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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甲方:乙方:鉴于:1、乙方受聘于甲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担任甲方岗位,该岗位为甲方的敏感和重要涉密岗位;2、乙方充分接触甲方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甲方的业务、前景及与甲方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与甲方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来;3、乙方对保密信息未经授权的披露、使用、处置或凭借所掌握的保密信息与甲方竞争将给甲方的业务带来不利的影响,并给甲方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害和损失;4、乙方愿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保证在离职后不利用已知的甲方保密信息从事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相竞争的活动。为细化双方权利义务,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内容如下:第一条定义为本协议之目的,下列术
2、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1、“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技术、科技成果、重要会议内容及记录、营销策略、人事信息等有关的所有信息。2、“竞争业务”:(1)、甲方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2)、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机床及上下游产品的销售、技术支持、设计、制造或与上述相关的业务。3、“竞争对手”:指从事
3、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有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公司、合伙组织、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4、“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5、“竞业限制期限”:自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二年内。6、“关联公司”: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与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或其他经济实体,包括但不限于:第二条保密1、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义务。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任职期间知悉或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
4、甲方承诺保守机密的保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2、乙方对甲方承担的保密义务:(1)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保密信息;(2)除履行职务的需要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保守机密的保密信息;(3)不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保密信息的甲方其他职员)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4)除履行职务的需要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不允许出租、出借、赠与、转让等处分甲方保密信息的行为;(5)如发现保密信息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保密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
5、,并及时向甲方报告;(6)乙方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不留存任何形式的副本。(6)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乙方所承担的其他保密义务。2、乙方承诺,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内不以任何方式:(1)、向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与使用保密信息工作无关的雇员;(2)、向任何竞争对手;(3)、为甲方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该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披露应在该等法律所明确要求的范围内进行。3、乙方承诺,乙方在进入甲方之前,不负有第三方为其设定的任何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义务,因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
6、对任何知识的使用,均与第三方无关;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工作,均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商业秘密。第三条竞业限制1、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员、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1)、投资或从事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2、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甲
7、方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3、乙方承诺,其未与第三人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协议。第四条竞业限制补偿自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次月起,甲方应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内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月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前乙方十二个月月均收入的30%,若经济补偿费低于当地规定的月最低工资的,按月最低工资支付。由甲方在员工工资支付日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
8、上(银行卡号:)o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机构提存。第五条执行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协议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第六条公平承诺双方同意,本协议第二、三条中所作约定的范围和性质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约定的时间、地理区域和范围是为保护甲方和其关联公司充分利用其商誉开展经营所必需的。第七条违约贵任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1)、乙方仍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的,甲方可根据乙方泄密的严重程度,给予乙方警告直至解雇的处罚,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2)、乙方已经离职并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的,须
9、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职前十二个月工资总收入的二倍,并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以及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尚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2、乙方已经离职且竞业限制期限已过,因乙方的泄密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和损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其侵权责任。3、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有权通过申请对本协议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措施来防止乙方对本协议的违反。第八条协议的修改、变更与转让1、本协议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被修改、补充或变更。2、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到非涉密岗位工作,经过至少6个月的脱密期后(或根据双方约定),双方书面确认不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3、乙方离
10、职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书面通知乙方是否需要执行竞业限制,对乙方不需要执行竞业限制的,甲方不需支付竞业限制补偿。4、乙方不得转让本协议或由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义务或权益。第九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如协商未果,该等争议应被提交于甲方注册所在地的司法机构。在司法程序的进程中,双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第十条其它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日期:保密与竞业
11、限制协议书编号: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竞业限制及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事项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一、保密事项:第一条保密范围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商品服务定价Q市场分析,广告策略。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
12、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5,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6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7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8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第二条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第三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管理、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
13、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由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第四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方公布。第五条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第六条乙方从事保密资料保管工作时,有妥善保管有关工作资料的责任。乙方必须按照公司保密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资料管理;未经上级有关领导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将有关资料提供给任何人,并不得擅自转移有关资料和文件。一旦乙方不再从事该保密资料管理工作,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将全部保密文件资料交还甲方。第七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对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无条件的保密义务: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向
14、有关人员泄露;不得复制、披露包含商业秘密的文件及文件副本。第八条保密期限限为劳动合同期内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两年内以及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第九条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但给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影响,甲方有权调离乙方的涉密岗位,并有权予以经济处罚。第十条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中有关保密事项的约定,造成甲方严重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在追索全部经济损失的同时,追索乙方需承担的保密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二、竞业限制第十一条在乙方任职于甲方期间及其离职后的两年内(竞业限制期),乙方同意,其将不会(亦不允许其配偶、本人拥有权益的公
15、司等)在对甲方业务构成竞争的任何第三人(含公司、合伙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处接受或取得职位,或向此类第三人(含公司、合伙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提供咨询或者其他协助(但在乙方任职于甲方期间,其为履行其职责所提供的咨询或协助不在此范围内)。第十二条乙方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两年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第十三条乙方承诺,其在任职期间及其离职后的时间内,不会指使、引诱、鼓励或者以其他方式促成甲方的任何其他经营、管理、技术人员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第十四条乙方承认在其任职于甲方期间全部与履行职务而取得的发现、发明及其他知识产权节皆属甲方财产,并承诺以其最大努力与甲方合作,以使甲方获得专有权。第十五条乙方若违反本协议中有关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还要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违约金不低于两万元人民币O第十六条本协议自甲方授权代表和乙方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甲方(签章):签字:年月日乙方(签章):签字:年月日保密与竞业限制合同书