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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低温作业对人体的危害表现在低温环境中,由于机体散热加快,可引起身体各系统一系列生理变化,重者可 造成局部性或全身性损伤,如冻伤或冻僵,甚至引起死亡。我国东北华北及西北部分地区属于寒区。在这些地区遇到严寒强风潮湿气象条件, 从事露天作业以及工艺上要求低温环境作业时,尤其是当作业人员衣服潮湿时极 易发生冷伤。低温作业人员的作业能力,会随温度的下降而明显下降。如手皮肤温度降到15.5C 时,操作功能开始受影响,降到Io-12时触觉明显减弱,降到8时,即使是 粗糙作业(涉及触觉敏感性的)也会感到困难,降到4C-5C时几乎完全失去触 觉和知觉。即使未导致体温过低,冷暴露对脑功能也有一定影响,使注意力不集
2、 中、反应时间延长、作业失误率增多,甚至产生幻觉,对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 也有一定影响。低温对人体的危害表现为:寒冷对机体的有害作用,统称为冷伤。冷伤可分为全 身性冷伤和局部性冷伤两类。一是引起局部冻伤,与人在低温环境中暴露时间长 短有关;一是产生全身性影响。人体在低温环境暴露时间不长时,能依靠温度调 节系统,使人体深部温度保持稳定。但暴露时间较长时,中心体温逐渐降低,就 会出现一系列的低温症状,出现呼吸和心率加快、颤抖等,继而出现头痛等不适 反应。当中心体温降到30-33C时,肌肉由颤抖变为僵直,失去产热的作用。长 期在低温高湿条件下劳动,易引起肌痛、肌炎、神经痛、神经炎、腰痛和风湿性 疾患
3、等。低温对人体的影响较为复杂,涉及低温的强弱程度、作用时间,以及方式。例如 突然进人低温环境或机体受到暴寒的作业人员,同长时间在低温环境中并逐渐适 应的作业人员,其应激程度不同。此外,机体本身的生理状况、作业的性质与条 件,以及对低温的耐受能力等也有较大差异。因而对营养的需求也就不同。长期 从事低温作业可对人的心血管系统、免疫系统、中枢神经系统以及骨关节产生危 害,引起一些职业相关性疾病。低温环境会引起冻伤、体温降低,甚至造成死亡。在极冷的低温下,很短时间内 便会对身体组织产生冻痛、冻伤和冻僵。冷金属与皮肤接触时还会产生粘皮伤害,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零下10多度以下的低温环境中。温度虽未低到足以引起冻痛和冻伤的程度,但由于全身性的长时间低温暴露,使 人体热损失过多,深部体温下降到生理可耐限度以下,从而产生低温的不舒适症 状,出现呼吸急促、心率加快、头痛、磕睡、身体麻木等生理反应,还会出现感 觉迟钝、动作反应不灵敏、注意力不集中、不稳定,以及否定的情绪体验等心理 反应。当潜水人员在水下作业时,由于水的热容量和导热系数均较空气大得多,所以低 温症状和伤害也就出现得更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