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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地方标准安全生产培训质量管理规范(送审稿)编制说明标准编制组2023年09月一、项目背景1二、工作简况2(一)任务来源2(二)主要起草过程2三、标准编制原则和技术依据4(一)标准编制原则4(二)编制依据5(三)国内外对标情况5四、本标准主要内容说明6(一)主要条款6(二)亮点特色8五、是否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8六、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9七、实施标准的措施建议9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9深圳市地方标准安全生产培训质量管理规范(送审稿)编制说明一、项目背景(一)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实施自律管理。2018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
2、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安监(2017181号),原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T8011-2016)行业标准,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实行备案制登记管理。2021年,深圳市应急管理局修订印发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培训机构登记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应急规(2021)3号),要求深圳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如实登记场所条件、师资力量、培训项目和教学管理等信息,培训过程实行自律管理。(二)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对安全培训机构提出更高更严要求。2021年度,应急管理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
3、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我市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存在不符合基本条件、不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组织教学培训、擅自改变教学内容、压缩培训学时等问题。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中,我市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共计立案处罚8宗,行政罚款5万元,先后有40多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退出市场。(三)深圳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现状及存在问题迫切需要通过规范标准进一步匡正引导。经调研统计,截至2023年8月,全市在应急管理部门登记报告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共有106家,基本满足我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培训需求,但因准入门槛低,多数机构实力较弱,运营管理不够规范,培训质量参
4、差不齐,市场退出机制缺乏,信用评价制度缺失,管理服务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综合以上因素,迫切需要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质量管理相关地方标准规范的制定,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质量管理,使得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在招生及开展培训活动过程中有规可依,引导我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从而提升我市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二、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8日发布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深圳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的通知,安全生产培训质量管理规范由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深圳市应急管理局为本标准牵头编制单位,深圳市金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职业安全培训中
5、心等单位参与起草工作。(二)主要起草过程1.准备及立项阶段。2022年11月,由深圳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提出标准编制构想,并成立标准编制组,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开展前期调研与资料收集工作,分析总结了我国安全生产培训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国内其他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关标准、规范性文件资料,组织讨论标准立项的必要性和编制架构以及内容要点。2023年5月,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安全生产培训质量管理规范作为2023年深圳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正式批准立项。2 .标准调研阶段。2023年5月至6月,标准编制组通过实地走访、书面调研等形式,摸底调研全市100多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总体情况,形成了深圳市安全生产培训
6、机构调研报告,为标准编制提供了参考基础和数据支撑。3 .标准编制阶段。2023年6月至7月,标准编制组集思广益,多次组织相关专家和培训机构代表集体讨论标准文本的修订工作,赴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汇报标准编制工作并听取了省厅相关领导、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安全生产培训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征求意见稿。4 .征求意见阶段。2023年7月至9月,通过专家座谈、发公函等方式公开征求各区政府、市有关单位、市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及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意见,共计收到24条反馈意见。5 .组织送审阶段。2023年9月,标准编制组组织相关专家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汇总和集中修改,完善形成安全生产培训质量管理规范标准送审稿。三、标准编
7、制原则和技术依据(一)标准编制原则为做好本次标准编制工作,项目组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本标准的主要指标是根据前期摸底调研情况以及深圳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实际,并结合行业标准、其他省、市地方标准确定的,其主要内容及要求符合我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发展实际,整体条件设置科学合理,具备可行性。2 .规范性原则。保证标准格式统一、规范,符合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1.12020)的有关规定。3 .一致性原则。保持标准与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一致性,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23年第二次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
8、管理条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第44号令,2015年修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安监总局第3号令,2015年修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安监总局第30号令,2015年修正)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等法律法规和标准保持一致。4 .可操作性原则。标准编制过程中,广泛深入调研深圳市安全生产培训行业现状,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和市场主体等各方意见,充分考虑我市安全生产培训实际现状和亟需解决问题,保证标准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二)编制依据本标准主要是依据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参考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其他省市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市安全
9、生产培训行业现状及实际情况编制完成。文件涉及的相关指标主要来源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政策法规以及相关安全生产培训市场主体自律管理经验、主管部门监管经验、行业翘楚业内专家的指导意见。(三)国内外对标情况本标准参考了行业标准以及国内其他省、市有关地方标准进行编制,相关指标对比其他标准要素更全面、更细化、可操作性更强,对质量管理要求更高,属于具备安全生产培训质量管理“深圳特色”的地方标准。1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强制性行业标准);2 .安全培训过程管理实施指南DB21/T32972020(辽宁省地方标准);3 .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控制规范DB37/T19152020(山东省地方
10、标准);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规范DB13/T53392021(河北省地方标准);5 .安全培训机构条件规范DB21/T35692022(辽宁省地方标准);6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教学服务规范DB32/T42892022(江苏省地方标准);7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条件评估规范DB42/T1055-2022(湖北省地方标准);8 .安全培训与考试机构建设管理规范DB45/T2629-202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没有采用国际相关标准。四、本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根据标准编制的一般惯例和基本要求,本标准坚持科学性、规范性、一致性、可操作性的原则进行编制,主要包括6个章节和3个附录
11、。以下对标准的主要条款进行简要说明。(一)主要条款1.范围。本章节界定了标准的内容和适用范围,规定了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除外)以及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活动过程的质量管理。9 .规范性引用文件。标准编制过程中,引用了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16)质量管理培训指南(GB/T19025200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等国家或行业标准,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
12、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10 术语和定义。主要是根据文件的标准化对象,采用内涵定义和陈述性条款的形式,明确了本标准涉及的安全生产培训术语与定义的适用范围,便于对标准的理解和实施。11 基本条件。本章节主要从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制度、场所设施四个方面明确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要求。12 培训管理。本章节主要从培训大纲、教材、课程、教案、讲义等五个培训基本要素和招生宣传、报名登记、开班准备、培训实施、效果评估等培训过程控制的五个环节,对安全生产培训质量管理提出了基本要求。13 档案管理。本章节主要从档案分类和管理要求两个方面,提出了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管理的基
13、本要求,明确了培训档案的分类与建立、管理形式与要求、保存期限与方式等。14 附录。本标准共3个资料性附录(附录A、B、C)o附录A部分为基本信息记录,主要包括培训机构基本信息一览表(AI)承诺书(A2)管理人员信息登记表(A3)教师信息登记表(A4)等4个常用表单示例。附录B部分为过程质量控制记录,主要包括学员信息登记表(Bl)深圳市安全生产培训服务合同(B2)培训开班计划表(B3)教师授课教案(B4)理论培训考勤表(B5)实操培训考勤表(B6)学时记录统计表(B7)查课评估表(B8)听课评估表(B9)学员评教表(Blo)综合评定表(BlI)培训机构年度自评表(B12)等12个常用表单示例。附
14、录C部分为培训档案,主要包括机构基本档案、管理人员档案、培训师资档案、场所设施档案、培训过程档案(分为学员档案和教务管理档案)等档案分类明细。(二)亮点特色本标准是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培训实际编制而成的,填补了我市安全生产培训质量管理规范的空白,能有效约束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从业行为、提升培训质量、促进行业自律,便于监管部门掌握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其先进性和特色性主要表现在:1.引导机构自律。基本条件中增加“机构信用”内容,积极引导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承诺践诺,结合深圳实际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场所设施”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有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市场良性
15、发展。2 .细化过程控制。在培训管理中增加“过程控制”内容,并细化相关培训质量管控要素,实现从招生宣传、报名登记、开班准备、培训实施、效果评估的培训全过程控制,填补了安全生产培训过程管理方面的空白。3 .明确档案细则。通过系统梳理,明确了培训档案类别及具体内容,提出了“一期一档、一人一档”、建档归档时限、保存期限、监控录像保存等管理要求。4 .细化配套表格。文件附录配套编制了培训实施中17个过程质量控制记录参考示例表格,使培训机构在培训质量管理过程有抓手,有范例,培训过程质量管理更加标准化。五、是否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不涉及。六、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本标准编制过程中无重大意见分歧。七、实施标准的措施建议本标准一经批准发布,编制单位应组织我市范围内相关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人员开展标准宣贯培训,使标准得到有效运用。并跟踪调查该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收集执行中的问题清单,不断修改完善,进一步提高本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八、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