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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皇姑区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皇姑区人民政府2021年12月1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l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1.2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1.3工作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4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1.5分类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1. 6预案体系及衔接错误!未定义书签。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1.1 机构组成错误!未定义书签。2. 2职责分工错误!未定义书签。3预防、监测与预警错误!未定义书签。2.1 预防错误!未定义书签。2.2 监测错误!未定义书签。3. 3预警等级与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3.4预警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3.5预警信息调整、解除错误!未定义书签。
2、3.6预案启动错误!未定义书签。4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4.1响应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4.2响应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4.3先期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4.4 信息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4.5 指挥协调错误!未定义书签。4.6 信息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4.7 应急结束错误!未定义书签。5后期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5.1 调查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5.2 善后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5.3 恢复重建错误!未定义书签。6应急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1队伍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2技术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3运输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4医疗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5物资保障错误!未
3、定义书签。6.6经费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责任与奖惩错误!未定义书签。8预案管理与更新错误!未定义书签。8.1演练、宣传与培训错误!未定义书签。8.2预案评估机制与更新错误!未定义书签。8.3预案解释错误!未定义书签。9预案实施时间错误!未定义书签。1总则1.I编制目的为做好皇姑区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沈
4、阳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皇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1.3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处置供水突发事件的首要任务,在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城市供水时,优先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最大限度减少供水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并注重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运用公共安全管理原理和危机处置方法,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应对供水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用水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对水源地的监测、监控和管理,建立供水危机事件防范体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
5、安全隐患,尽可能防止或减少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发生。做好应对、处置供水突发事件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增强及早发现、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加强应急管理,推进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规范紧急情况下城市供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确保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本预案规定行使权力,并承担相关责任(4)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针对不同供水突发事件及其相应级别,采取应对措施,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职能和作用,实行分级响应。相关部门及责
6、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5)平战结合,科学处置。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全面防范、及时响应”的要求,坚持平时演练与应急实战相结合,通过平时预防和演练,为应对各类供水突发事件提供经验,确保事发时能够快速反应并有效处置。(6)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加强供水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应急处置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皇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1. 5分类分级
7、1. 5.1事件分类本预案所称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包括:(1)地震、洪灾、冰雪以及泥石流等导致城市水源污染,取水、输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2)取水水库大坝、拦河堤坝、取水管涵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城市水源枯竭。(3)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大面积爆管或突发性灾害,影响大面积供水。(4)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水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5)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放射性物质等污染。(6)水介质传染性疾病爆发。(7)供水水源严重污染、供水水质出现问题、影响正常
8、供水。(8)城市供水系统内调度中心、自控、营业所等计算机遭受入侵、失控、毁环。(9)破坏、恐怖活动等突发事件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10)发生其它影响城市供水安全的突发事件。1.5.2事件分级依据沈阳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区城市供水系统实际情况,按照供水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将皇姑区供水突发事件分为两级:一级和二级。一级:供水突发事件级别达到沈阳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较大洪水突发事件(11I级黄色)级及以上响应级别情形时。二级:一般供水突发事件(IV蓝色)响应级别中所规定的以下情形之一的:(I)供水发生以下突发事件:DN75及以上的明漏、暗漏、
9、工程漏,关闸后影响10至20栋楼,或居民100o户以内正常供水的。 抢修管网附属设施(消火栓、闸门、排气门等),关闸后影响10栋楼以上20栋楼以内正常供水的; 计划停水工程未按计划时间开闸,超过计划开闸时间2小时以上,影响10栋楼以上20栋楼以内正常供水的; 确认10栋楼以内出现无水现象的; 确认10栋楼以上20栋楼以内出现水微现象的; 发生水质问题确认5栋楼以内的; 未达上述标准的,但发生在主要道路、重点地区、重要部门、重点客户的管网突发事故;水质污染:(2)水质、出厂水水质、管网水质受到轻度污染,即水中出现轻度异味,主要感官性状指标超过标准限值1倍以上;用户反映感官指标(嗅味、外观)有问题
10、,局部地区每天超过50项次;管网局部地区用户、微生物指标不合格。(3)发生在净配水厂内某个部位对供水不会产生根本影响的火灾;(4)局部有震灾或洪涝灾害,如:地下水厂的单井、水池、地表水厂的个别水处理设施遭到破坏等。1. 6预案体系及衔接1.1.1 本预案是在皇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内的应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专项预案。1.6.3 区各相关部门、街道、企业制定的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与本预案相衔接。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1机构组成为做好皇姑区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供水应急指挥部),对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11、。成员单位由区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区政府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责,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具体组成如下:总指挥: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区城市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城市建设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房产局、区城管局、区执法分局、区交警大队、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信访局、区商务局,水务集团皇姑营业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区供水应急指挥部下设区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区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市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兼任。2. 2职责分工2. 2.1区供水
12、应急指挥部职责(1)研究制定应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拟定全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本预案。(2)研究决定全区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有关重大问题,指挥和协调全区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3)对相关供水事件应急处置做出决策,下达指令,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视情况派出指导组对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救援工作直接指导或支援。(4)及时掌握信息,向同级或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供水突发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进展、建议、结果、发布通报相关信息,根据应急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处置效果,及时调整应急处置行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5)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新闻发布;指导供水突发事件的善后处
13、理工作,组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6)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2.2,2区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负责落实区供水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职责,承办区应急委交办各项事宜。(2)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报告、检查各部门、街道和企业城市供水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3)组织落实区供水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各成员单位应对供水突发事件相关工作。(4)组织制定、修订皇姑区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相关部门、企业编制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演练工作。(5)启动一级(一般IV级)级以上应急响应时,负责汇总事件发生情况,及时向沈阳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建议
14、;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时,指导相关单位应急处置机构做好供水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6)负责供水突发事件的信息接收、核实、传递、通报、报告。(7)根据区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组织相关人员赴事件发生地开展组织应急工作,按照区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事件进行调查。(8)负责建立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专家库,根据需要组成应急救援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9)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共享。(10)每半年对相关单位应急工作情况检查一次。2.2.3区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开展城市供水重大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区城市建
15、设局:负责协调供水突发事件时应急备用水源启动及水量调度;配合做好水污染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组织专家赴事件发生地开展组织应急工作;协调事件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维持和恢复城市供水公用设施运行;负责组织做好因人防工程导致的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相关抢险等工作。区应急局:负责协助做好二级及以上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参与事故调查等工作。区发改局: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发生时市场物价动态和变化趋势,及时反映市场物价重要信息,稳定物价、水价等工作。区工信局:负责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等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社会秩序维护、重点部位(目标)保卫、交通管制等措施的落实;按照指挥部要求组织疏散、撤离及危险场所封锁;负责污染环境、破坏供水设施等相关违法犯罪的侦查打击:协同做好供水突发事件网络信息监测等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群众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社会救助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经区政府批准应由区本级承担的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资金等工作。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预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