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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间距计算图例附录一用词说明及名词解释(一)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定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一致的用词说明如下:a、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正面词使用“务必”:反面词使用“严禁”。b、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用这样做的:正面词使用“应”;反面词使用“不应”或者“不得”。c、表示同意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使用“宜”或者“可”;反面词使用“不宜”。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二)名词解释1、建筑容积率(容积率):指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的总与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值。2、建筑密度:指建筑物底层占地面积与建筑基地面积的
2、比率(用百分比表示)3、低层建筑:指高度小于或者等于Iom的建筑,低层居住建筑为一层至三层建筑。4、多层建筑:指高度大于IOnb小于或者等于24m的建筑,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5、高层建筑:指高度大于24m的建筑,中高层住宅为七至九层,高层住宅为十层及十层以上。6、公寓式办公建筑:指单元式小空间划分,每个单元平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50m2,有独立卫生设备的办公建筑。每个单元平均建筑面积小于150m?的,按居住建筑处理。7、通常办公建筑:指非单元式小空间划分,按层设置卫生设备的办公建筑。8、商业建筑:指综合百货商店、商场、经营各类商品的专业零售与批发商店、与饮食等服务业的建筑。9、商住综合楼:
3、指商业与居住混合的建筑。10、商办综合楼:指商业与办公混合的建筑。11、裙房:指与高层建筑紧密连接,构成一个整体,最大高度不超过24m的多、低层建筑。超过24m的,按高层建筑处理。12、夹层:指层高未超过2.2m的建筑空间。13、日照有效时间(见下表)建筑物朝向日照有效时间建筑物朝向日照有效时间正南向9:00-15:00南偏东南偏西9:00-15:009:00-15:001-151-15南偏东南偏西9:00-14:309:30-15:0016-3016-30南偏东南偏西9:00-13:3010:30-15:0031-4531-45南偏东南偏西9:00-12:3011:30-15:0046-60
4、46-60南偏东南偏西9:00-11:3012:30-15:0061-7561-75南偏东南偏西9:00-10:3013:30-15:0076。-9076-90附录二计算规则1、建筑面积计算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进行计算。2、建筑容积率计算(1)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屋顶层设楼梯间、电梯机房、消防水池的建筑面积不超过标准层建筑面积的1/4且最大不超过20(2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2)人工堆土形成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其堆土坡度应小于或者等于35。不符合此规定的部分按局部外露的半地下室计算容积率。(3)局外露的半地下室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核算:按半地
5、下室各个面露出地坪的平均高度的算术平均值与高度的比值为计算计容面积,如下式:H=(hl+h2+h3+h4)n(m)其中:H-计算基准面高度(地下室顶部露出地坪的平均高度),即从计算基准面至地下室顶板结构面的距离。hl、h2-O半地下室每个面露出地坪的平均高n一半地下室折转边数。计算基准面高度不大于1.2m的投影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计算基准面高度大于L2m小于或者等于2Om的投影面积按50%计入容积率;计算基准面高度大于2.Om的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容积率。(4)首层架空部分用作公众开放空间的(见本附录第5条),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系。(5)商办综合楼的容积率操纵指标,按不一致性质的建筑面积比例换算
6、合成,其建筑密度操纵指标可按商业建筑的指标执行。(6)商住综合楼的容积率操纵指标,按不一致性质的建筑面积比例换算合成,其建筑密度操纵按表4.1、表4.2、表4.3的规定执行(参考附录三案例计算);高层商住综合楼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应至少占总面积的10%,不足10%的,其容积率与建筑密度的操纵指标按高层居住建筑的规定执行;多层商住综合楼商业用房应至少占两层以上(含两层);仅设底层商店的,其容积率与建筑密度操纵指标按多层居住建筑的规定执行。3、建筑基地面积计算建筑基地的面积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划定的面积为准;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河道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用地面积不得计入。4、局部外露的半地下室建筑密度
7、计算局部外露的半地下室建筑密度核算:按半地下室各个面露出地坪的平均高度的算术平均值为计算基准面,如下式:H-(hl+h2+h3+h4)/n(m)其中:H一计算基准面高度(地下室顶部露出地坪的平均高度),即从计算基准面至地下室顶板结构面的距离。hl、h2-O半地下室每个面露出地坪的平均高度n一半地下室折转边数。计算基准面高度不大于1.2m的投影面积不计入建筑密度;计算基准面高度大于1.2m小于或者等于2.Om的投影面积按50%计入建筑密度;计算基准面高度大于2.Om的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建筑密度。5、公众开放空间的条件本规定所指的公众开放空间特指沿道路设置的建筑首层架空部分,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8、1)架空层高度不小于2.5m;(2)架空层面积不小于200谓(3)架空层标高与基地地坪或者道路的高差在土O9m以内(含0.9m);(4)架空层除柱、剪力墙等必要的结构构件外,不设围合、视线通透;(5)架空层功能只用作公共休闲、交通(不含停车场)、绿化;(6)峻工后,应设置相应的标志,并交有关部门管理或者经批准后由建设单位代行管理;(7)常年开放,且不改变使用性质。6、建筑间距计算、(1)除消防规范规定的外,建筑间距是指两幢建筑的外墙面之间最小的垂直距离。(2)坡度大于45。的坡层面建筑,其建筑间距是指自屋脊线在地面上的垂直投影线至被遮挡建筑的外墙之间最小的垂直距离。7、交叉口视距限界在保证两条
9、相交道路上直行车辆都有安全的停车视距的情况下,还务必保证驾驶人员的视线不受遮挡,由两车的停车视距与视线构成了交叉口视距空间与限界,又称视距三角形(图一),常以此作为确定交叉口红线位置的条件之一。并要求视距三角形限界范围内清除高于LOm的障碍物。按最不利的情况,最靠右的一条直行车道与相交道路最靠中间的直行车道的组合确定视距三角形的位置。图中:V一道路规定的行车速度ST一停车视距,即驾驶员反应时间内车辆行驶的距离、车辆制动距离与在障碍物前面停止的安全距离构成。(见下表)行车速度12010080706050403020停车视距210160115957560453020建筑红线器器窑视距三角形非机动车
10、道-7JLiE(图一)8、建筑高度的计算在计算建筑间距时,建筑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1)平屋面建筑:挑檐层面自室外地面算至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见图二);有女儿墙的屋面,自室外地面算至女儿墙顶(见图三)。(2)坡屋面建筑:屋面坡度小于45(含45)的,自室外地面算至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见图四);坡度大于45,自室外地面算至屋脊顶(见图五)(3)水箱、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其高度在6m以内,且水平面积之与不超过屋面建筑面积1/4的,不计入建筑高度。建筑高度计算附图平屋面(图二)H=HC+B屋面坡度小于45(含45 )H:自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屋面坡度大于45。H=Hc
11、+BH:自室外地面算至屋脊顶Hc:室外地面至檐口顶B:檐口挑出宽度9、文物保护建筑周围的建筑高度操纵视线分析方法根据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环境,选择适当的视点确定视线走廊,进行视线分析。视点的距离应大于或者等于3Ho因现状条件限制难以按3H视点距离操纵高度的,视点距离可适当缩小,但不得小于2H(见图六)。(图六)10、沿城市主干道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操纵高度HStgaa75o式中:a仰角S一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H一建筑高度。见图七港廨红线(图七)11沿城市次干道下列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操纵高度(1)沿路通常建筑高度的操纵HWL5(WS)见图八式中:W一道路规划红线宽度S-建筑后退距离1.
12、5(WS)(图八)H一建筑总高(2)沿路高屋组合建筑高度的操纵a:AL(W+S)见图九(轴测图)图中斜线部分A一为1:1.5(即56.3)高度角的投影面积。L一建筑基地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W一道路规划红线宽度S建筑后退距离HkH2、H3一为组合建筑高度。(图九)b:在实际应用中,为了简化作图与计算方法,也可使用下列演化而来与图七的作图方法操纵建筑高度。A,1.5L(W+S)式中:A,一为沿路建筑以1:1(即45)高度角在地面上投影的面积。L建筑基地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W一道路规划红线宽度S建筑后退距离见图七(平面图)。图中斜线部分A,为沿路建筑以1:1(即45)高度角的投影面积;HKH2、H3
13、为组合建筑各部分实际高度。WS(图十)12、绿地面积计算规则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示意图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示意图(图十三)开敞型院落式组团绿地意图附录三计算案例案例一不一致类型混合的建筑基地建筑容量的核定。建设条件A基地位于市区的通常地段,基地总面积为26050m;基地所在地区尚无经批准的全面规划。南面部分作为高层商办楼基地,面积为76506北面部分作为高层商住楼综合楼基地,面积为18400m2(见图十四)。建筑容量的核定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不一致类型混合的建筑基地,其建筑容量操纵指标应将建筑基地按使用性质分类划定后进行核算,现分别计算如下:(-)高层商办综合楼基地基地面积为
14、7650nA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40%,公寓式办公建筑面积占60%。由表4.2查得高层商业建筑容积率的操纵指标为4.5,高层公寓式办公建筑容积率的操纵指标为3.2。综合容积率操纵指标为:(4.50.4)+(3.2X0.6)=3.72,核定容积率为:3.72核定建筑面积为:7650X3.72=28458(m2)o(二)高层商住楼综合基地基地面积为18400m2,扣除幼托建筑基地面积2080m2,高层商住建筑基地面积为16320m2,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10%,居住建筑面积占90%。由表。表4.1、表4.2查得高层商业建筑容积率的操纵指标为4.5,二类高层居住建筑容积率的操纵指标为2.0综合容积率的操纵指标为:(4.50.1)+(2.00.9)=2.25核定建筑面积为:16320X2.25=36720(m2)幼托建筑的容积率按有关专业规定另行核定。注:建筑基地面积、建筑面积取整数,余数四舍五入;建筑容积率取小数点后一位,余数四舍五入。案例二为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空间的建筑基地建筑容量的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