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docx(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五一”假期将至,为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防 止各类价格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现对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一、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 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 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规范经营,维护我县 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二、各经营主体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以显 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 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要 及时调整。不
2、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 予标明的费用。三、经营者从事餐饮、旅游景点、酒店民宿、停车、交 通等服务行业的,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 自觉遵守国家出台的有关政策法规,杜绝价格欺诈行为以及 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落实对特殊群体的有关优 惠减免政策,自觉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四、各经营主体不得实施下列价格欺诈行为:(一)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二)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 算;(三)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 或者提供服务:(四)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 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
3、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 信息;(五)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六)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 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 易;(七)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 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八)其他价格欺诈行为。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按照提醒告诫书要求立即 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收费等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 加强市场巡查力度,依法从严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 欺诈、虚假宣传等各类价格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对节 日期间发生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广大消 费者若发现涉嫌价格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