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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石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黄政发(2008)34号),进一步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提高质量总体水平,提升黄石城市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大产业、打造大园区、建设大城市”的战略思路和“三园一带”的建设目标,以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政府领导、企业自主、质监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推进黄石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二、工作内容和主要目标(一)工作内容以“扩内
2、需、保增长、促发展”为根本任务,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为依托,以开展质量兴企活动为基础,以争创精品名牌活动为载体,以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夯实基础,推进全市质量总体水平再上新台阶。(二)主要目标1 .产品质量目标。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支柱产业和企业集团,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名牌产品和拥有知名品牌的产业集群,主要产业的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12年,85%以上的主要工业产品按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重点企业研制或参与研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达20项;通过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
3、企业达到300家;力争培育中国世界名牌产品1个、中国名牌产品9个、湖北名牌产品80个;全市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出厂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100%;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排序达到全省前列。争创一批国家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2 .工程质量目标。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终身制,推行重大工程项目监理制,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创优活动。到2012年,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促进企业创优创奖。3 .服务质量目标。建立健全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促进计量诚信建
4、设,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和国际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现代服务企业。到2012年,服务质量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制定和申报5项地方服务标准,商贸、交通、通信、金融、旅游、物流等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达90%以上。4 .环境质量目标。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推进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到2012年,基本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的趋势,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到2.10吨标煤以下,比“十五”期末降低20%以上;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3.22万吨和7.6万吨以内
5、。三、工作重点(一)质量兴市建档工程在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协调下,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对涉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的相关单位、主要状况的调查摸底,摸清各类质量状况,掌握全市质量总体水平,建立产品质量电子档案、工程质量电子档案、服务质量电子档案、环境质量电子档案,实行动态监管。并对照质量兴市先进市标准,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计划。(二)质量兴市试点工程在全市选择具有一定综合实力和代表性的60家企业开展质量兴企试点工作,其中,30家产品生产企业类质量兴企试点、10家工程建设企业类质量兴企试点、10家服务行业类质量兴企试点、10家企业生态环境质量管理评价试点。
6、按照“组织规范、紧贴实际、方案齐全、措施明确、工作到位、突出特色”的工作模式,引导其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以积累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适时向全市推广应用。(三)企业科技创新工程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重点培育一批高新技术骨干企业、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要加大投入,市级科技三项经费按不低于本年度财政支出的L5%、县(市)区按不低于L3%列入预算,并逐年增加。强化政策激励,抓好市科技进步奖、科技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建设国家级科技创业服务中心,重点组织实施5个重大科技专项、10项大规模农业科技推广项目、20项重点传统产业改造项目、50项
7、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100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解决一批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扶持一批重点企业和优势产业,创建一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继续争创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四)检测平台建设工程加强质量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建设湖北省特殊钢检测中心、新型建材检测中心、鄂东南灌车气瓶检测中心、农产品检测中心、有色金属铜板带检测中心、压缩机检测中心、纺织服装检测中心、2个区域性环境自动检测站、20个重点污染源在线检测点、湖北省质量监督技术专业人才培训基地、黄石市药品检验所药检基地。着力提升高新技术产品、农产品、节能环保产品和食品、药品等涉及安全的产品、
8、以及地方主导产品的监督检验和应急技术保障能力,建设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国家级区域公共检测平台。(五)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制定黄石市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托黄石市质监局标准信息服务网建立WTO/TBT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咨询通报点,及时跟踪和掌握国内外先进标准情况,健全技术标准服务平台和标准制定修订快速应急机制;巩固和建立3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立和健全一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重点企业参与研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0项;广泛推行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在重点企业推行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争创一批国家级标
9、准化良好行为示范企业;商贸、金融、通信、旅游、供电等重点服务领域全面推广服务标准化。(六)黄石品牌建设工程围绕我市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高新技术产业、建材、纺织服装、机械制造、能源、食品饮料“八大优势产业”和特钢、铜、铝、水泥、纺织服装、家电“六大优势产业链”,组织实施名牌产品培育工作。大力争创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湖北名牌产品,培育一批中国驰名商标、湖北著名商标,着力提升“黄石制造”品牌形象。开展服务名牌培育、评定工作,全面提高服务行业服务质量水平,争创湖北省服务名牌8项、评定黄石市服务名牌20项;做好省级优质工程的申报和创建工作,争创省级工程优质奖10项;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
10、争先创优工作,大力开展“四城同创”活动,保持国家人居环境示范城市荣誉,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七)质量安全整治工程开展以食品、药品、“十类”重要工业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以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工程、“双迎”城建工程、“三园一带”开发建设、环湖整治建设为重点的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以制定并实施商贸、金融、通信、供电、交通、旅游、卫生等服务行业服务标准为重点的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开展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题的生态环境质量专项整治。严格实行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预防质量
11、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八)诚信体系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全市企业质量档案、工商企业信用监管档案、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档案、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检测监理档案、服务单位工作档案、环境保护监测档案,综合建立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信用档案,适时进行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发布黄石市质量白皮书,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推进诚信黄石建设。四、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相应的质量兴市、质量兴县、质量兴区工作实施方案,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经费落实,以保证质量兴市战略各项目标的落实到位。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
12、五个工作组:产品质量组、专家咨询服务组、工程质量组、服务质量组和环境质量组,分别由市质监局、市建管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牵头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奖励等工作,落实好质量兴市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的良好局面。(二)建立激励机制。各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质量兴市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兑现质量奖和名牌产品奖金。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名牌产品和驰名、著名商标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大力推广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参照先进地区经验,探索建立“市长质量奖”制度,适时对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做出突出
13、贡献的单位予以嘉奖。(三)实施目标考核。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质量兴市绩效评价体系,制定有关考核细则,引导全市结合实际,健康有序地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县、质量兴区、质量兴镇、质量兴企活动。各县(市)区、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每年12月10日前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形成质量兴市工作报告,报送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阶段性考核验收、总结和评比表彰,并提出新的工作目标和措施。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对质量兴市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导向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重点工作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过硬的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对相关质量违法行动予以曝光。实施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与培训,增强全民质量法制意识。努力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将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于5月30日前报送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