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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1.2编制依据11.3工作原则11.4适用范用21.5地震灾害分级22抗震救灾指挥体系22.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32.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42.3现场指挥部42.4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员52.5乡(镇)抗震救灾指挥机构103风险识别防控103.1风险识别103.2风险提示103.3风险管控114应急准备114.1思想准备114.2组织准符114.3预案准备124.4物资准备124.5工程准备134.6应急力量准备134.7技术准备145监测与预警145.1 监测预报145.2 廖情速报155.3 灾害预警156应急处置与救援166.1 信息处置166.2 先期
2、处置166.3 应急响应166.4 分级响应176.5 抢险救援226.6 响应调整286.7 响应结束287后期处置287.1 调查评估287.2 工作总结298恢更重建298.1 恢史重建规划298.2 恢更全建实施299应急保障299.1 队伍保障299.2 指挥平台保障309.3 物资与资金保障319.4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319.5 基础设施保障3210附则3210.1 奖励与责任3210.2 宣传、培训与演练3210.3 预案管理与更新3310.4 预案解择3310.5 预案发布3411附件34II .1沁源县地震灾杏应急响应示意图35III 2沁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方式3
3、6IV .3沁源县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及职责37V 1.4地震灾害分级分42VI 5县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对应表43沁源县地震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依法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科学规范的地震应急体制和机制,提高全县地震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国地震烈度表、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防宸减灾条例、山西省地震应急救援规定、山西省地震应急预案、长治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治市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地震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1. 3工作
4、原则1.3.1以人为本,减轻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1.3.2预防为主,防救结合。不断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强化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突发地震灾害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1.3.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对突发地震灾害事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处置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突发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地宸灾害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1.3.4 资源共享,军地联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预案中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要充分依靠和
5、发挥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在处置地震突发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充分发挥行业救援队伍在处置地宸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1.3.5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防震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地震应急管理,使地震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事件以及毗邻县(区)发生的对我县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地震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1.5地震灾害分级根据地震强度、灾害损失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地震灾害事件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详见附件3)。2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全县抗震救灾指挥体系由县、乡(镇)两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县抗宸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
6、、指挥和协调全县地宸应急、抗宸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2.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委、县政府为增强地震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设立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称“县指挥部”),县指挥部是抗震救灾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在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和督促全县抗震救灾应急工作。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应急、防震减灾工作的副县长副指挥长:县人民武装部部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防震减灾中心主任成员: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县应急管理局、县防震减灾中心、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7、、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能源局、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青团县委、县红十字会、县公路段、县医疗集团、县气象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沁源中队、国网沁源供电公司、移动沁源分公司、联通沁源分公司、电信沁源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防震抗宸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全县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制定防震、抗震、救灾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地震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组织指挥地震灾害
8、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县级层面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应急期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征用等措施,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抗宸救灾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2. 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县抗宸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称“县指挥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抗宸救灾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地震风险防控治理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抗震救灾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抗震救灾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抗宸救灾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
9、估和协调推进恢复重建工作,报告和发布抗震救灾信息,指导乡、镇抗震救灾等工作。办公室成员包括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和有关专家、县防震减灾中心相关业务人员。2. 3现场指挥部根据地震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设立现场指挥部。县指挥部根据地震灾害应急处置需要以灾害乡(镇)应急管理机构为基础,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应急资源,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指挥长:县政府副县长副指挥长:县人民武装部、县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县防震减灾中心相关负责人和灾害发生地乡(镇)长。2. 4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县现场指挥部下设10个应急工作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物资供应组、
10、医疗救援组、人员安置组、通信保障组、交通保障组、监测评估组、社会稳定组、宣传报道组。根据现场情况,指挥长可视情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见附件2):2.4. 1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灾害乡(镇)人民政府。职责:落实现场指挥部的抗震救灾指挥,负责应急资源的调度和各小组工作协调;做好相关会务服务保障;负责现场灾情信息的收集、核查、汇总、上报工作;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 4.2抢险救援组牵
11、头单位:县人民武装部成员单位:县人民武装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武警沁源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矿山救护队、县红十字会、共青团县委。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各类救援力量,制定现场抢险抢救方案;组织抢险救援;协调、指挥现场各应急队伍;监督应急人员执行有效的应急操作,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组织灾情巡查;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1.1.1 4.3物资供应组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粮食服务中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商贸服务中心、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石油公司等相关部门。职责:负责地震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物资生产、调拨和储备
12、的综合管理;调拨药品、医疗器械、生活必需品和方便食品、灾后组织生产救灾急需物品及灾区简易安置物品,负责救灾及应急食品药品质量监管。2.4.4 医学救援组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成员单位: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医疗集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职责:负责指挥调度前线医疗卫生力量,组织调派专家、卫生应急队伍、急救力量、医疗器械、药品等紧急医学救援资源,开展受灾地区群众医疗、卫生防疫消杀、畜禽免疫和畜禽尸体打捞及无害化处理等工作,负责联系外部医疗资源指导援助;负责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4.5 人员安置
13、组牵头单位:县民政局成员单位: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县财政局、县红十字会、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能源局、县商贸服务中心、灾害乡(镇)等相关部门。职责: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为救灾救助提供应急志愿服务,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调集、转运帐篷和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支援灾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灾区市场供应;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做好因灾遇难人员善后工作;负责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4、。2. 4.6通信保障组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成员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移动沁源分公司、联通沁源市分公司、电信沁源分公司。职责:指挥调度通信资源和保障力量,组织抢修受损通信设施,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畅通、公众通信网络平稳运行,根据县指挥部要求向社会发布应急信息,利用通信大数据为救灾决策指挥和灾区精准救援提供支撑。3. 4.7交通保障组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旅游服务中心、县公路段、县医疗集团、县气象局等相关部门。职责:负责制定向灾区投送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的交通运输保障方案;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
15、资运输需要,指导灾区交通设施抢修恢复和保通,恢复灾区交通秩序等。4. 4.8监测评估组牵头单位:县防震减灾中心成员单位:县防震减灾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能源局、县气象局等相关部门。职贲: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做好余震防范;及时组织扑救火灾,处置危险品泄漏和爆炸事故,做好灾区防火以及灾区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开展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和指导建筑物安全性鉴定工作。对较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预警;加强河湖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的污染防控,保障灾区水库安全和饮用水源安全;对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加强灾区环境监测,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开展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地震灾害损失;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2. 4.9社会稳定组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人民武装部、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武警沁源中队、县交警大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