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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院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我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分析我院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状态,为提升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提供决策依据,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数据采集的意义第一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是高校实现管理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的重要手段,是深化改革、强化特色、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集中反映学院基本办学状况,通过深入分析数据可以及时发现学院在办学方面存在的问题,既有利于学院进行针对性整改建设,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又有利于引导学院各层面加强
2、内涵建设,规范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的管理,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第二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是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人才培养工作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各方面了解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的主要途径。因而,加强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工作,有利于逐步形成以学院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掌握学院总体状况,加强高校动态监测工作,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第二章工作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成立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第四条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院教
3、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数据审核,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常设机构。第六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工作的实施组织;(二)负责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材料收集、汇总和审核工作;(三)对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四)指导、督促各部门(单位)按要求完成数据采集工作;(五)负责学院年度质量报告的撰写与上报。第七条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分别由采集责任部门和协作部门负责实施。责任部
4、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工作,部门领导负责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质量;协作部门要积极协助责任部门完成相关数据项的采集工作,并确保相关数据项内容的正确性和文档的规范性。第三章数据采集工作要求第八条各部门要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学院负责,对学生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领导和宣传工作,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组织工作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第九条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采集工作,并将此作为本部门近期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相互之间做好协调和配合。各责任部门和协助部门要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进行采集,并为相关人员提供必要工作便利和条件,做好服务保障。各协助部门
5、一定要做好原始数据的采集,对责任部门的采集要求和时限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按照责任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完成采集任务。第十条质量控制是采集工作的关键,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审核制度。数据准确是采集工作的根本,要认真学习采集相关文件和材料,加强数据采集的过程管理和责任管理,采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责任部门和协助部门的负责人要对采集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第十一条各责任部门提交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纸质材料必须是电子材料的最终版,提交时按照*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控表办理验收手续。第十二条数据采集工作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要求层层负责,认真填报数据,认真审核
6、数据,保证数据质量,按要求填写*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控表。第十三条各部门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过程中要注意做好数据的安全和保密工作,整理汇总后的数据表由教务处统一向全体教职员工提供查询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数据。第十四条各责任部门要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完成年度质量报告相关部分内容的撰写工作。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工作是各部门日常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学院将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并每学年对数据采集工作进行总结。对认真完成数据采集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将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没能如期按要求完成提交数据任务,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追究本人和部门负责人责任,部门年终不能评为先进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第十六条先进单位评选条件:认真组织数据采集工作,所报送数据完整准确,按时报送数据。及时对未达标的数据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所填报数据的佐证材料收集齐全、分类合理。第十七条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数据采集完整、准确,按时上报数据,分析本部门填报数据,查找问题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并被领导采用,执行效果好,佐证材料收集齐全、分类合理。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