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管理办法.docx(1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某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某某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廉洁从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某市“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集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管理对象本办法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企业的“三重一大”管理办法。第四条基本原则“三重一大”事
2、项决策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决策原则。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国资委规定、集团公司章程和议事决策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保证决策主体、内容和程序依法合规。(二)集体决策原则。按照各决策主体的职能职责,建立健全集体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严格遵循决策程序。(三)民主决策原则。参与决策人员要充分行使权利,自主表达意愿。要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过程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充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四)坚持党委参与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集团公司党委根据职责、权限按照程序参与决策活动,确保中央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五)科学决策原则。尊重市场经济规律
3、和集团公司发展规律,完善职工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统筹各方因素、科学分析判断,防范控制风险、促进科学决策。第二章机构与职责分工第一节决策机构国资委(股东会)、党委会、董事会是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机构。决策机构应当以会议的形式,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其中,董事会根据需要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进行决策:党委根据需要组织召开党委会议或党委扩大会议进行审议或决策。第五条国资委(股东会)职责根据公司法、集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集团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市国资委作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法对集团公司行使下列职权:(一)备案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批准公司的投资
4、方向(主业)及调整方案;(二)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三)按权限及时选优配齐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决定其报酬;(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的年度工作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组织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七)审核公司业绩考核和重大收入分配事项;(八)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九)按照规定权限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申请破产、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十)决定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十一)制定或批准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十二)按照规定权限批准公司国有资产转让、部分子企
5、业国有产权变动、增资事项及相应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十三)按照规定权限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等重大财务事项进行批准或备案;(十四)对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和重大事项进行抽查检查;(十五)法律、行政法规或集团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六条党委会职责党委会主要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委会审议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主要职责如下:(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
6、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国资委党委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
7、组织等群团组织。第七条党委书记职责-)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并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二)主持召开党委会会议,抓好对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事项的监督落实;(三)遵照党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研究或决定有关重大事项。第八条党委其他成员职费(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等涉及“三市一大”事项的集体审议或决策工作:(二)按照有关规定参与集团公司重大问题决策,充分发表意见,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正确贯彻执行:(三)按照职贡分工,抓好所决定事项的推动落实,对实施中发现的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符或者脱离实际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8、并向党委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有关事项的执行情况。第九条董事会职责董事会的主要定位是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授权、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具体职贡如下:(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
9、贡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集团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条董事长职责(一)主持董事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并严格执行董事会议事规则:(二)对拟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议案进行初步审核;(三)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发扬民主,充分讨论,确保需要董事会表决的重大事项不延误;(四)组织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检查的结果及发现的重大问题在下次董事会会议上报告;(五)在特别紧急情况下,可行使特别裁决和处置权,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和出资人、债权人及公司的利益,且在事后要向董事会和出资人报告;(六)负责对董事会授权
10、的事项行使权利。第十一条董事会其他成员职责(一)根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需要,先期开展调查研究,获得履行董事职责所需的各类信息、资料:(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应当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对表决事项独立行使表决权,并主动说服、制止个人擅自决策行为;三)根据职责要求,对莹事会决议事项进行跟踪、督促、检查,促进“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及时有效落实。第二节参谋机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决策的参谋机构,集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风控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是根据董事会授权对决策事项从专业的角度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将结果提交给董事会,作
11、为董事会决策的依据。第十二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一)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要求,负贡对集团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对外投资、集团公司上市、改制、重组、解散、清算、股权变动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二)审计风控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要求,负贡集团公司有关审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全面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管理、公司法治建设等方面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三)提名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要求,负责对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标准、程序、方法、提名、审核、考察、考核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
12、要求,负责对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目标、年度目标、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办法、中长期激励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第三节执行机构经理层是集团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在集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范畴内行使职权,开展日常经营活动;对集团公司决策后的“三重一大”事项,经理层需要进行研究、落实,并将执行或办理情况向党委会、董事会报告。第十三条总经理职责(一)负责组织拟订、修订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严格执行:(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三)按照董事会决议和授权,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重要方案、资金使用等,并对
13、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监督检查。第十四条经理层其他成员职责(一)对经营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事前充分调研论证,分析报告利弊和主要风险点,为决策提供充分的信息:(二)“三重一大”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抓好组织实施,并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向董事会反馈情况,持续优化实施方案。第十五条集团各部门、下属子公司的职责集团公司各部门、下属子公司对各自所呈报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要从实施层而做好研究分析,为决策提供科学参考和准确依据。集团公司各部门、下属子公司是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落实责任部门,要确保各决策事项的落地执行和反馈回复。第四节监督机构监事会集团公司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主要依据有关法律
14、法规和集团公司章程设立,对董事会、经理层成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第十六条监事会职责(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向市国资委提出提案;(五)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三章决策范围第十七条“三重一大”事项内容本办法所指“三重一大”事项包括:应当经集团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做出决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15、具体内容详见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事项权利清单(另见附表)。董事会布.权将决策范围内部分事项的决策权授予董事长和经理层,由董事长或经理层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行使决策权,具体详见集团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分权表(另见附表)。经集体决策同意,但按相关规定应报上级国资监管部门审批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经上级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付诸实施。按相关规定应向上级国资监管部门报备事项,需履行相关报备程序。第四章决策程序集团公司各决策机构对重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应该按照集团公司堂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议事规则、党委议事规则等具体规定执行。第一节决策事项的确定第十八条决策事项确定步骤(一)集团公司各承办部门对本部门、下屈子公司发起或提交的决策诉求或建议进行审核,确定属于“三重一大”事项权利清单范围内的事项:(一)对于在“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以外的,经理层、董事会认为应该上会决策的事项。(三)上述确定为“三重一大”事项或应该以集体决策方式进行决策的事项,由承办部门报集团公司相关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核后,按照相关程序直接报党委会、董事会、国资委等进行集体决策。第二节决策前论证与征求意见“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