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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百)能源罚(2021)35号被处罚单位: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金坡乡红林煤矿地址:坡乡石笋村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编:551614违法事实:2021年7月份新入职的赵万富、刘浪、朱卫骄等从业人员初次安排培训时间少于72学时。该条隐患违反了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你矿作出罚款人民币25000元(贰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O处以罚款的,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财政局(非税汇缴结算户),到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管委会或者毕节市能源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织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能源局2021年8月20日备注: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交银行,一份交被处罚单位,一份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