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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郴州市2021年创业典型评分细则推荐县市区:(盖章)考评内容序号考核项目分值县市区计分市局计分基本条件(20分)1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和优质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自创业以来无违法经营记录和不良诚信记录的记5分,否则取消评选资格。52创业处于起步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和发展潜力的记5分,一般的记3分,无科技含量和发展潜力的不记分。53创业时间在1年以上、2年以内记10分;2年以上,3年以内记8分;3年以上,4年以内记6分;4年以上,5年以内记4分。10带动就业效果(65分)4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每年平均带动城乡就业
2、不少于3人,优质初创企业每年平均带动城乡就业25人以上,计25分;低于上述标准的不计分。带动城乡就业每增加1人,加1分,最多加20分。455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每吸纳1人计2分,最多计20分,未吸纳的此项不计分。20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15分)6无违反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记录的计15分,每发生一起扣3分,直至扪满15分为止。157无违法犯罪记录。否则一票否决,取消评选资格。一票否决加分项8获得县级表彰或荣誉称号的,一次加1分;获得市级表彰或荣誉称号的,一次加2分;获得省级表彰或荣誉称号的,一次加4分;获得国家级表彰或荣誉称号的,一次加8分。9获得县级媒体宣传报道的,一次加1分;获得市级媒体宣传报道的,一次加2分;获得省级媒体宣传报道的,一次加4分;获得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的,一次加8分。同一内容报道的只计算最高级别。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