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秋季防火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秋季防火工作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公司秋季防火工作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秋季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损失,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第二条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我公司秋季消防工作安全稳定。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XXX副主任:XXX成员:XXX第四条防火安全委员会负有下列职责:(一)根据实际情况召开秋季消防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
2、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二)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四)组织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秋季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火灾危害。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第五条各级领导必须把秋季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第六条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
3、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第七条防火宣传教育内容:(一)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二)教育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工(三)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第八条防火宣传教育和要求:(一)利用会议、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二)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三)对新来员工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第四章火源管理第九条明火作业管理(一)凡在工作区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在进行
4、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后方可进行明火作业。(二)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并派人对现场监督。(三)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四)每次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
5、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五)外来施工单位在我公司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我公司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第五章电源管理第十条生产、生活、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仓库安全。第十一条库区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在库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第十二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
6、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商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非作业用电器具。第十三条库区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严禁在库区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第十四条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管,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第十五条非电工人员严
7、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第十六条库区、生活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明火作业管理要求执行。第十七条库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管员为所分管的库房防火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库房的防火工作负责。第十七条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库区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第十八条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第六章消防器材管理第十九条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根据我公司实际需要,
8、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二)消防器材要放置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三)职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倍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四)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工件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第七章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第二十条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各岗位执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第二十一条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做好当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第二十二条坚持
9、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第二十三条防火安全检查范围(一)贯彻落实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情况。(二)火源、电源、水源使用管理情况。(三)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到位情况。(四)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实情况。(五)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六)其它有关情况。第二十四条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整改,安委办对火灾隐患,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建立档案,责任单位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不准拖延扯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灾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第二十五条凡有条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安委办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