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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城市更新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和完善城市更新管理质量和水平,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城市更新的整体工作思路及相关工作部署,区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罗府规(2018)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形成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修改背景及必要性现行的实施办法自2018年11月全面修订施行以来,为我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良好的规范效应。后因2019年机构改革后部分更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能调整,加上我市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兜底规定”有关工作要求,根
2、据区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部署,我局以区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启动本次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考虑到实施办法全面修订仅两年,本次修订不涉及框架调整,工作重点为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及加强与市级更新政策的衔接。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内容:(一)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涉企涉民办事证明文件“兜底规定”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罗湖区司法局关于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清理规范性文件中涉企涉民办事证明文件“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兜底规定。(二)衔接我市新出台的城市更新政策在我市城市更新改革管理各项工作的推进背景下,市政府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台一系列更新政策,其中关
3、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规定中提出,坚持全市一盘棋,完善与统一城市更新政策和标准。因此,本次修订重点落实我市新出台的系列城市更新政策的衔接工作。(三)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相关工作要求,开展个别条款修订工作。二、修订依据1 .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3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4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5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计划审批操作规则;6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织技术规定;7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审查规定;8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9 .
4、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土地信息核查及历史用地处置规定;10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认定办法;11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用地审批规定;12 .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13 .深圳市房屋拆除工程管理办法14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涉企涉民办事证明文件“兜底规定“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三、主要修改内容(一)根据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涉企涉民办事证明文件“兜底规定”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实施办法中“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兜底规定。经梳理汇总,实施办法中有13处关于兜底规定的表述,已按照通知要求,予以全部删除。(二)落实全市城市更新
5、一盘棋的要求,对近期出台的城市更新及相关领域政策开展梳理研究工作,强化实施办法与近两年市级层面新出台的城市更新及相关领域政策、操作规则的衔接。1 .取消同步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及规划的条款。根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及近期公开征求意见的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实施办法删除同步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及规划的条款。后续主管部门可通过提前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形式,加强对规划申报的指导力度,力争在程序上及时有效衔接。2 .加强与市级新出台的城市更新审批政策衔接,修订稿不再罗列、赘述或规定关于计划、规划等申报材料及审批程序等内容,各项工作直接适用市级规定。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促进城市高
6、质量发展的若干规定提出“完善与统一城市更新政策标准”的要求,在市级政策已有明确标准和操作规则的情况下,为落实全市更新一盘棋的工作要求,征求意见稿关于计划、规划等申报材料及审批程序等内容不再罗列、赘述和另做规定,各项工作直接适用市级规定。故修订稿删除计划、规划、用地审批等环节原有具体提交材料、审批程序相关条款,将表述统一整合为“应根据办法实施细则等、市政府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其它相关文件规定向主管部门提交城申报材料。区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前款相关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城市更新单元的审批、报批及审查等工作。”3 .衔接市、区产业监管协议、创新型产业用房监管协议及人才住房及保障性住房配建监管协议规定,
7、不再将产业监管协议、创新型产业用房监管协议及人才住房及保障性住房配建监管协议作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监管协议的前置条件。为加强与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深圳市罗湖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等政策的衔接,删除实施办法关于在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签订前完成产业监管协议、创新型产业用房监管协议及人才及保障性住房配建监管协议签订工作并作为项目实施监管协议附件的要求。另,在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涉及需签订产业监管协议、创新型产业用房监管协议的,监管协议的签订工作应当在申请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完成;涉及人才及保障性住房配建监管协议的,监管协议的签订工作应当在开展项目方案设计前完成。”(三)其它修订条款主要为机构改革涉及的职能部门名称变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