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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浦东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部署要求,以及上海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电力设施、土地平整等工程和设施,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标准和相关政策要求,对高标准农田在建、待建、已建工程开展全面摸查,重点摸查偷工减料、质量不达标、监理走过场等问题,对摸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确保工程设施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主要依据:(一)管理办法1、高标准
2、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农建发20211号)2、浦东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浦农业农村委规20231号)3、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浦农业农村委2022129号)(二)技术标准1、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2、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33130-2016)3、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4、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1119)5、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NY1634-2008)二、专项整治范围全面排查20192022年立项批复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已建、在建、拟建项目。三、专项整治内容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
3、规划、年度计划、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批复等文件确定的工程任务,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有关规定,重点围绕建设材料不达标、隐蔽工程质量差、施工过程不规范、偷工减料、监理工作不到位等关键问题,集中对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电力设施、土地平整等工程存在的各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主要内容包括:(一)水利设施质量。重点摸查整治灌排沟渠(管)、桥涵、泵站、节水灌溉设备等设施建筑材料不合格、建设质量不达标问题。对已完工项目,重点摸查整治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正常运行,特别是泵站、节水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灌排沟渠(管)跑冒滴漏、淤塞,农涵、农桥等建筑物损毁等问题。(二)田间道路质量。重点摸查整治施工质量
4、不合格问题。是否存在路长路宽路厚不达标,路面不平整,硬化道路开裂或损坏,砂石路面层偷工减料等问题。(三)电力设施质量。重点摸查整治电力设施设备不合格,设施设备缺失、损坏后未及时修复等问题。农田输配电工程。(四)土地平整质量。重点摸查整治施工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田面平整度等不达标,是否存在未执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规定、破坏土壤耕作层和耕作条件影响正常耕作等问题。(五)项目监理质量。重点摸查整治监理不到位问题。监理单位是否采取旁站、巡视等方式全程监理,是否在施工材料进场与检测、关键工序与关键部位施工、隐蔽工程施工与验收等重点环节落实质量监控,是否存在日常监理日志、检查记录等资料不实不全,是否存在发现
5、问题不及时终止、不报告等问题。四、检查具体要求(一)档案资料检查方面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产品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或技术标准规定的进场试验报告。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原材料和中间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并对构配件和设备等进行抽检的工作记录。3、项目监理单位按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全过程监理的证明材料。4、完整详实的项目监理日志。5、工程中变更设计、签证等档案资料。(二)实地检查方面1、对照项目设计方案、立项审批文件等有关资料,实地查看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分析目标的完成程度。2、走访项目区群众,了解群众对项目建设的使用感受,日常管护的情况,客观记录
6、群众对项目质量的认可程度。3、实地复审项目档案资料。通过查阅项目相关档案资料,包括规划设计文件、建设管理文件、施工检验资料、当地统计资料等,了解项目实际建设情况。4、实地检查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质量进行检测核查,应对项目整体情况、存在问题、标识牌等及时拍摄照片、录制视频。照片或视频要能够充分反应项目建设情况、工程质量、发现问题等情况,每个项目的照片或视频应存放于独立的文件夹内,文件夹以该项目名称命名。五、专项检查小组由区农业农村委项目处、农业处、审计办公室及执法大队、结算中心、农技推广中心、第三方检测单位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区域内20192022年立项的高标准农田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相关镇按
7、照实际情况成立自查小组,对本区域内项目开展全覆盖拉网式自查。组长:贺红忠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薛循革卜昉逸副组长:张敬明区农业农村委项目处处长区农业农村委农业处处长区农业农村委审计办公室处长组员:钱强 朱宏杰 吴思安 杨业凤 吴雪源 诸斌 王可人 高峰 张逸麟区农业农村委项目处区农业农村委农业处区农业农村委审计办公室区农技推广中心区农技推广中心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区农业农村委财务结算中心区农业农村委财务结算中心专项检查分2个小组,第一小组组长张敬明,负责航头镇、惠南镇、老港镇、新场镇、大团镇高标准农田项目;第二小组组长薛循革,负责川沙新镇、祝桥镇、宣桥镇、书院镇、万祥镇高标准农
8、田项目。六、专项整治安排按照农业农村部和市农业农村委工作部署,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5个主要环节:(一)镇级自查(4月上旬至4月中旬)。相关镇迅速组织开展自查,重点对2019年以来立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核查,特别是对进场使用的灌溉管材、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和隐蔽工程开展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对质量不达标的,要立即停工整改。(二)区级抽查(4月上旬至5月上中旬)。区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关力量,采取巡查抽查、委托第三方开展实体检测等方式开展监督,对相关项目进行实地抽查。(三)督促整改(4月上旬至6月底)。根据排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力量立即整改,逐一对账销号,对在建工程不能立查立改的,一律停工,整
9、改到位再施工。对已建项目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限期整改到位。针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盲点、堵点、痛点,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体系,构建长效机制,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四)工作调度(4月上旬至6月底)。按照农业农村部工作要求,实行“每周调度、双周通报:相关镇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实时更新,按照调度要求每周五报送本周整治工作进展。(五)总结通报(7月中下旬)。根据检查整改相关情况,做好工作总结。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的工程项目,视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或系统内通报。七、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镇级部门要组织专人队伍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充分
10、组织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按照分工切实承担相关工作责任,在专项整治各环节做好相应资料留存和签字确认。要注重运用去年排查整改工作结果,充分听取项目区群众意见建议和情况反馈,对已经掌握的问题线索逐一核实,务必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二)加强舆论引导。镇级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发掘典型案例,加强媒体宣传和正面引导,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于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可能发生的负面舆情,要加强工作预判和舆情监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处置并以适当形式做好解释说明,避免造成公众误解和不良影响。(三)统筹任务落实。镇级部门在落实好专项整治行动各项要求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
11、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要坚持进度和质量两手抓、两手硬,落实好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和工程验收等相关规定,规范项目全流程管理,细化日常监管,加强建后管护,确保建一块成一块。八、材料报送相关镇每周五上报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并填报百日行动调度表。(详见附件)。相关镇4月14日前将本区域内自查情况报告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项目管理处。自查情况报告包含总报告和单个项目检查报告。1、自查情况总报告。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抽查工程建设质量情况、排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有关工作建议,并附实地查看项目清单和排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2、单个项目检查报告。区域内所有项目的单篇检查报告应反映:工程概况、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工程验收情况、项目自查情况、实地检查发现的问题、有关工作建议。项目检查报告的附件应包括:原材料台账、质保材料、监理平行检测报告、监理报告、监理日志、验收材料、工程重要及关键部位施工过程及施工完成后照片。实地检查的检测记录表和影像资料等。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应单独存放独立的文件夹,文件夹以该项目名称来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