验147检验规则318标志32第二部分: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331总则332基本规定333消防联动控制设计344火灾探测器的选择345系统设备的设置356系统供电357布线358引用标准名录35第三部分: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361总则362基本规定363系统施工374系统调试415系统的验收466系统的使用和维护487引用标准名录49本标准用词说明50第一部分: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组件通用要求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所

2、有组件的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本部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使用的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他环境中安装的具有特殊性能的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除特殊要求应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可参考本标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4715-2005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GB4716-2005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B4717-2005火灾报警控制器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9880-2005手动火灾报警按钮GB20517-2006独立式感烟火灾

3、探测报警器GB26851-2011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GAl151-2014火灾报警系统无线通信功能通用要求EN54-25-2008FiredetectionandfirealarmsystemsPart25:Componentsusingradiolinks(火灾探测和火灾报警系统第25部分:无线通信组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Wirelessautomaticfirealarmsystem由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组件通过无线组网方式实现火灾自动报警功能的系统。通常由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无线火灾探测器、无线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无线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4、无线模块、无线中继器等全部或部分设备组成。系统的无线通信功能可复合在系统内的各组件中实现,也可以采用独立的无线通信模块实现。3.2 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Wirelessfirealarmcontrolunits具有无线通讯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简称控制器或主机。3.3 独立式无线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Wirelessfiredetectionandalarmsystems-Smokealarms具有无线通讯功能的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称独立式烟感。3.4 点型无线感烟火灾探测器Wirelesssmokedetectors-detectorsusingscatteredlight,Transmitte

5、dlightorionization具有无线通讯功能的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简称点型烟感。3.5 点型无线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Wirelessheatfiredetectors具有无线通讯功能的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简称点型温感。3.6 无线手动火灾报警按钮Wirelessmanualfirecallpoints具有无线通讯功能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简称手动报警按钮。3.7 无线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Wirelessaudibleand/orvisualfirealarmsignalingappliance具有无线通讯功能的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设备的元件包括无线发送和接收部分。简称声光报警器。3.8

6、无线模块Wirelessmodule具有无线通讯功能的模块,包含输入模块、输出模块和输入/输出模块。简称模块。3.9 无线中继器Wirelessrepeaters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用于增加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无线设备通信信息传输距离,实现信息转发和控制的中继装置。设备的元件包括无线发送和接收部分。简称中继器。注解:无线中继器也可以是系统中的一个无线节点。3.10 无线节点Wirelessnode在无线火灾自动报警控系统中,除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无线中继器外的其他无线设备。如无线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3.11 独立电源Autonomouspowersource不与任何供电系统连接而由自身向负载

7、设备提供能量的电源。注解:一个独立电源的来源可以是一个电池。3.12 场地衰减Siteattenuation环境变化后,设备的无线信号会衰减或者设备间的无线通讯会中断。3.13 设备冲突CoHiSion同一个系统的两个或者多个组件的信息同时传输,大量的信息传输造成无线通讯时的信息丢失。3.14 身份标识号码Identiticationcode简称ID,也称为序列号,是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各个设备相对的唯一编码和身份标识。3.15 无线干扰RFinterference除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设备外的其他通讯设备对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无线传输造成的信号干扰。3.16 服务周期Servicel

8、ife在规定的条件下电源的使用寿命。3.17 屏蔽状态Disabledcondition设备在屏蔽功能启动后所处的状态。3.18 报警状态Signalcondition设备发出报警信号时所处的状态。3.19 自检状态TeStCondition设备进行自检功能时所处的状态。3.20 正常监控状态QUieSCenIeOndition设备接通电源后,无报警、故障、屏蔽、自检等发生时所处的状态。4分类无线火灾报警系统按无线通信功能的连接方式可分为:复合式(无线通信功能复合在系统内的各组件中)独立式(无线通信功能采用独立的无线通信模块实现)5要求1.1 总则1.1.1 系统及其各组件要满足本章的相关要求

9、,并按第6章的规定进行试验,以确认对本章要求的符合性。系统中各个无线组件可根据实际安装的情况,另行供电。供电要求应符合各组件对电源的要求。除符合本标准外,各组件的无线通信功能还应符合国家关于无线电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系统的各组件应有相应的中文使用说明书,说明书的内容应满足GBZT9969要求。1.2 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5. 2.1总则无论无线通信功能采用何种方式连接的控制器,均应满足本部分5225.2.3中的各项相关要求,否则不能声称其符合本部分。6. 2.2整机性能7. 2.2.1一般要求控制器应符合GB4717-2005中5.2.Ll5.2.1.2、5.2.1.4的规定。8. 2.2.2火

10、灾报警功能控制器应符合GB4717-的规定。控制器采用字母(符)数字显示时,还应满足下述要求:应能显示当前火灾报警部位的总数。5.222.2.2应能按时间顺序连续显示当前全部火灾报警部位的信息。该信息应包括火灾报警部位的内容信息、位置信息及报警发生时间。5.2.2.223应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显示火灾报警部位:a)用专用显示器持续显示;b)如未设专用显示器,应在共用显示器的顶部持续显示。5.222.2.4应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显示后续火灾报警部位:a)用专用显示器持续显示;b)如未设专用显示器,应在共用显示器有独立的窗口模块按报警时间顺序连续显示全部报警信息。5.2.2.3火灾报警控制功能控制器应符合

11、GB4717-2005中5.2.3.15.239的规定。5.2,2.4故障报警功能、524.9的规定。当控制器与系统中其他无线组件之间的通讯发生故障时,控制器应在300S内检测到,并在接下来的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故障声、光信号,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控制器应能显示控制器与其失去通讯的组件的故障信息。故障信息包括组件的身份标识号码或其他身份识别信息、类型、故障时间和位置信息。控制器应能显示自身电源故障信息并发出故障声信号。电源故障包括当主电源断电,备用电源不能保证控制器正常工作的情况。5.224.5 控制器应能显示

12、与其连接的组件的电源故障信息。组件电源故障包括:由内部电池或外部电池供电的组件,供电电池不能保证组件正常工作的情况;由外部供电且配有内部备用电池的组件,主电源断电且备用电池不能保证组件正常工作的情况。控制器应在300S内检测到组件的电源故障信息,并在接下来的100S内显示电源故障信息。5.224.6 控制器的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后,可以自动或手动复位,复位后,控制器应在300S内检测到,并在接下来的100s内重新显示尚存在的故障。5.2.2.5屏蔽功能(仅适于具有此项功能的控制器)控制器应符合GB4717-2005中5.2.5的规定。5.22.6监管功能(仅适用于具有此项功能的控制器)控制器应符

13、合GB4717-2005中5.2.6的规定。5. 2.2.7自检功能控制器应符合GB4717-2005中5.2.7的规定。6. 2.2.8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6.1.1.1.1 控制器应符合GB4717-2005中5.2.8的规定。6.1.1.1.2 控制器信息显示应该包含:1)火灾报警信息;2)故障报警信息:3)屏蔽信息(仅适用于具有此功能的控制器);4)实时监控信息:设备的实时状态信息(包含设备的ID或其他身份识别信息、设备类型、设备位置、报警状态、工作状态等);5)无线信号强度信息。521.7.3火灾报警信息、故障报警信息、屏蔽信息(如适用)和无线信号强度信息应能通过手动操作查询。5. 2

14、.2.9系统兼容功能(仅适用于集中、区域和集中区域兼容型控制器)控制器应符合GB47172005中5.2.9的规定。6. 2.2.10电源功能6.1.1.1.1 控制器应符合GB4717-2005中5.2.10.1的规定。6.1.1.1.2 控制器备用电源应能保证控制器在监视状态下连续正常工作24ho5.2.2.11操作级别控制器应符合GB4717-2005中的规定。5.2.3主要部(器)件性能控制器应符合GB4717-2005中5.4的规定。5.3无线消防联动控制器5.3.1 通用要求5.3.1.1总则无线消防联动控制器若要符合本标准,应首先满足本章相关要求,然后按第6章规定进行试验,并满足

15、试验要求。5.3.1.2操作功能要求无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操作功能应符合GB16806-2006表1规定的操作级别要求。5.3.1.3主要部件性能要求5.3.1.3.1无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主要部件,应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同时应满足以下各有关条的要求。5.3.1.3.2无线消防联动控制器应符合4.L3.10的规定。5.3.1.4使用说明书无线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有相应的中文说明书。说明书的内容应满足GB9969.1的要求,并与产品性能一致。5.3,1.5软件要求(仅适用于软件实现控制功能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内各类设备)无线消防联动控制器应符合的规定。5.3.1.6功能标注和信息显示无线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中文功能标注,用文字显示信息时应采用中文。5.3.1.6电源要求无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电源应符合的规定。5.3.2功能要求无线消防联动控制器应符合4.2.7的规定。5.4独立式无线感烟火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