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林地流转及林木收储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林地流转及林木收储工作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关于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林地流转及林木收储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做好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工作,根据省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总体规划(2021-2030年)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流转收储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国企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一)坚持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就近就业相结合的原则。(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原则。(四)坚持集中连片,有利尸规模经营原则。二、主体与对象(一)实施主体: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乡村振兴集团。(一)流转收储对象:林地的流转对象为农户和承包大户林地经营权,以及乡镇、村、组集体林地和县直有关部
2、门国有林地的经营权;林木收储对象为符合国家储备林树种目录的国有、集体、个人的林木使用权和所有权。三、林地流转及林木收储补助方法(一)林地流转。1.流转年限:流转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0年,若林地经营权承包期限不足30年的,根据相关政策办理。2 .流转方式:属县直有关部门的国有林地经营权由县国资委划拨或流转给乡村振兴集团;属于乡镇、村、组集体的林地经营权,由乡镇政府或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或“村集体公司”,下同)流转给乡村振兴集团;属于农户承包经营的林地经营权,先由农户流转到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合作社再流转给乡村振兴集团。3 .流转费用标准:凡国家储备林项目流转的国有和乡镇、村、组集体以及农户承包经营
3、的林地,流转费用按当地市场价格标准执行(不含林木等附着物)。4 .流转费用支付方式:属于县直有关部门的国有林地流转费用由乡村振兴集团支付给县财政局;属于乡镇、村、组集体的林地,流转费用由乡村振兴集团支付给乡镇政府或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于农户承包经营的林地,流转费用由乡村振兴集团支付给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再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发放到农户。(二)林木收储。1 .收储方式:由乡村振兴集团出资收储。2 .收储价格依据:国有其他用地、集体林地、农户承包林地的林木收储价格,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实地调查、评估确定,暂定每亩指导价:杉木林分:林相较好的5年生的不高于3()(X)元/亩,6-10年生的不高于40
4、00元/亩,11-15年生的不高于5000元J亩,15年生以上的不高于评估价。其他树种林分:凡符合储备林树种目录,林相较好的5年生的用材林(生态林)不高于2500元/亩,5年生以上用材林(生态林)不高于3(X)0元/亩,林苗两用林不高于3000元/亩,近熟、成熟、过熟林分不高于评估价;初植密度小、林相较好的5年生经济林不高于20(X)元/亩,5年生以上的经济林不高于3000元/亩。3 .收储费用支付方式:属于国有其他用地的林木(原对外发包的继续执行原承包合法合同),由乡村振兴集团按第三方评估价一次性支付给县财政局;属于乡镇级林场的林木,由乡村振兴集团按第三方评估价支付给乡镇政府;属于村组集体和
5、农户承包经营林地的林木,由乡村振兴集团按第三方评估价支付给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再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据实发放到农户。四、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国家储备林建设全县上下协同一致、密切配合、全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乡镇、村组在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及国家储备林管护工作中的枳极性,推行“平台公司+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户”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一)各负其责。乡村振兴集团负责国家储备林项目资金筹集、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乡镇、村组负责发动群众,做好宣传,调解纠纷,抓好林地流转的调查摸底工作,负责村组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工作,协助乡村振兴集团做好国家储备林防火防盗等管护工作。(二)经费补助。1 .考虑到林地流
6、转和林木收储工作的需要,按照实际完成的流转林地面积,乡村振兴集团一次性安排30元/亩工作经费一并纳入林权资产评估价值拨付到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2 .考虑到国家储备林防火防盗等管护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储备林项目面积,乡村振兴集团每年安排5-10元/亩管护经费,年终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拨付到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三)收益共享。经营期内(不含项目建设期),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享有所在项目区林木销售额0.5%的采伐服务费。五、相关问题说明(一)林地流转、林木收储对象已办理林权证的,按图斑区域进行流转和收储。(二)林权在流转期内,林地所有权仍为原林权单位所有,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及使用权归收储单
7、位。(三)林权流转后,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依职权办理林权变更登记手续,原林权单位有义务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四)乡村振兴集团经营期内在收储山场开展经营活动从事的林区道路、防火隔离带、临时管理用房建设,林地所有权单位和林地承包户不得干涉。如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占用林地,土地补偿费用扣除剩余流转年限林地租金给乡村振兴集团,剩余部分补给原林地所有权单位,林木补偿费补偿给乡村振兴集团。(五)对于有纠纷林地,由乡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纠纷地进行协调。六、流转收储流程(一)国有其他用地的林木。1 .由有关主管部门对拟收储的林木资源进行调查,确定林木所在乡镇的树种、规格、数量、面积、蓄积量等,并做
8、到图表一致。2 .有关主管部门和乡村振兴集团共同作为国有林木资产评估委托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国有其他用地的林木进行价值评估。3 .以县财政局(国资委)作为国有林木资产转让方,乡村振兴集团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按照收储流程,与有关主管部门签订林木收储合同,收储资金汇入县财政账户。对已收储的储备林林木资产归乡村振兴集团所有,其中国有林木的管护资金来源渠道保持不变。4 .县财政局(国资委)牵头,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协助乡村振兴集团,做好国有其他用地的林木收储和收储资金周转工作。(二)集体林地、农户承包经营的林地。1 .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动员会,布置林地流转、林木收储工作。2
9、.乡村振兴集团向各乡镇提供纳入国家储备林建设的林地范围及相关资料。3 .乡镇、村负责组织召开流转收储涉及农户会议,宣传国家储备林相关政策,特别是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政策;农户提供林权证进行登记造册、公示,签订委托流转收储协议,并建立好档案。4 .乡村振兴集团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林木价值进行评估,相关部门单位配合。5 .乡村振兴集团通过流转和收储方式从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获得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和所有权。6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贵办理林权证或不动产证(经营权证)登记手续,相关部门单位配合。7 .乡镇政府汇总流转数据,上报流转相关资料到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办公室。8 .手续完善后,乡村振兴
10、集团应及时支付林地流转费用和林木收储费用到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支付给流转收储对象。七、工作要求(一)加强联动配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部署要求,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村两委、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作用,做好群众思想发动、宣传引导、调查摸底等相关工作,指导好各村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工作,并协调解决流转收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二)强化技术指导。邀请省、市相关技术专家到县、乡镇、村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项目技术人员的政策及业务水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乡村振兴集团在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过程中要安排具体负责人.及时深入各乡镇、村指导流转和收储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三)规范工作流程。按照现场勘察确认、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协议签订、流转收储,费用支付的工作流程,在乡镇政府监督下,签订合同示范文本(流转或收储协议),报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乡镇、村、乡村振兴集团要做好流转收储纸质资料复印件和电子文档的留存,规范建立林地流转、林木收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