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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时代食品安全“四员”管理办法第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的指示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根据省食品安全条例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等法规规定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各镇(园区)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内容,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第三条落实食品安全“四员”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由镇(园区)分管负责人兼任,食品安全宣传员建议由镇、园区食安办或政府、管委会工作人员兼任(便于协调各村或社区工作),村(社区)的协管员和信息员由各
2、镇选用。园区可不设立协管员和信息员。第四条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选用条件:(一)具有一定的政治水平和思想素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品行记录。(二)熟悉食品安全法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有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为食品安全工作尽义务,服从镇食安办管理。(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第五条食品安全“四员”职责(一)镇(园区)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1.负责本辖区食品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协调、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 .发现辖区内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员调查、制止
3、并上报。3 .及时报告辖区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组织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4 .了解和掌握基层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县食安办有关部门报告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5 .完成县食安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二)镇(园区)食品安全宣传员职责1.负责本镇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信息工作,以及食品安全工作文件的草拟和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等。2 .组织开展好本镇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3 .负责统计、上报村(社区)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人数,并组织培训和指导开展工作。4 .掌握本镇食品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定期向县食安办报告本镇食品安全工作
4、动态,提供监管信息。5 .组织落实食品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负责建立镇食安办食品管理基础台帐。6 .负责农村自办宴席财师管理、培训和农村自办宴席的备案、上报工作。及时更新市“食安家宴”管理系统内的食品安全“四员”信息,定期检查系统内厨师健康证情况和自办宴席的备案情况。7 .及时发现本镇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收集整理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以及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上报。(三)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职责1 .负责向本村(社区)群众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法、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2 .掌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及经营动态。积极配
5、合市场监管、教育、农业农村、卫生健康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3 .负责50人以上就餐的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现场检查指导,并在市“食安家宴”管理系统内进行备案。4 .当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事故)时,及时向镇管理员和宣传员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和处置工作,稳定患者及家属情绪。(四)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职责1 .负责农村自办宴席助师管理工作。检查厨师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提醒厨师每年定期健康体检。2负责在市“食安家宴”管理系统对50人以上就餐的农村自办宴席进行申报。3 .定期(原则上每月1次)开展食品安全巡查,填写巡查记录和信息报送表。4 .收集食品安全事故隐患、群众投诉的问题和意见
6、建议等信息,并及时报至镇食安办。第六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户是否合法经营,是否持生产经营许可证,所持证件是否过期:(二)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健康证是否过期;(三)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接受过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对进货按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五)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使用非食品原料或使用回收食品作原料;(六)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七)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经营或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八)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非法添加药品或不属于食品添加剂的化合物;(
7、九)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使用无资质单位提供的集中消毒餐具、饮具;(十)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向无资质回收单位提供餐厨废弃物。第七条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报告本辖区无证食品生产经营者基本信息;(二)报告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信息;(三)报告本辖区内发生的食物中毒和其他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四)报告本辖区自办宴席房师信息;(五)报告本辖区内自办宴席信息。第八条食品安全协助执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引导执法人员到执法现场;(二)介绍被检查(调查)单位基本情况;(三)协助执法人员联络与执法活动有关的人员;(四)需乡镇(园区)出面或其相关部门配合时帮助联系
8、沟通;(五)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社会稳定和家属安抚工作;(六)其它现场执法时需协助配合的工作。笫九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建设、维护乡镇(园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宣传:(三)食品安全专项和重点工作宣传;(四)农村自办宴席厨师的教育培训。第卜条食品安全“四员”应当参加由县食安办、县市场监管局或镇食安办组织的年度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四员”应当通过多种形式、途径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学习,每年参训时间不少于上级规定和要求。第十一条食品安全“四员”进行隐患排查时,应及时告知被检查单位排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劝导食
9、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整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报辖区内食品监管执法人员;涉嫌违法违规的立即报告并协助属地监管部门调查处置。第十二条食品安全“四员”工作经费统一纳入各镇(园区)财政预算,对在市“食安家宴”管理系统备案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四员”,按照强化农村家宴管理推进“食安家宴”管理系统应用工作方案(和食安委(2021)3号)规定进行奖补。第十三条各镇每年要对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进行考核,此项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镇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第十四条本暂行办法所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农贸市场(菜市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经营户、小餐饮(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快餐店等)、食品摊贩等。第
10、十五条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考核每年各镇食安办对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称职三个档次,评定应有相应的标准,结果应客观、公正、公平。建立考核档案,并将考核相关材料和结果报县食安办。第十六条食品安全“四员”(尤其是协管员和信息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原聘用部门予以解聘。(一)本人提出不愿意或不能胜任此项工作的;(二)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三)其他原因不宜担任食品安全“四员”的。第十七条本暂行办法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食品安全“四员”n常巡查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巡查时间年月日经营单位负责人经营地
11、点联系方式有无食品生产:有口无口有无营业执照:有口无口有无从业人员健康证:有口无口是否执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口否口有无经营“五无”(无生产厂家、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标签)产无食品生产许可:品:有口、无生产无口有无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食品:有口无口是否在散装食品的容器或外包装张贴小标签并标明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信息:是否口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卫生:是口否口有无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有口无口整改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巡查人员负责人签字签字市场监督管理局制食品安全“四员”信息报送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1、有无新增食品小作坊、食品经营店
12、铺、小餐饮单位。有口新增经营单位名称是否办理许可(登记备案)是口否口负责人,联系方式,经营地点围无口2、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户,其中存在问题户。存在问题(要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和存在何种问题):(1)(2)(3)3、有无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有口发生时间:年月日发生地点:,涉及人数:,具体情况描述:无口报送人签字报送时间注:此表为月报表市场监督管理局制食品安全“四员”考核办法(暂行)为贯彻落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协管员、信息员日常考核奖惩制度并实施考核,促进食品安全管理责
13、任落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式。一、本办法适用于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平时工作的考评与奖惩。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考评由镇食安办负责。三、考核为年度考核,在次年的1月进行,并将考核结果报至县食安办。四、考评总分为100分,年度考评结果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优秀等次比例不超出协管员、信息员人数的30%),在60-89分的为合格等次,在59分及以下的为不称职等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由镇食安办解除其协管员(信息员)资格,另选用其他人员。五、补贴发放:对及时在市“食安家宴”管理系统中,完整上传自办宴席相关资料的食品安全“四员”,按照强化农村家宴管理推进“食安家宴”管理系
14、统应用工作方案(和食安委(2021)3号)奖补标准,每月进行一次奖补。六、对及时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协助执法人员查处案件的协管员、信息员,按照省、市、县有关奖励规定落实奖励政策。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考核细则考核内容目标任务基本分值评分标准考核得分一、会议培训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会议和业务培训。101、无故未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且未请假的,1次扣1分;2、迟到、早退且未请假的1次扣1分。二、日常巡查管理全面掌握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201、分类别摸清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户底数,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相关情况数据档案库,数据库不全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每月巡
15、查覆盖率10%,全年巡查覆盖率达100%。实时上报F1.常巡查监管数据。301、未定期开展巡查,每发现一次扣1分;2、每发现一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上报的,扣2分;上报的基础数据与现实不符的,每发现一家扣1分。定期开展隐患摸排,发现网格内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及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101、对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的,每发现-次扣2分;2、发现辖区存在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每发现1家扣2分。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考核细则考核内容目标任务基本分值评分标准考核得分三、农村自办宴席管理开展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厨师管理和农村自办宴席分类指导。101、未在市“食安家宴”系统落实农村自办宴席中报备案管理、厨师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