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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总承包对分包单位的配合及协调措施1.对分包单位施工准备的配合及协调措施分包单位进场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提供分包单位入场须知,该分包须知是为了加强总分包间密切配合,保证在工程施工中施工总承包便于协调,能有效统一管理各分包单位。总包对分包收取安全文明管理费按造价的2%但不大于2万元。分包须知主要内容包括:1)进场程序;2)入场安全管理程序;3)物资和机械管理程序;4)质量管理程序;5)现场管理程序;6)技术与资料管理程序等。7)提供施工总承包合同中与分包单位有关内容的复印件,以便分包单位全面了解业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合同中关于施工总承包对分包管理、配合以及提供服务的有关规定。8)为保证分
2、包单位能顺利展开施工,在分包单位进场后,及时为其提供足够的和无障碍的工作面。2、对分包施工过程的配合及协调措施1)提供在工地内现成的爬梯、脚手架等供各方共同使用直至总包拆除时;2)工地内提供足够及合理并符合发包人要求标准的卫生设施供各分包人共同使用,并负责定时清理和保养直至不再需要时拆除。3)提供满足正常施工需要的办公场地、材料堆放和加工场地给分包人使用,并对所有分包人的办公、生活设施和材料堆放进行统一管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4)提供垂直运输、工作空间。5)提供工地施工道路供各方共同使用,并提供施工场地;6)负责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搭建和拆除。7)负责现场的安全保卫。8)提供临
3、时施工用水、用电、消防器材至各层。9)总包将会指示分包人将垃圾运至现场指定位置,由总包统一运离工地。10)未交付发包人使用前,总包负责自身工作范围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分包人的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由分包人负责,当分包人完成工程中间验收并移交总包后,其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由总包负责。当出现成品或半成品损坏需返工或赔偿时,由总包进行协调和处理,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有关费用。11)向分包人提供现场经纬、水准测量点网以及测量放线所需的标高、定位的基准点和线,对所提供数据的准确性负责。12)负责组织分包人施工项目的质量检查和施工验收,并负责统一准备和报送工程验收资料。13)浇筑混凝土前,主动与分包人联系以明确预留配件、预埋套筒、管子槽、孔洞、标眼等的位置,并给予分包人足够的时间去放置电缆、电线管、其他管道、预留配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