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 稻壳阅读器(15).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Loading... -- 稻壳阅读器(15).docx(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石依法治区办发(2017)2号关于征集“以案释法”案例通知吉忽伦图苏木、五当召镇、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驻区有关单位:为创新法治宣传工作方式,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与法治宣传有机融合,充分利用互联网开辟宣传新渠道,增强法治宣传实效性,市司法局、普法办开发了包头“智慧普法”手机APP软件平台,包头“智慧普法”手机APP是为本市居民提供便捷法律服务类的手机应用,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便民服务、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查询、办事等一系列便民生活栏目为一体。为使此项工作能顺利推进,需要各旗县区相关单位、部门提供本单位、部门工作信息,充实包头“智慧普法”手机APP数据
2、库,方便市民学习、查阅,特向普法成员单位征集“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以案释法”案例征集要求(一)征集案例范围征集的案例一般为近三年来发生在我区的,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已依法妥善解决的,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代表性和教育意义的各类典型案件。(二)征集案例类型案例类型分为司法类、法律服务类。司法类案例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已裁判生效或办结的案件;法律服务类案例包括法律援助机构、基层调解等完结的法律服务、维权案件。(三)征集案例要求典型案例应当交代清楚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经过、结果,法理分析、思考等部分。其中,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及各街道办事处提供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其他单位不少于1个。二、相关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实践证明,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具有传播迅速、覆盖面广、影响力强、内容丰富、生动形象、群众喜闻乐见等无可比拟的优势,能够起到其他宣传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媒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地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集中力量,统一收集、录入,不得延误。2 .报送时间和方式。所报送案例请于2017年3月20日前报送至区普法办邮箱。(联系人:梁鸿雁、潘晴杨,电话及传真:8728155、8720018,邮箱:htsgsfi)石拐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3月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