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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合川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科学决策,充分准备,快速反应,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特编制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2、暂行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庆市合川区减灾委员会及相关指挥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订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1.4 风险分析1.4.1 森林资源概况全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显示,现有林地面积120万亩,其中:国有林地3.5万亩,集体林地116.5万亩,主要分布在华箜山、缙云山、龙多山、九峰山和三江沿岸等地区,有林地和四旁树占地折合后的森林覆盖率为42%。全区森林资源整体呈现出纯林多、混交林少,中幼林多、近过熟林少,易燃针叶林比重大的特点。森林以马尾松、杉木、柏木等针叶林为主,林木抗森林火灾能力较弱。1.4.2 诱发森林火灾的
3、主要因素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自然火。自然火包括阳光照射造成自燃、雷电导致燃烧等;人为火包括以下几种:生产性火源、非生产性火源和故意纵火。另外,干燥、大风等气候条件也是造成森林火灾的重要因素。1.4.3 重点区域、重点镇街、重要时段划分重点区域:华釜山山脉、缙云山山脉、龙多山台地和三江沿岸森林O重点镇街:铜溪、双凤、狮滩、钓鱼城、盐井、小沔、南津街、太和、隆兴、龙凤、合阳城、渭沱、草街、三汇、清平、土场、双槐;重点防火单位华釜山国有林场、钓鱼城风景名胜区和九峰山森林公园。重要时段:国家法定节假日、高温伏旱期。1.5 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
4、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上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1.6 工作原则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
5、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全区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各镇街、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区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主体,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2主要任务2.1 组织灭火行动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2.2 解救疏散人员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2.3 保护重要目标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2.4 转移重要物资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2.5 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火灾
6、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2.6 指挥体系3.1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森防指”)是区减灾委下设的专项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并接受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区森防指人员组成如下:指挥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常务副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区应急局局长、区林业局局长、区公安局副局长。成员单位: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
7、、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武警合川中队、合川供电公司分管负责人、事发地镇街。区森防指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统一指挥全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区属国有林场、重点森林防火单位森林防灭火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制定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规划,组织森林防灭火工作检查;组织森林防灭火
8、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负责发布应急抢险指令,统一调度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指导全区各级森林防灭火队伍组建,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1。3.2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森防办”)设在区应急局,由区应急局和区林业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承担区森防指日常工作,负责传达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减灾委和区森防指的指示和部署,具体统筹协调、组织和指导全区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3.3 各镇街组织指挥机构各镇街应设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组织指挥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在
9、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导和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做好森林火灾应对工作。3.4 其他机构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林区管理单位、林区经营主体和其他组织,根据需要成立应急工作机构,承担本辖区、本单位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3.5 前线指挥部发生森林火灾时,区森防指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现场救援工作。火场前线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等由区森防指根据不同的响应级别任命,任命原则参考附件2o扑火前指下设综合协调、扑救指挥、气象服务、通信保障、医疗救治、专家技术、后勤保障、救助安置、社会治安、调查评估、宣传报道等11个工作组。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规模,相应提高指挥等级
10、。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含值班电话)见附件3o3.5.1 综合协调组由区应急局牵头,相关部门和事发地镇街组成。主要职责:收集汇总森林火情和扑救进展,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和情况报告,综合协调现场处置相关工作,督办重要工作。3.5.2 扑救指挥组由区应急局牵头,区人武部、区林业局、武警合川中队、区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和事发地镇街组成。主要职责:掌握火场动态,制定扑火方案,调配救援力量,组织火灾扑救,部署火场清理看守,火场检查验收移交等。3.5.3 气象服务组由区气象局牵头,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组成。主要职责:组织火灾风险监测,指导次生衍生灾害
11、防范,调度相关技术力量和设备,监视灾情发展,指导灾害防御和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3.5.4 通信保障组由区大数据发展局牵头,相关部门和事发地镇街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建立火场通信联络,统一协调、划分通讯频道和指定呼号,保持扑火前指联络畅通。3.5.5 医疗救治组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经济信息委等相关部门组成。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灾区伤员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统筹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灾区做好伤亡统计和转运救治伤员。3.5.6 专家技术组由区应急局牵头,专家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现场火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3.5.7
12、后勤保障组由属地镇街牵头,区交通局、区商务委等相关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火灾扑救期间所需食品、机具、被装、油料等后勤物资的保障和配送。3.5.8 救助安置组由属地镇街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应急局、区商务委、合川供电公司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工作,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抢修灾区油、电、气等重要基础设施。3.5.9 社会治安组由区公安局牵头,武警合川中队等相关部门和事发地镇街组成。主要职责:加强灾区现场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做好
13、前线指挥部的安全保卫工作。3.5.10 调查评估组由区应急局牵头,区林业局、区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和事发地镇街组成。主要职责:组织调查起火原因、事故责任、肇事者等情况,开展灾害损失评估。3.5.11 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网信办、区应急局、区林业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统筹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做好现场发布会和新闻媒体服务管理,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管控,指导做好科普宣传,协调做好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在灾区活动时的新闻报道工作。4处置力量编成及调动4.1 处置力量编成扑救森林火灾以区综合应急救援队、区国有林场专业扑火队、区消防救援支队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基干民兵、武警部
14、队支援力量为辅,各镇街建立的应急队伍作为先期处置力量,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4.2 处置力量调动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优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临近镇街扑火力量作为增援力量。跨镇街调动救援力量增援扑火时,由区森防指统筹协调,由拟调出镇街组织实施。跨区县调动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扑火时,由市森防指统筹协调,由拟调出区县森防指组织实施。跨省调动国家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扑火时,由市政府或者市应急局向应急管理部提出请求,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5预警和信息报告5.1预警5.1.1 预警分级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
15、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及响应措施见附件4。根据区气象局预警信息,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会商,联合发布预警信号,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向涉险区域镇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5.1.2 预警响应5.1.3 )蓝色和黄色预警响应全区各级森林防火机构按照防火期森林防火工作安排做好预防工作。坚持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林区护林员、巡查队员上岗到位,制止违规违章用火行为。各类森林消防队伍作好扑火准备,接到扑火命令后迅速出动。5.1.4 )橙色和红色预警响应全区各级森林防火机构高度注意森林火险动态,带班领导主动了解掌握情况,值班人员将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息通知下级森林防火机构和同级森林防火扑救应急响应联动部门。重点林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区实施森林防火警戒。林区护林员、巡查队员和视频监控系统严密监控林区火险,林区边缘300米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主要入山路口、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严防死守。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队伍集中待命,接到扑火命令后,迅速集结出发。5.2信息报告区森防指按照“有火必报、归口上报”的原则,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全区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点、人工瞭望塔、防火巡查巡护人员以及社会大众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区应急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