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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依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及山东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下简称教代会)依法履行以下职能1 .定期听取学校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章程、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改方案、财务预算、基建工程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 .审议通过学校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教职工的奖励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3 .审议通过学校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 .评议监督学校党政领导干部,评议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6 .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
2、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7 .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8 .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区教育工会和本校两民小组的审查监督9 .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10 .工会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与学校年度考核结合进行。(二)依法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以年级组为单位,由教职工选举产生。教代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可连选连任。教代会代表对本工会小组或年级组的全体教职工负责,工会小组或年级组有权监督或撤换本小组选举
3、的教职工代表。(三)教代会的代表的比例应在教职工总人数的30%以上,其中教师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o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四)教代会代表因工作调动或退休等其它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其代表资格自动消失,由学校工会按规定程序增选替补。(五)教代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包括教职工代表和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其中一线教师以及青年代表应占一定比例。(六)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必须上报教育局工会,并通过各工会小组或各年级组长向代表说明情况。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代会
4、代表或学校行政组织提议,应及时召开教代会。每次教代会必须有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教代会进行选举和做出决定,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同意通过方为有效。(七)教代会实行报告制。教代会召开后的周内,填写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表,报区教育局工会备案。(八)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未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九)教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临时性专门小组,专门小组的人选,在教代会代表中产生经教代会通过。其主要工作是:审议提交大会讨论的有关方案;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大会的授权,审定属于本专门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问题,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和落实解决提案中的问题;办理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十)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由学校工会负责。需要临时解决重要问题,学校工会召集教代会代表召开临时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临时会议可以根据需要请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十一)学校教代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问题,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和落实解决提案中的问题;办理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郭店中学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