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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劳动合同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法爱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公司的改革和发展,依据劳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法。其次条公司劳动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本方法所称劳动者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第四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原则
2、,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马上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需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五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员工。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由公司授权托付执行。其次章劳动合同的内容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员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基本状况,并具备以下内容:(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制。(三)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酬劳。(五)保险福利。(六)劳动纪律。(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续订和终止。(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九)学问产权。(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十一)经济补偿。(十二)违反劳动合同的
3、责任及其他。第七条经当事人协商一样,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等其他事项。第八条用人单位要依据国家及公司保密事项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详细状况,明确驾驭用人单位经营、技术隐私等保密事项的岗位和人员。对于驾驭用人单位经营、技术隐私等保密事项的员工,劳动合同中必需约定不得泄漏用人单位经营、技术隐私以及有关档案、凭证资料等的内容。第九条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劳动酬劳等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集体合同的规定。第十条公司制定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各用人单位要结合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书。第三章劳动合同期限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肯定工作为期限。不论
4、哪种期限的劳动合同,必需约定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明确了起止日期,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即行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以完成肯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后,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依据生产经营须要,结合员工状况,对以下人员签(续)订较短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新聘请的大中专毕业生一般签订不超过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二)从河南省电力公司系统外新聘请人员,一般签订1年期限劳动合同;(三)在续订劳动合同前半年内,受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不含开除处分)的员工,一般签订不
5、超过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在合同期内,出现受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不含开除处分)状况的,改签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四)待岗员工,一般签订不超过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五)因其他缘由不适合签订较长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一般签订不超过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下列人员,区分不同状况签(续)订较长期限劳动合同:(一)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高级职业技能并被聘在岗的员工,可以签订7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在岗的员工,可以签订10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引进的硕士、博士探讨生,以及用人单位培育的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可
6、以协商签订15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四)其他人员签订5年期限劳动合同。除第三款以外,属第十二条所列状况之一的,仍按第十二条规定执行。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期限与其任期一样。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员工接受用人单位出资的离岗培训或出国考察时,双方当事人应事先协商约定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有关事项,变更劳动合同,也可以签订专项协议。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约束力。专项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结束时间晚于劳动合同终止日期的,按专项协议的约定执行。第十六条按国家政策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初次就业时要求签订无
7、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且不符合第十二条状况的员工,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八条连续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以上且不符合第十二条状况的员工,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第十九条用人单位首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一般要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第四章劳动合同的
8、签订与履行其次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新聘人员报到之日起的30天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其次十一条员工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须要供应以下资料供用人单位审查:(一)新参与工作人员需供应报到证、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以及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婚姻生育状况、体检证明等;(二)其他人员需供应劳动人事部门的调动通知、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其他能证明与任何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社会保险转移材料和用人单位要求供应的其他资料(如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婚姻及生育状况、体检证明等)。不能供应与任何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9、凭证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其次十二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员工签订,也可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托付的代理人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托付签订的必需有书面托付书。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由公司托付该用人单位的主要行政负责人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出具书面托付书。其次十三条公司所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党委书记、工会主席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担当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务时,与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次十四条公司的总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其次十五条公司领导干部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次十六条劳动
10、合同的内容经当事人协商一样后,由用人单位供应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或其托付的代理人与员工分别在劳动合同书签字并注明日期,用人单位加盖印章后,劳动合同即告成立,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的劳动合同由公司保留一份。员工必需亲自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托付他人代签。其次十七条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或其书面托付的代理人变更以及员工更改姓名,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其次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应当本着诚恳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享受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员工不得托付第三方履行劳动合同。其次十九条
11、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起始时间,没有约定起始时间的,以后签字一方的签字时间为准。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合并的,其劳动合同由合并后的用人单位接着履行。用人单位分立的,依据分立协议,由分立后的用人单位分别接着履行。用人单位合并和分立,员工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双方还可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达不成一样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形期间,可以暂停或部分暂停履行劳动合同:(一)员工应征入伍的;(二)遭受不行抗力的;(三)员工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可以短暂停止履行劳动合同。短暂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担当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员工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
12、的,短暂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损失,可以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暂停或部分暂停履行的情形结束,仍具备进行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合同可以接着履行。第五章劳动合同的变更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依据工作须要及员工的工作实力和表现,可以调整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第三十三条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改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员工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一)员工待岗或退出工作岗位养息的;(二)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在本企业内前述三个领导岗位间进行调整的;(三)用人单位或员工状况发生重大改变(如用人单位的经营活动、管理体制、
13、组织结构等发生重大改变,员工的身体状况等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严峻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四)出现本方法第十五条情形的;(五)须要变更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四条变更劳动合同可以实行以下两种形式:.(一)将变更的内容记载在劳动合同附页中的劳动合同变更书中,注明变更日期,双方当事人签章;(二)签订专项协议。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约束力。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未变更部分接着履行。第六章劳动合同的续订第三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一方提出,经与对方协商一样,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与员工办理有关手续。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应符
14、合以下条件:(一)生产经营须要。(二)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能胜任工作,各方面表现良好,经考核合格的。(三)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十八条续订劳动合同应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劳动合同期满期日前,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就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征求员工的看法。(二)员工情愿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通知送达后7日内撰写好劳动合同期内的工作总结,并填写签(续)订劳动合同申请表报所在部门。(三)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对员工进行考核,在签(续)订劳动合同申请表中签署看法,于劳动合同期满45日前报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四)用人单位与考核合格的员工于期满前签订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员工不情愿续订或收到用人单位通知后7日
15、内未做答复的,劳动合同到期按终止合同办理。第四十条对于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生产经营须要的员工,用人单位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应向员工送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党委书记、工会主席任期届满并接着连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续订,劳动合同期限与其任期一样。第七章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四十二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样,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四十三条劳动合同即将到期,若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无续订意向,应于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到期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否则,劳动合同将自动持续,双方当事人应刚好办理续订手续。第四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详细包括:1 .经确认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不适合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疾病的;2 .聘请录用时所供应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或其他证明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以及学历学位证明、个人简历、职业资格证明、体检证明等与事实不符的;3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4 .达不到用人单位录用条件的其他情形。(二)严峻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详细包括:1.无正值理由常常旷工,经指责教化无效,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