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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和规章,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整顿管理不规范的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淘汰不具备基本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查处培训制度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升培训考试质量。二、专项整治工作组区应急管理局成立
2、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组,由薛普希总工程师任组长,政策法规(审批管理)科、执法科、危化科、基础科和宣教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各街镇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内部相关机构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三、重点整治内容围绕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生产经营单位等3类主体开展专项整治。(一)安全培训机构1.是否存在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不健全、专(兼)职师资力量不足、固定培训场地及教学设施不满足要求等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基本条件的情况。2 .是否存在私设培训分支机构、总部备案代替分支机构备案以及委托其他培训机构“代培代训”等情况。3 .是否存在未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组织教学培训,擅自改变教学内容、压缩培训
3、学时、模拟真题代替理论培训、实操实训流于形式等情况。4 .是否存在未建立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缺少教学计划、教学日志、教学评估表、考勤表、安全操作规程等关键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甚至档案造假的情况。5 .是否存在与考试机构和考试点勾结,举办“包过班”,参与考生作弊,倒卖安全生产资格(合格)证书,收取高价培训费用的情况。(二)考试机构和考试点1 .是否存在考试管理制度不健全、理论和实操考试场地、设备不达标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情况。2 .是否存在考培未分离、从事与所承担考试任务有关培训活动、安排不具备考评资格的人员或具备考评资格但与其所属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从事考评工作等情况。3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制定考试
4、计划,未严格按照考试计划组织实施考试的情况。4 .是否存在考评人员擅自更改考试方式、自行简化考试过程、考生考试“走过场”、实操考核“盲眼”打分、完全以问答代替实操考试的情况。5 .是否存在未安排监考、考评人员进行理论考试监考和实操考评,考务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纵容或直接参与考生作弊,甚至组织考生作弊的情况。6 .是否存在未进行考试全过程录像,录像资料未建立档案,考试数据采集格式不规范、信息不准确,考试档案造假的情况。(三)生产经营单位1 .是否存在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未按计划实施培训的情况。2 .是否通过全国统一平台全面核验特种作业人员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证书真伪情况。3 .是否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的情况。4 .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经应急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情况。5 .是否存在安全培训“走过场”、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等情况。四、工作安排(一)自查自改(20XX年2月)。辖区内全部在册登记的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考试点均要对照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全面核查20XX年1月以来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立查立改、边查边改,自查自改完成后要
6、形成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5),盖章扫描版于20XX年2月25日前报至区应急管理局XXX邮箱: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全面自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通过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核验特种作业人员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真伪;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逐项落实整改。(二)执法检查(20XX年3月至6月)。区应急管理局执法科、政策法规科、宣教中心会同新华街、秀全街对辖区内所有安全培训机构、考试点(详见附件7)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各街镇、汽车城、空港委、芙蓉管委办和区应急管理局执法科、危化
7、科、基础科对辖区、监管范围内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等进行抽查检查。(三)督导检查(20XX年7月至8月)。区应急管理局将组织对各街镇、汽车城、空港委、芙蓉管委办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督导。根据市应急管理局交叉互查安排,区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和宣教中心配合越秀区的检查,并开展对荔湾区安全培训机构的检查。(四)总结提升(20XX年9月至10月)。各街镇、汽车城、空港委、芙蓉管委办和区应急管理局各责任科室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巩固专项整治
8、成果,并认真总结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特别是要系统梳理安全培训机构、考试点存在的问题,剖析案例、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标本兼治举措,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将建粤政易群用于工作提醒和数据收集,请各街镇、汽车城、空港委、芙蓉管委办和各责任科室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有粤政易账号)负责,回执(附件1)请于2月15日前报送到区应急管理局XXX邮箱:cn,每月(20XX年2月至20XX年10月)25日前填写报送花都区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对于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查处的弄虚作假、有组织作弊等典型违法案件随时报送;安全培训机构、
9、考试点自查报告由区应急管理局宣教中心统一汇总保存;各街镇、汽车城、空港委、芙蓉管委办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总结报告(包括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监督执法查处情况、典型案例分析、工作经验提炼、长效机制研究、本地创新做法等)于20XX年9月10日前函报我局,同步将电子版报至区应急管理局宣教中心XXX邮箱:(二)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街镇、汽车城、空港委、芙蓉管委办和各责任科室要坚持检查与执法相结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安全培训机构、考试点、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发现安全培训机构扰乱或垄断培训市场收取高额培训赛的,要将有关证据材料移送机构注册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发现安全培训机构与考试机构、考试点相互勾结,组织考生作弊,倒卖安全生产资格(合格)证书,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将问题线索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发现考试点理论考试监考和实操考评过程“放水”,纵容、参与考生作弊的,要视情况严重程度,报请市应急管理局暂停、取消考试点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