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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粮食生产加工环境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以食用为目的的粮食生产加工环境要求,包括术语和定义、选址环境、厂 区环境、作业场所环境和环境管理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粮油加工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841锅炉烟尘排放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8955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范G
2、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3122面粉厂卫生规范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7440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8083 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22厂矿道路 设计规范GBJ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粮油加工工艺用水water used for grain processing粮油加工过程中清理和水分调节, 以及与在制品直接混合的生产用水。4选址环境4.1 一般原则选址应遵守国家基本建设方针、
3、执行国家技术政策、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 划。4.2 地理位置条件4.2.1 厂区地势宜相对平坦,应避开滑坡、断层带、岩溶发育等地质地区,避开有可采 矿藏、文化遗址、水库下游等不利地段。4.2.2 厂区设计零标高应根据设计频率水位标高、自然地形、工程地质、土石方量运行 经济性、等因素确定。4.3 周边环境厂址应位于居民区及对空气含尘量有严格要求的单位的主导风向下风地带,在全年主导 风向不明显的地区,以夏季主导风向为全年主导风向;远离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的设 施并避开其主导风向的下风地带。4.4 物流环境4.4.1 粮油加工厂宜位于粮食集散枢纽,并宜与粮食仓库就近建设。4.4.2 粮油加工厂宜处
4、于交通方便,有大宗货物运输所需的装卸设施的地点。4.4.3 宜选择能源、水源等公用设施较齐备的地点。5厂区环境5.1 功能与布局5.1.1 厂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布置应满足功能需要,合理用地。5.1.2 仓库位置宜靠近运输干线(铁路、公路、河道)及相应的生产车间或辅助车间。5.1.3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仓库与其他车间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防火、 防爆的标准和规范。5.1.4 检化验室、材料库宜靠近主厂房。5.1.5 变、配电所及动力车间、锅炉房等建筑物宜靠近负荷中心布置。5.1.6 副产品的整理及其储运场所应尽可能隔离,并处于下风向。5.1.7 燃料堆场应设在厂区的下风向位置。5.
5、1.8 设置坑式厕所时,应距生产车间25m以上,并应便于清扫、保洁,还应设置防蚊、 防蝇设施。5.2 厂区道路5.2.1 厂区道路应采用混凝土路面,或其它益于清洁和维护、且不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 路面。5.2.25.23厂区道路应具有与厂外道路直通的干路,应按照GBJ22中规定的I类企业确定厂内各级 道路路面宽度。厂区内应设有环形道路,道路下管道和暗沟应能承受大型车辆的压力。5.2.4 仓库应设有便于出入库及装卸作业的货物装卸机具与站台,站台型式应适应本厂 常用货运车辆装卸作业及停车调车。5.2.5 厂区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出入口。5.3 厂区绿化5.3.1 厂区布置应在防护地带内加强绿化,以减
6、少噪声污染。5.3.2 应在不妨碍工程管线的敷设与维修及不影响行车安全的条件下,尽可能绿化厂区 内所有空地。绿地率不宜小于20%,绿化植物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6作业场所环境要求6.1 一般要求在粮油加工作业场所,须对加工及原料与制品的储藏过程的环境条件加以控制,防止生 物、化学、物理危害因素损害粮油原料、制品的质量与卫生标准;并避免粮油加工及原料与 制品的储藏过程对人员与周边环境造成危害。6.2 消防安全6.2.1 粮油加工厂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车间和库房,其厂房(仓库)的耐火等 级应不低于二级;具有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车间和库房,其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三级。6.2.2
7、厂区建筑物的设置布局和功能划分应符合须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6.2.3 厂区内物料处理系统设计与运行,应符合GB17440中有关规定。6.2.4 生产作业区应设置应急照明设备。6.3 环境卫生6.3.1 仓库的构造应以最有效地减缓库存原料、成品的品质劣化为原则,并有密闭和防 止污染的构造,并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及构造。仓库面积应满足作业顺畅进行,并易于维持整 洁。6.3.2 原料库、成品库,副成品库以及各种包装材料库应分别设置,若同一仓库贮存性 质不同物品时,亦应适当区分阻隔。6.3.3 制成品散装仓的内壁材料应为食品级无毒材料,且应具有光滑、防潮性能,仓内 物品易流动而不残留,
8、防止衍生虫、蛾等。6.3.4 车间地面应铺设非吸收性、不透水、易清洗消毒的材料,且应平坦不滑,不得有 侵蚀、裂缝及积水。6.3.5 生产车间的厕所应设置在车间外侧,并一律为水冲式,备有洗手、消毒设施和通 风排臭装置,其出入口不得正对车间门,且避开主要通道;其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 设。6.3.6 加工车间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以避免交叉污染;并配备必要的防蚊蝇、 防鼠害设施。637仓库应有温度记录,必要时应记录湿度。6.3.8 设备的食品接触面要制定清洁计划,按要求实施清洁。6.4 粉尘与烟尘的控制6.4.1 在易发生粉尘外溢的原粮装卸点、设备衔接处、集尘箱、包装作业区必须合理配 置
9、吸风除尘系统。粮油加工厂排入周围大气的灰尘浓度应符合GB16297,以及GB3095中3类标准的规定。6.4.2 粮油加工厂使用的锅炉烟筒高度和排放粉尘量应符合GB3841的规定,烟道出口与引风机之间须设置除尘装置。6.5 噪声的控制6.5.1 对噪声较大设备宜酌情采取消声减震或隔&措施。车间内部噪声应V90dB,当车间 内部噪声超过标准要求时,应按照GBJ87的要求设置隔音休息室。652粮油加工场所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应符合GB12348的要求。位于城市的粮油 加工厂的噪声影响,应不高于GB3096中3类标准的要求。6.5.3 粮油加工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的卫生防护距离,须符合GB18083
10、的要求。654厂区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及其他建筑物的声障作用,在防护地带内加强绿化, 以减少噪声污染。噪声污染源位置布置宜选择在当地常年最小风向频率方向的上风向,并应 与职工宿舍保持足够的距离。6.6 加工工艺用水要求加工工艺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6.7 污水排放控制要求6.7.1 粮油加工过程产生的污水必须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并保持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 转,使污水排放符合GB8978。6.7.2 作业场所的排水系统应具有便于清理、保持通畅的构造,并有适当的过滤或排除 废弃物的装置。排水出口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6.8 包装物使用与处理6.8.1 应使用符合粮油原料与制品包装标准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包 装材料。6.8.2 循环使用的包装物须符合使用标准并经符合使用条件的处理过程,方可再次使用。683废弃包装物应集中存放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6.9 辅料处理6.9.1 粮油加工过程使用的生物与化学制品须按相关食品原料标准保存。超过保质期限 的辅料须以符合环境保护法规的方式处理。6.9.2 粮油加工过程产生的副产品应建立相应仓库暂存,及时处理,不得随意露天丢弃。7环境管理要求7.1应建立健全的环境质量检查和监控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工厂的卫生 管理应符合GB14881、GB8955和GB13122中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