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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保证措施1.破桩头,特别是破超高位桩头时注意安全,破桩头时,周围不得有施工人员工作。2、配合清土的工人带好安全帽不准在挖机的回转半径内工作。3、土方开挖中遇到地下管道、电线电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切断或处理。4、砂石、土、堆料严格按照现在平面布置图的布置要求堆放,严禁堆放在基坑边,土方一律外运,严禁堆放在基坑边。5、土方开挖,必须防止临近已有构筑物或管道、管线等发生下沉及变形。施工过程中,应定人、定期、定时进行水平沉降或位移观测。6、施工前检查基坑有无坍塌危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危险地段作出安全明显标志,以免人员不慎造成损伤。7、夜间施工要有充足的照明设施,主要通道不留盲点。危险区域设红色警示灯。8、加强基坑监测,发现异常问题及时报告相应单位,并要求围护设计单位在最短时间内作出相应的加固处理意见。9、根据设计允许荷载,对上栈桥车辆、机械进行限载,防止栈桥超载;10、挖掘机、车辆等机械在栈桥上工作时安排2名交通安全指挥负责车辆行驶安全监督,保证车辆在栈桥上的安全行驶。11、对人机作业区域的确定以及对参与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劳动纪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