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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质量责任书考评办法1 .编制目的为了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工程质量责任书考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属各项目部。3 .术语和定义3.1 本文中的术语和定义仅适用于工程质量责任书考评办法。3.2 工程质量是指工程实物的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3.3 相关方:国内项目是指各级政府质量监管部门、行业质量管理部门、业主和监理等,海外项目是指项目在建国各级政府质量监管部门、业主和工程师等。3.4 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相关方及公司及部门以正式书面文件下发的关于工程质量方面的投诉、通报、处罚等。3.5 在建项目:国内在建项目是指开工满3个月(以开工令或主体工程开工为准),主体工程未通过分部验收的项目;
2、海外在建项目是指开工满3个月(以开工令为准),工程未完成主要工序验收的项目。3.6 其他项目:指在建项目以外且仍须参与质量责任考评的项目。3.7 书面投诉是指相关方以正式书面形式向公司发出的有效投诉。4 .质量责任目标4.1 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健全、质量管理人员配置到位。项目总工必须在岗;项目质量科长必须在岗,不得兼职。4.2 检验批验收合格率、工序验收合格率及工程质量等级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一次验收合格率90%以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等级达到或超过合同规定的要求。海外项目: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工序验收合格率100%,对按国内标准要求的海外项目仍按国内项目检验批合格
3、率进行考评。4.3 无相关方关于工程质量方面的书面投诉,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4.4 按规定上缴质量基金,按规定上报质量基金使用审批,质量基金使用满足要求。4.5 项目部每年组织一次项目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内审,审核应覆盖到所有要素,审核结果于7月30日前上报技术质量科。在、公司组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外审中,不出现严重不合格项,对、公司、第三方的审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有效整改、纠正和预防。每年按要求报送体系运行报告。4.6 落实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土建工程试验工作管理办法(11局技(2013)347号)。4.7 在建项目必须开
4、展QC小组活动,并积极组织参加公司QC小组成果发布。4.8 项目部与分包商、作业队、供货商要签订年度工程质量责任书,并进行考评或兑现。4.9 及时进行工程资料的整理,满足生产经营及工程验收的需要。4.10 按要求、按时上报项目月、季等质量相关资料,且内容真实、完整。5 .考评细则5.1 本考评办法采用百分制,各项目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5.2 责任目标4.1占5分。项目部质量组织机构不健全扣3分,质量科长不在岗或兼职的扣2分;5.3 责任目标4.2占5分。有一项目标未达到,扣5分。5.4 责任目标4.3占25分。发生投诉或工程质量问题扣25分。5.5 责任目标4.4占15分。未按规定足额上缴
5、质量基金扣10分。未按要求上报质量基金使用审批的,扣2分。质量基金使用不满足要求的扣3分。5.6 责任目标4.5占15分。未上报项目内审过程资料及内审报告的扣3分;对、公司、第三方审核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的扣2分;公司或第三方审核发现严重不合格项或以往通报过的不合格项的,扣10分;5.7 责任目标4.6占15分。按照土建工程试验工作管理办法(11局技(2013)347号)考核评定。5.8 责任目标4.7占5分。未上报注册课题或上报不及时的,扣1分;未能按月上报QC活动过程记录,扣0.5分/月;不参加QC发布的,扣2分;凡计划申报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参加公司QC成果发布,不参加发布的,扣3分。5.
6、9 责任目标4.8占5分。项目经理和分包商、作业队、供货商等不签订质量责任书(或关于质量方面的约定)的,少签一个扣1分;项目部未对签订的质量责任书履行情况进行考评兑现的扣2分。5.10 责任目标4.9占5分,验收资料整理不能满足要求,或业主、监理给公司发函督促验收资料的,扣5分。5.11 责任目标4.10占5分,未按要求、未按时上报资料扣0.5分/次。6 .奖罚标准6.1 在建项目按照考评得分结合项目规模进行奖罚。严格按照考评细则进行考核。考评得分大于等于85分的,按奖励基数金额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奖励,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及质量科长分别是项目经理奖励金额的70%;考评得分大于等于70分小于8
7、5分,按奖励基数金额的70%奖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及质量科长分别是项目经理奖励金额的70%;考评得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不奖不罚;考评得分小于60分,按处罚基数的金额处罚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按项目经理处罚金额的60%处罚班子其他成员、按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处罚金额的70%处罚质量科长。奖励基数与处罚基数等值:年产值3000万以上项目奖励基数6000元、年产值IOOO万至3000万项目奖励基数4500元、年产值1000万以下项目奖励基数3000元。6.2 其他项目:按项目实际管理工作内容对照考评细则进行考评,考核得分75分以上的,奖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各2000元,项目班子其
8、他成员及质量科长各1500元;考核得得分6075分的,不奖不罚;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处罚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各2000元,处罚班子其他副职、质量科长各IOOO元。6.3 奖罚金额以被考核人员在岗时间进行计算。6.4 其他奖罚按公司工程质量奖惩条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7 .其他7.1 责任书于次年进行考评兑现。7.2 签订的质量责任书兑现资金从质量基金中列支。各项目需按照质量责任书兑现金额,上报审批质量基金使用申请。7.3 处罚款由个人在30日内直接上缴财审科,纳入质量基金。7.4 项目部设总质检师时,其奖罚标准同项目其他班子成员标准,相应该项目质量科长奖罚按其他班子成员标准的80%执行。7.5 班子成员在项目上任职的,如已按班子成员由公司考核奖罚,项目质量责任书考核正常进行但不再重复奖罚。7.6 工程质量责任书一式两份,和项目部实施方各一份。7.7 本办法由技术质量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